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公示公告

关于2024年利通区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 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5日来源: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作者:


根据《利通区2024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及《关于遴选利通区2024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有关要求,在利通区范围内公开遴选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项目实施主体。本次遴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示范主体自愿申报,乡镇审核,农业农村局竞争性选拔的方式确定项目示范主体。

本次遴选出堆肥运行机制实施主体2家,补贴面积共1000亩,通过先建后补方式进行项目补贴,补贴标准150元/亩,补贴资金15万元。遴选出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主体19个,示范面积6803亩,补贴商品有机肥120公斤/亩,共计补贴商品有机肥816.32吨,其中核心示范区1个,面积1050亩,遴选出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片18个,面积5753亩。现对实施主体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如对公示信息有异议,请及时向利通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4年3月25日-3月29日  

举报电话:0953-2124936  2124936

办公地址:吴忠市利通北街263号

  

附件:利通区2024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公示表

  

  

吴忠市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5日

下载:利通区2024年有机肥施用与化肥减量化示范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公示表.xlsx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宁ICP备19000976号-1宁公网安备64030202000186号

 主办单位: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联系方式:0953-2666555 网站标识码:64030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