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区胜利镇人民政府内设机构
发布日期:2023年01月12日来源:利通区胜利镇人民政府作者:
(一)党政机构
1. 综合办公室。主要承担本镇日常工作的综合协调;负责综合性文稿的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调研、保密、机要、人事、档案、会务、接待、政务公开、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负责本镇督查、考核等工作;负责国家财经政策的宣传、贯彻,严格执行财政法规和财经制度,负责对镇社区财务及资产进行指导、监督和审计;组织执行年度财政预算,负责财政收支、政府采购工作;监督预算执行,编制乡镇决算;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节能降耗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及镇党委和政府、人大主席团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953-6521099
2. 党建工作办公室。协助镇党委做好党建日常工作。主要承担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等基层党建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意识形态、组织、宣传、统战、民族宗教、武装、网信、基层政权建设、社区治理等工作;负责工青妇等群团及关工委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等工作;完成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审查和上报工作;负责编制镇社区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辖区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统计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完成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953-6521092
4.综合执法办公室(应急管理办公室)。按照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开展综合执法工作;协调辖区派出机构和基层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负责开展日常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报批、复核等工作;协助行业部门开展市场监管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监管和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汇总上报安全生产灾害信息和统计资料;组织开展突发事件的先期救援和处置等工作;完成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事业单位
1. 民生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主要承担民政、人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服务管理工作。负责制定便民服务中心有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管理;负责拟定进入便民服务中心政务服务事项的确定、调整、变更意见,并对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协调、指导、督查;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承担辖区内就业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社会救助等政务服务职责;负责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的投诉举报;指导村(社区)政务服务代办工作;负责残疾人服务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引领、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走访慰问、权益维护及其他服务事项;承办上级部门转交的退役军人有关事项转办、督办和上报工作;负责公租房和廉租房申报工作;完成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953-6520808
2.综治中心。负责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落实群防群治联动机制;负责信访维稳、矛盾纠纷的排查、化解和调处;负责法治建设和普法宣传、平安建设等工作;协助公安机关等部门做好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排查、整改工作;协助做好重点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协助做好禁毒、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完成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电话:0953-6521093
3.公用事业服务中心。主要承担教育、文化、体育、旅游等工作;负责社区建设工作和社会组织培育工作;组织和举办群众文化艺术、文娱体育活动,指导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工作;负责普及科学技术文化知识,传递科技、经济信息;负责开展辖区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除治工作;负责环境卫生、园林绿化、河湖长制、生态环境保护、供水供暖供气等监督服务工作;负责物业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负责“12345”热线办理答复工作;完成镇党委和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