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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通区2025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验收结果及资金支付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5年06月10日来源: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作者:
按照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和自治区第一批财政支农项目计划的通知》(宁农(计)发〔2024〕16号)文件中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项目要求,在利通区开展以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化为主的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项目中标单位为宁夏丰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共招标采购商品有机肥520吨,中标单价480元/吨,有机肥已配送到位,且经质量抽检各项参数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技术参数要求。项目在10个涉农乡镇共建设示范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点共计20个,示范面积4333亩,其中依托吴忠市巴浪湖云丰农机作业服务有限公司在金银滩镇四支渠村建立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核心示范区1个,面积500亩。在宁夏金谷家庭农场完成堆肥1897方,经化验质量参数符合NY/T3442-2019有关参数要求,并建立堆肥运行机制探索及化肥减量示范区1个,面积1000亩,堆肥平均亩用量达到1.8方。经现场验收,示范区有机肥已足额配送到位,作物长势良好,示范农户满意度较高。现对我区2025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验收结果及资金支付进行公示,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及时向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6月10日-2025年6月17日
联系电话:0953-2124436 2124936
联系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通北街263号
附表:2025年利通区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验收结果
及资金支付公示表.docx
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