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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通区2022年2月份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动态调整的批复

索引号 640302008/2022-00024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3-08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民政局 责任部门



吴利民发〔202214


关于利通区20222月份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动态调整的批复


各乡镇(管委会、农林场):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宁夏回族自治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办法(修订)》《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办法(修订)(宁政办发〔201746号)自治区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残疾人两项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宁民发〔201749号)的相关规定,2022217日经区民政局党组会研究,决定对20222月份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进行动态调整,两项补贴共计新增42人,月增资金4900元;清退41人,月减资金4750元。具体如下:

一、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20222月份,新增利通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14人,月增资金1540元。其中:金积镇5,高闸镇1人,上桥镇2人,古城镇1人,金星镇1人,胜利镇2人,东塔寺乡1人,板桥乡1人。清退利通区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17人,月减资金1870元。其中:金银滩镇5人,高闸镇1人,上桥镇1人,金星镇1人,东塔寺乡4人,桥乡2人,马莲渠乡3人。

  1.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20222月份,新增利通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28,月增资金3360元。其中:金积镇7人,上桥镇2人,古城镇3人,金星镇5人,胜利镇3人,东塔寺乡5人,板桥乡1人,郭家桥乡1人,巴浪湖社区1人;同意清退利通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24人,月减资金2880元。其中:金积镇4,高闸镇1人,上桥镇1人,古城镇1人,金星镇2人,胜利镇6人,东塔寺乡2人,板桥乡3人,马莲渠乡1人,巴浪湖社区2人,吴忠林场1人。

2月份两项补贴共计发放7164人次,发放金额共计827210元。其中: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3247人次,发放金额共计35717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3917人次,发放金额共计470040元。

请各乡镇(农场)按批复及时做好登记造册、公示等相关工作。


附件:1.利通区20212月份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动态核拨汇总表

            2.利通区20212月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新增清退公示名单

            3.

利通区20212月份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新增

清退公示名单




        吴忠市利通区民政局

          2022223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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