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集内容
为进一步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力度,让困难群众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根据自治区民政厅、财政厅《关于提高我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宁民函〔2025〕56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暂行办法》(宁民规发〔2021〕7号)要求,结合利通区社会救助工作实际,特制定《利通区调整城乡居民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补助水平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类救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
二、征集时间
2025年11月14日起至2025年11月24日止。
三、征集方式
(一)电子邮箱:ltqmzj123@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利通区调整城乡居民社会救助补助水平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类救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二)信件邮寄:吴忠市利通民政局(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健康产业园区A座);邮编:751100;联系人:陶东;联系电话:0953-2666707(来信请注明:利通区调整城乡居民社会救助补助水平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类救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
诚挚邀请社会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畅所欲言!
附件:
利通区调整城乡居民社会救助补助水平暨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分类救助实施方案(2025年11月12日征求意见稿).wps
吴忠市利通区民政局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