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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3日来源:利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作者:
(一)办公室。管理机关公共事务;负责文电流转及建档管理,负责综合性会议的组织、重要文件起草和重大事项的督办。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工作;负责信息宣传、安全保密、政务公开、政风行风、效能建设、组织人事、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报账、专项资金管理及预算、核算和年终决算;拟订人力资源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联系电话:2666523
(二)创业就业工作岗位。拟订统筹城乡创业就业和再就业政策措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机制;拟订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政策、规划及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协调、指导开展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和初级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负责高校毕业生创业就业服务工作。拟订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拟订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规划,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
联系电话:2666551
(三)社会保险工作岗位。负责全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协调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落实全区统一的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落实相关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等政策规定。负责利通区社会保险相关信息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2791399
(四)人事人才工作岗位。承担政府人才综合管理职责。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组织开展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会同相关单位做好专业技术人才培养、引进等工作。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并监督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和岗位聘任的审核、备案事宜。监督、指导全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年报统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奖励制度并指导实施。监督、指导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和表彰奖励工作。
联系电话:2791368、2791369
(五)工资管理工作岗位。贯彻执行国家及自治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福利和离退休政策,负责事业单位工资统计分析,负责利通区事业单位工资统发标准、住房补贴、津补贴审核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在职死亡人员丧抚费核定工作。负责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关系转移。审定事业单位新录用人员的定级待遇和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企业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工作。
联系电话:2791369
(六)政策法规和劳动保障监察岗位。监督检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法律、法规、规章的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农民工工资保障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配合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做好辖区内企业职工劳动关系调整、审查和鉴证劳动合同、劳动监察和人事劳动争议案件仲裁、工伤认定等劳动关系方面的工作。
联系电话:266654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