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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640302010/2019-00311 文号 生成日期 2019-01-31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财政局 责任部门

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人民政府2019年

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人民政府工作职能。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资源开发技术改造和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业生产,搞好商品流通,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招商引资,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2)制定并组织实施村镇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和地方税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不断培植税源,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6)完成上级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对本部门(单位)及所属预算单位构成进行详细说明。

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人民政府属独立核算全额预算拨款行政单位,吴忠市编办核定编制数为43人,其中:行政编制人数23人,事业编制数20人,现有在职人员 37人(其中:行政在职人数20人,事业在职人数17人)。依据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2016年文件精神内设5个机构为: 1、党政办 2、综治办 3、民生服务中心4、经济发展服务中心5、综合执法大队。2019年部门预算包括: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人民政府本级预算,含内设5个机构为: 1、党政办 2、综治办 3、民生服务中心4、经济发展服务中心5、综合执法大队,无二级预算单位;部门预算单位为全额一级拨款单位。


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947.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47.9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47.9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预算947.98万元,包括:按政府收支分类功能科目逐项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05.79万元、公共安全支出2万元、教育支出36.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6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2.98万元、农林水支出240.31万元、交通运输支出8.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35万元。

二、关于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33.37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633.37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14.2万元,减少2%。

人员经费572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如,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61.37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如,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314.6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314.6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0万元。包括:按政府收支科目类、款、项,用途分项说明。如,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5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用于乡镇干部午餐补助及炊事员工资;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9年预算5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减少4.9万元,下降32.89%,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工作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落实;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2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用于乡镇党委、工会、妇联、共青团专项经费;其他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2019年预算2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用于乡镇民兵预备役训练及欢送新兵经费;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019年预算36.1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用于本乡中小学基础设施修缮、改善教学质量、学校开展活动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2019年预算12.4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2.18万元,增长21.27%,主要用于本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3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用于本乡居民独生子女奖励费;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9年预算6.2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主要用于东塔寺乡新龙滩农场管理人员工资及管理费;农林水支出(类)农村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补助(项)2019年预算54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东塔寺乡村级办公经费;农林水支出(类)农村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补助(项)2019年预算11.86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0.51万元,增长4%,主要用于村监会人员补助;农林水支出(类)农村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补助(项)2019年预算14.76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1.03元,增长7.5%,主要用于东塔寺乡村民小组长及妇代小组长任职补贴;农林水支出(类)农村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补助(项)2019年预算148.93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13.69万元,增长10%,主要用于东塔寺乡村级干部任职补贴、养老保险及民族团结和谐奖;农林水支出(类)农村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补助(项)2019年预算3.72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东塔寺乡村级干部通讯补贴;农林水支出(类)农村改革(款)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补助(项)2019年预算0.84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0.12万元,增长16.7%,主要用于东塔寺乡村级干部学历补贴;交通运输支出(类)其他交通运输支出(款)其他交通运输支出(项)2019年预算8.8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用于乡村道路维修护理。

三、关于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人民政府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

四、关于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人民政府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人民政府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人民政府2019年收入总预算947.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47.98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总预算947.9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947.9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947.98万元,占100%;事业预算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预算收入 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0万元,占0%;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债务预算收入0万元,占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万元,占0%;投资预算收益0万元,占0%;其他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947.98万元,占100%;事业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投资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人民政府本级及所属政府机关行政单位1个,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1.37万元,比2018年预算减少1.62万元,下降2.6%。主要原因是:压缩当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人民政府政府采购预算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人民政府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22687.3平方米,价值4124.29万元;土地31573.45平方米,价值0万元(属国有土地划拨);车辆9辆,价值110.9万元;办公家具价值57.68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434.66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

本级部门房屋10381平方米(2011年城市建设拆迁待核销房屋面积4522平方米),价值1638.73万元(待核销房屋价值179.5万元);土地22706.74平方米(2011年城市建设拆迁待核销土地面积8000平方米),价值0万元(属国有土地划拨);车辆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价值110.9万元;办公家具价值57.68万元;其他资产价值294.46万元。

2011年城市建设拆迁代建利通区司法局、东塔信用社、利通区计生服务站、东塔卫生院等单位办公楼等单位房屋 12306.3平方米,价值2485.55万元;土地8866.71平方米,价值0万元(属国有土地划拨);车辆0辆,价值0万元;办公家具价值0万元;其他资产价值1140.2万元(公共基础设施经管资产)。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19年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人民政府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无)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吴忠市利通区东塔寺乡人民政府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预算法》修订后,将传统的一般预算、公共财政预算等概念统一为一般公共预算。

部门预算:是指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经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汇总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主要包括部门收入、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预算等内容。通俗地讲就是“一个部门、一本预算”。

  预算绩效管理:指在预算管理中融入绩效理念,将绩效目标设定、绩效跟踪、绩效评价及结果应用纳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以提高预算的经济、社会效益为目的的管理活动。预算绩效管理是一种以资金使用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政府部门不断提升服务水平和质量,有效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并成为实施行政问责制和加强政府效能建设的重要抓手,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购买服务: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把政府直接向社会公众提供的公共服务等事项,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交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承担,并由政府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向其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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