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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通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主要职责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15日来源:利通区商务和投资促进局作者:

(一)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和吴忠市有关国内贸易、经济合作与投资促进工作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落实发展规划、政策建议,拟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提出制定商贸流通业发展相关政策,指导商贸服务业和社区商业发展。推动流通产业结构调整、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现代流通业发展。按有关规定负责对成品油的流通进行监督管理。按照职责指导、督促商贸服务业落实安全生产工作。

(三)落实城乡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措施,指导城乡商业体系建设工作,推动城乡市场一体化发展。

(四)组织实施重要消费品市场调控和重要生活必需品流通管理工作,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负责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和商品供求状况,加强预测和信息引导。

(五)统筹协调全区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制定全区大型招商引资活动方案,组织协调全区招商引资及投资促进活动;组织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重点项目的推介、洽谈和协调工作;联系国内外相关大型企业、投资机构来利考察投资;促进区外个人或企业来利投资创业。

(六)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库建设;建立全区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信息网络并对外发布信息,加强与国内外、商协会的信息交流,组织开展区域性经济合作,掌握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动态;负责全区招商引资投资促进相关数据统计、情况分析和汇总上报。

(七)负责友好城市的缔结和联络工作;负责经济合作投资促进代表团来访和企业来利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的联络、协调和接待工作,承办区政府招商引资代表团组团出访;协调指导各招商主体和部门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组织招商引资专业人员培训。

(八)负责统筹协调全区会展业促进工作,协调、组织实施各类会展活动。

(九)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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