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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5日来源:利通区应急管理局作者: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档案、乡村振兴、政务公开、新闻宣传、重要文稿起草等工作。负责机关党建、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群团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全区应急管理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党政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知识培训工作。
(二)应急指挥中心。承担应急值守和政务值班等工作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发布预警和灾情信息。衔接驻利通区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统筹防汛抗旱、减灾救灾指挥相关议事协调机构办事机构的日常工作和应急协调保障工作。统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并负责预案的衔接协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指导应急救援队伍教育训练,统筹生产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救援等专业力量建设,指导有关部门和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承担区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的现场协调保障工作,开展应急管理工作区域性合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社会动员工作。
(三)法制与规划科技信息化室。承担相关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指导全区应急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负责机关政府法制建设工作。拟订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规划并组织实施。落实相关经济政策,推动应急重点工程和避难设施建设。承担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技和信息化工作。拟订有关科技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运行的技术支撑工作,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承担应急管理专家队伍和防灾减灾救灾科研协调服务工作。
(四)综合协调督查和安全生产执法室。依法依规指导协调、监督有专门安全生产主管部门的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安全生产检查、专项督查、专项整治和生产安全事故、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工作。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指导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情况。负责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作,分析预测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形势,建立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和评估论证机制。承担区安委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工矿行业安全生产执法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相关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负责安全生产执法综合性工作。负责执法计划编制、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规范化建设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查处举报投诉案件。
(五)火灾防治与风险监测救灾保障室。监督实施消防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技术标准,指导城镇、农村、森林、草原消防工作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单位)自然灾害防治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组织开展综合风险、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组织协调水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导重要河湖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工作。组织协调地震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地质灾害防治相关工作,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落实灾情报告制度,承担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等灾害救助工作。拟订应急物资储备规划和需求计划。组织建立应急物资共用共享和协调机制,组织协调重要应急物资的储备、调拨和紧急配送。承担救灾款物的管理、分配和监督使用工作。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协调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因灾毁损房屋恢复重建补助和受灾群众生活救助。
(六)安全生产基础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室。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准入工作。指导和监督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和危险化学品登记等工作。指导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石油(炼化、成品油管道除外)、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等工矿行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工矿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实施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准入工作。指导和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参与相关行业(领域)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应急救援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