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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3日来源: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作者: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并予以公布。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情况及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511日至12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在利通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紧密围绕公安主责主业和人民群众关切,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分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着力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公开渠道、丰富公开内容、加强平台建设,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分局坚持以服务民生、服务发展为导向,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和深度,确保应公开尽公开。2025年,分局在利通区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3条,包括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1条、涉企行政检查计划1等内容。通过平安利通”“利通禁毒微信公众号发布1694篇文章信息,通过平安利通”“利通禁毒微信视频号、抖音、快手账号发布850条视频信息,及时主动发布分局主要工作开展情况基层动态及警务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二)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分局依法规范受理、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保障申请人合法权益。2025年,分局接到个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份,按期回复2份,1份暂未到期,正在办理中

(三)回应社会关切情况分局坚持协调解决群众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2025年共受理“12345市民热线政务服务工单诉求件696件,及时回复率100%,办结率100%

(四)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着力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动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所有拟公开信息均经承办部门初审、保密部门复核、分管领导签批,确保先审查、后公开。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台账,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进行分类归档,确保底数清、情况明。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信息公开工作已形成四类主要信息公开渠道:一是不断更新互联网门户网站内容;二是依托平安利通微信公众号、视频号等媒体平台进行公开,不断加强移动新媒体平台建设;三是积极组织对外宣传,通过各级各类广播电视、报纸、新闻网站等主动宣传分局工作;四是依托公安政务服务大厅电子屏、信息栏、公示板等进行线下公开。

)监督保障情况信息公开由分管局领导牵头抓总,情中心(办公室)具体负责。为保证信息公开准确性和时效性,分局制定了业务科室和保密办审核,分管领导签发的信息审批发布制度,进一步强化各单位信息公开能力和水平。2025年,分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失泄密事件。全年没有因部门信息不公开或公开不及时引起群众投诉,也没有因信息公开引起申请行政复议、提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745

行政强制

315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

0

0

0

0

0

2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动公开的精准性有待提升,部分信息的发布与群众最迫切的需求结合不够紧密,政策文件的解读形式仍以文字为主,不够生动形象。基层公开能力不够均衡,个别派出所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程度和业务能力存在差异,兼职人员工作任务重时,可能出现信息更新不够及时的情况。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以服务民生、服务发展为导向,聚焦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执法监管、财政信息等重点领域,不断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和深度,确保应公开尽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吴忠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

                                                                                                                  2026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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