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领导重要批件阅办单(陈润儿同志批示清样)》的通知
| 索引号 | 640302001/2021-00199 | 文号 | 吴利安办发〔2021〕17号 | 生成日期 | 2021-04-08 |
|---|---|---|---|---|---|
| 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领导重要批件阅办单(陈润儿同志批示清样)》的通知
各乡镇,区安委各成员单位:
现将《自治区党委领导重要批件阅办单(陈润儿同志批示清样)》(宁党督函〔2021〕1151号)转发给你们,请各乡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吴忠市利通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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