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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区民政局关于对2024年第五次临时救助对象及区社会救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救助 审核确认公示的说明
索引号 | 640302008/2024-00008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4-04-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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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民政局 | 责任部门 | 利通区民政局 |
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临时救助办法》(宁政发〔2016〕16号)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就对利通区民政局2024年第五次临时救助对象及区社会救助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救助人员审核确认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4月7日(公示期为7天)
如有异议,请向利通区民政局反映,受理电话:0953-2666707 22826658 2635327
附件:1.利通区民政局2024年第一次提交领导小组临时救助公示名单
2.利通区 民政局2024年第五次 临时救助公示名单
吴忠市利通区民政局
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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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区民政局2024年第一次 提交领导小组临时救助公示名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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