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政府信息公开>机构职能>水务局 >主要职责

利通区水务局主要职责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26日来源:利通区水务局作者:

(一)负责拟订利通区水利工程、人畜安全饮水、水旱灾害防治、河湖沟道、水土保持的治理规划、设计,并承担具体业务工作。

(二)负责利通区水利工程、安全饮水、洪水干旱灾害防治工程(概)预算、小型水利工程的前期准备、申报立项、管理等工作。

(三)负责督促检查水利重大政策、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

(四)负责现代化生态灌区建设、水利信息化建设、农村水利改革。

(五)负责利通区节约用水工作、水资源保护与管理、水资源调度,农业灌溉计划用水、灌溉管理工作。

(六)负责利通区水利项目建设管理工作。

(七)负责利通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水利工程质量监督和建设监理工作,承担水利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八)负责利通区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信用体系建设。

(九)负责利通区河湖长办公室日常工作。

(十)负责重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查、监督实施和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

(十一)指导乡镇水利工作站开展基层服务体系建设。

(十二)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宁ICP备19000976号-1宁公网安备64030202000186号

 主办单位: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联系方式:0953-2666555 网站标识码:64030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