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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利通区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14日来源:利通区审批服务管理局作者:

2022利通区深化“放管服”改革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吴忠市系列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国务院、自治区、吴忠市及利通区《政府工作报告》等工作安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难点堵点,统筹推进“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切实维护公平竞争,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一、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编制公布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222),依照国务院、自治区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5月初组织利通区各事项实施部门统一编制本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将依法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并严格实施,清单之外一律清理规范。同时科学制定对应行政许可实施规范及办事指南,于2022年底前汇集至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并向社会公布,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以打造更加公平高效的审批环境,更好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

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政府办,区委编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司法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

(二)持续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持续巩固政务服务事项“四级四同”工作成效,根据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调整、修订情况,结合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责清单以及我区实际,由各事项实施部门进一步梳理确定应承接、认领的政务服务事项,并根据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本部门业务变化和实施情况,建立本单位本系统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同时全面落实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管理制度,实施动态管理工作台账,当法律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规范性政策文件发生废、立、改或政务服务实施机构和职能调整变更时,及时调整事项清单和实施清单,清理规范自行设立的事项,切实提高事项调整的时效性、精准性,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等在线上线下服务渠道同源发布、同步更新、一体化办理。

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统战部,区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妇联,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并长期坚持

(三)加强对审批服务事项的监督评估。全面承接落实好国务院、自治区取消、下放和调整管理方式的行政许可事项。加强对行政审批实施情况的监督,确保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加强对下放乡镇审批权限的效能评估,推进乡镇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统战部,区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妇联,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

二、进一步提升投资建设便利化水平

)纵深推进投资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完善投资项目审批事项清单管理,严控新增或变相增设审批环节。提升宁夏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应用水平,加大事项整合和流程再造,实现投资审批事项线上并联办理、企业投资项目备案即时办理、“一网通办”。加快推进以“告知承诺+事中事后监管”为核心的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

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10月底

)优化外商投资环境。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措施,确保外资企业平等享受各项支持政策,对清单之外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原则,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准入。落实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权限,优化外资项目服务,对于备案的外资项目一律实行告知性备案管理。完善重点外资企业联系服务机制,落实外商投资企业投诉工作办法。

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

三、着力打造便捷高效的商事环境

)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落实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制度,优化业务流程,完善办事指南,确保利通区级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的“证照分离”事项全面落地。推进电子证照归集运用,2022年底前全面实现涉企证照电子化。按照“四种改革方式”逐项落实监管责任、规则、方式,实现审批监管权责一致,防止出现监管真空。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

  )健全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深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平台应用,根据自治区相关部门工作部署要求,将公章刻制、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职工参保登记等业务纳入平台覆盖范围。推行个体工商户“秒批”登记。健全强制退出机制,全面实施简易注销,全流程1个工作日(不含公告时间)办结企业注销。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并长期坚持

四、全力维护公平竞争秩序

   (八)推行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政策措施全部纳入公平竞争审查范围,并有机融入到合法性审核机制中,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把关,将“起草部门是否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形式初审必备要件,将“是否有利于促进公平竞争和经济社会发展”作为合法性审核的重要标准。审查中发现凡是文件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但起草部门未进行公平竞争审查的一律退回要求补正,凡是存在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内容的一律不予通过。健全公平竞争审查举报处理和回应机制,定期公布审查结果。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通报制度,畅通隐性壁垒反馈渠道。

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司法局、财政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并长期坚持

    (九)落实“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依托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不断加大“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调解中心建设,加强与公安、法院、信访、行业部门等衔接联动,健全完善诉前调解、警司联调、访调对接等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努力实现群众诉求“一站式受理、一揽子调处、全链条服务”。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配合单位:区人民法院、区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信访局等相关部门,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并长期坚持

   (十)加强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查处企业低价倾销、价格欺诈等违法行为,加大对虚假宣传、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

(十一)促进招投标和政府采购公平竞争。配合上级部门巩固招投标和政府采购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成果,清理设置非必要条件排斥潜在竞争者行为,着力破除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形门槛。畅通质疑投诉渠道,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强化全链条监管。

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

五、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十)全面推进“审管联动”。根据自治区政府办公厅统一部署,落实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与互联网+监管系统对接相关工作要求,编制发布利通区要素规范、标准完备的审管联动事项目录清单,构建事项完备、系统融合、体系健全、标准规范的审管联动工作模式和标准体系。建立审批、监管和执法闭环管理机制和审批、监管、投诉、执法、信用等多部门协同机制,提升审管联动整体效能。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司法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

(十)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根据自治区相关部门统一安排部署,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互联网+监管”、信用监管融合联通,将随机抽查的比例频次、被抽查概率与抽查对象的信用等级、风险程度挂钩,合理安排检查频次,减少重复检查,提升监管效能。推行部门联合抽查,持续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并长期坚持

(十)提升重点监管能力水平。开展安全评价执业行为专项整治,坚决打击安全评价机构、从业人员、评审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加强食品药品监管能力建设,以“四个最严”强化食品药品全链条全周期监管。对公众聚集场所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告知承诺”“预约核查”和绿色通道。

牵头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区消防救援大队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10月底

十五)构建全周期闭环信用监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范公共信用信息纳入范围、失信约束措施。制定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指标体系和管理办法,及时归集共享企业信用信息,完善信用联合奖惩制度,根据信用等级高低实施差异化监管。在行政审批、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事项中充分发挥信用报告作用,推动信用报告结果异地互认。健全信用修复机制,对企业出现失信行为并按规定申请信用修复的,自接到申请之日起,协助企业在自治区相关部门完成初审和复审。

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并长期坚持

  十六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落实《宁夏回族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网络化、信息化、规范化建设,用好自治区行政执法监督平台运用。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活动,提升行政执法与监督工作能力

牵头单位:区司法局

配合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并长期坚持

十七)进一步规范改进认证服务。依法加强认证机构监管,督促指导认证机构开展公平有序竞争和公开收费标准,及时公布认证信息,提升认证服务质量。加强对认证活动全过程监管,提高认证有效性和公信力。加大对强制性产品认证监管力度,对指定认证机构开展全覆盖检查,对儿童用品、家电、电子电器等重点领域的获证产品开展认证有效性抽查,确保产品质量。

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10月底,并长期坚持

十八进一步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执法部门创新执法监管方式,积极探索“容缺执法、人性执法、柔性执法”方式,做到执法规范、裁量公正、处罚公平。拓宽行政执法投诉渠道,创新执法监督方式,坚决纠正违法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探索创新符合平台经济、产业数字化、新个体、微经济、共享经济等新经济特点的监管模式。及时跟进新产业新业态竞争行为监管,强化对电子数据的取证固证,有效防范和解决虚假宣传、侵权假冒、误导消费等问题。加强医师线上执业行为监管,落实推进线上监管平台建设及应用,实现对互联网医疗服务事前审批和提醒、事中控制和预警、事后追溯和评价的全过程、全方位、全自动在线监测和管理。

牵头单位:区委网信办、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并长期坚持

六、持续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

(十)切实为市场主体降成本。针对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困难,全面落实新的阶段性、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强化资金分配、使用全链条跟踪监控,落实直达资金政策,更好发挥惠企利民实效。

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财政局(金融工作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并长期坚持

(二十)推行惠企政策兑现集成服务。结合自治区相关部门搭建的惠企政策兑现服务平台,全面梳理利通区级使用财政资金支付的惠企政策,编制和公布政策兑现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对符合条件的涉企资金政策100%免申即享”。对确需企业提出申请的惠企政策,建立惠企政策兑现直达机制,提供惠企政策一网查询、审批并行办理、线上一键到账、线下一窗兑现。

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财政局、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

(二十一)提高企业融资服务水平。协助吴忠市银保监局,鼓励推动金融机构加大金融产品创新力度按照自治区有关部门要求,配合吴忠市财政局、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鼓励推动财政、社保、公积金、税务等公共数据及各类信用信息依法依规向金融机构开放。

牵头单位:区财政局(金融工作局)

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税务局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

七、着力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

(二十二)深化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根据自治区一体化统一办件库管理、政务服务数据质检、智能表单服务等子系统开发进度安排,优化提升宁夏政务服务(利通区站点)功能建设,推进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机密的政务服务事项外,26个政务服务部门事项全部纳入行政审批系统办理,12个乡镇政务服务事项全部纳入便民服务系统办理,不断提高政务服务事项覆盖度,增强“一网通办”服务能力。加大办事环节精简和流程再造力度,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深度,提供申请受理、审查决定、结果送达等全流程、全环节网上服务,推动更多适合网上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好办易办转变。

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统战部,区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民政局、司法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管理局、统计局、医疗保障局,妇联,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并长期坚持

(二十三)推进电子证照免提交应用。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和“我的宁夏”政务APP,加强发改、民政、应急管理和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核发的企业项目投资备案证、结婚证、离婚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等电子证照数据全部归集至宁夏电子证照综合管理系统,推进通过调用电子证照数据的方式,实现纸质证照“免提交”、申请表单免填写。在项目申报、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探索推广在线身份认证、电子证照应用,扩大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和互通互认。推动利通区2022年“零材料”事项和“一证(照)通办”事项落实落地。

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医疗保障局,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

二十四)推进政务服务集成改革。贯彻落实“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相关要求,从便利企业和群众办事角度出发,推出自然人出生、入学、就业、置业、婚姻、生育、养老等第二批“婚育一件事”“养老机构一件事”“开诊所”“开小吃店”等“一件事一次办”事项清单。结合我区实际,聚焦奶产业等重点领域,通过统筹市、区两级事项办理层级,制定全流程审批流程图,开展全流程办理环节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推进跨区域、跨部门、跨层级业务流程重塑。在政务大厅提供企业开办等领域主题式集成服务,实现更多事项“最多跑一次”。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医疗保障局

配合单位:区政府办、发改局、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利通分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完成时限:202210月底

  (二十)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异地通办。贯彻落实自治区、吴忠市“区内通办”“跨省通办”事项清单2022年版),系统梳理利通区“区内通办”“跨省通办”事项清单,优化设置“区内通办”“跨省通办”专窗,提升帮办导办能力,按照“成熟一批、通办一批的原则,推进户口迁移、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格认定、残疾人证核发、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等“区内通办”“跨省通办”事项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结合利通区实际,聚焦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等企业群众普遍关切的高频领域,探索梳理一批点对点“跨省通办”政务服务事项目录,为企业群众提供更多样化的异地办事服务。

牵头单位:区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民政局、医疗保障局、审批服务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10月底

)巩固提升政务服务大厅“一站式”功能。全面实施综合窗口改革,按照“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模式,完善优化区政务服务中心及乡镇民生服务中心两级政务服务场所“综合窗口”服务能力,推进“一窗受理、全科服务”落地落实。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办不成事”反映窗口,为办事企业群众提供疑难复杂问题兜底服务,解决企业和群众办事中的疑难事项和复杂问题。推进司法、人社等分厅将法律援助等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事项统一进驻区本级政务服务中心和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站式”便捷服务。加强各级政务服务场所安全管理,提高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形成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突发公共事件防范和处置指挥体系。

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民政局、司法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税务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10月底

)规范开展政务服务评估评价。落实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推动区政务服务中心各窗口、各分厅及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全面开展“好差评”工作,线下评价率维持在95%以上。建立健全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管理体系,形成评价、整改、反馈、监督全流程衔接的政务服务评价机制。建立健全督查考核机制,加强“好差评”数据分析研判,强化评价结果运用,更好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并长期坚持

八、大力提升数字政府支撑能力

(二十八)强化平台集约化整合管理。全面推进数字利通建设,梳理全区各类政务平台、移动端、数据库、感知设备、算法模型等数字资源,构建形成全区数字资源总账本,向我的宁夏政务APP宁政通”APP两大移动入口靠拢归集,推进全区现有办事、查询、办公、监管等移动端归并整合,提升信息化平台赋能政务服务的水平。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并长期坚持

(二十九)全面扩展政务数据共享应用。依据自治区数据资源挂接专项活动进度安排,按照“接一个、用一个”原则,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医保、市场监管等专业领域信息系统与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连通,实现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的政务数据资源互联互通、可靠交换和安全共享。

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并长期坚持

(三十)推动更多领域数字赋能应用。借助数字利通建设中形成的云、网、数、共性应用基础能力和我的宁夏政务APP宁政通”APP集约集成应用能力,打造数字利通指挥中心,建立共享数据交换中心,推进应急保障综合应用平台、视联网平台、健康产业大数据平台、网格化疫情防控指挥平台等新平台新应用建设,夯实利通区数字政府底座。根据吴忠市政务外网管理部门要求,开展政务外网安全整改专项行动,最大限度消除风险隐患,筑牢云网安全防线,全面提升云网支撑保障能力。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

九、切实优化公共服务

  )营造良好创业创新环境。依托利通区智能研修中心,建设利通区智慧教育集控中心和智慧教学研究中心,探索建立智慧型教学教研工作坊和师资培训工作坊及其工作模式,逐步完善利通区“互联网+教师专业发展”的支持服务体系。提高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比例,对基础研究类和人才类项目推行经费包干制,贯彻落实自治区以事前产权激励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制度。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挂帅”机制建设,推动各类实验室重大科研设备向社会开放。强化产品集群商标品牌、地理标志保护。建立健全新产业职称评审直通车机制,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鼓励人才密集的科技型企业、行业协会开展科研人员职称社会化评价。将灵活就业岗位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引导平台企业提升服务水平,吸引更多经营者线上创业。

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

  )推动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增加义务教育资源供给,大力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积极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加快利通区第十三幼儿园建设项目,建设规模18个保教班,新增幼儿学位540个。制定利通区义务教育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快建设第十九小、第九中学项目建设,新增义教段学位3420个。修改完善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转学方案,坚持随迁子女全纳原则,保障随迁子女与本地学生享受同等待遇。根据自治区相关部门安排部署,逐步实现电子病历、检验检查结果、诊疗信息等在不同医院互通共享,推动电子健康档案、报告结果等信息对个人开放查询。构建多层次的医疗保险制度,着力解决就医报销等难题。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卫生健康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并长期坚持

)扩大优质服务供给。配合上级部门落实推进“互联网+”与教育、健康医疗、养老、文化和旅游等领域深度融合发展,加强医疗保障等服务业标准与认证体系建设,创新服务模式,提高优质公共资源辐射范围。根据自治区相关部门工作进度安排,强化民政、人社、残联、医保等部门相关数据共享交换,运用大数据建立低收入人口主动发现和动态监测机制,强化对低收入人口的精准核实认定。

牵头单位:区教育局、民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局、医疗保障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并长期坚持

十、强化要素综合保障

  )不断强化法治保障。抓好国务院和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做好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培训和解读。积极落实配套政策文件和实施细则,全面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不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司法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各乡镇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并长期坚持

)强化督导考核。依据年度改革任务,强化日常考核评估,区政府督查室及审批服务管理局加大督查考核力度,按季度通报阶段性改革任务推进情况,及时掌握政策举措落实情况。改革进展缓慢的部门发出督促提醒函,并将通报结果作为年度效能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

)抓好营商环境评价。围绕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评价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法,对标先进水平,进一步补齐我区营商环境短板弱项,建立完善优化营商环境重点改革任务台账,推动出台务实管用的改革措施。畅通政企沟通渠道,用好营商环境问题投诉、处置机制,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以市场主体感受为依据,加强评价成果运用,以评促改,以评促优。

牵头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并长期坚持

)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突出素质提升基础,分领域、分层级建立学习培训制度,通过专题培训、观摩交流、跟班学习、岗位比武等,不断提升人员队伍政治素质、服务意识、业务能力和办事效率,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服务优的放管服改革干部队伍。

牵头单位:区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并长期坚持

三十八)加大政策宣传解读。加大对放管服改革工作开展和经验成效的宣介力度,及时回应公众关切,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改革的良好氛围。通过利通区政府网站、政务服务等平台及时向社会提供精细易懂的政策解读,对关联性较强的政策要一并解读,增加社会知晓度、认可度。

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审批服务管理局

配合单位:区直各部门

完成时限:202212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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