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吴忠市利通区农村困难群众大病精准救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640302020/2026-00033 | 文号 | 吴利政办函〔2026〕3号 | 生成日期 | 2026-0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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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卫生健康局 | 责任部门 | 吴忠市利通区卫生健康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人社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卫健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医保局、残联:
《吴忠市利通区农村困难群众大病精准救治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4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吴忠市利通区农村困难群众大病精准救治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及吴忠市关于统筹建立常态化防止返贫致贫机制促进乡村全面振兴的部署要求,严格对标《自治区农村困难群众大病精准救治实施方案》《吴忠市农村困难群众大病精准救治工作措施》要求,进一步健全我区农村困难群众大病精准救治体系,兜牢民生保障底线,切实减轻困难群众就医负担,有效防范因病返贫、因病致贫风险,结合利通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救治对象与救治病种
(一)救治对象
本方案覆盖利通区辖区内农村困难群众,重点包括以下九类人员:
1.特困人员(含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2.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高龄低收入老年人;
3.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4.防止返贫致贫对象;
5.需要继续帮扶的原建档立卡脱贫人口;
6.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7.持证残疾人;
8.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患者;
9.自治区、吴忠市及利通区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二)救治病种
严格对照国家、自治区确定的大病救治病种范围,重点救治儿童先天性心脏病、儿童白血病、食管癌、胃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脑卒中、儿童淋巴瘤、慢性阻塞性肺气肿、白内障、风湿性心脏病、急性心肌梗死、尘肺、唇腭裂、尿道下裂、血友病、地中海贫血、神经母细胞瘤、骨肉瘤、重性精神疾病、耐多药结核病、艾滋病机会感染、膀胱癌、卵巢癌、肾癌、甲状腺癌、前列腺癌、恶性黑色素瘤、胰腺癌、胆囊癌、多发性骨髓瘤、再生障碍性贫血等37种大病纳入动态救治范围,做到应治尽治。
二、工作流程与职责分工
围绕“发现一例、救治一例、康复一例、保障一例”的目标,构建覆盖筛查、转诊、治疗、康复、保障全过程的闭环管理体系,明确区、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及相关部门的职责。
(一)精准识别与动态管理
1.村级摸排上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履行网底职责,结合日常诊疗、健康体检、慢病随访等工作,主动发现辖区内疑似大病患者,特别是九类重点救助对象,第一时间上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并协助收集基本信息。
2.乡镇复核建档。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组织家庭医生团队对村级上报信息进行入户核实,结合医保、民政等部门推送的数据比对结果,为符合条件的患者建立“一人一档”健康台账,详细记录疾病诊断、治疗情况、医疗费用、家庭经济状况等,并录入宁夏基层医疗综合信息系统,每月动态更新。
3.部门数据对比。区卫健局牵头,医保、民政、农业农村、残联、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各部门于每月25日前将摸排到的疑似农村困难大病患者信息反馈至区卫健局(见附件5),区卫健局汇总初筛后反馈至各乡镇卫生院核实,筛查未主动就医的潜在患者。同时补充完善由乡镇卫生院报送的在建台账,确保不漏一人。
(二)精准分级救治与转诊
1.基层首诊与初步评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摸排发现的大病患者进行初步评估。具备基层诊疗条件的轻症患者,由乡镇卫生院规范诊疗;需进一步诊治的,通过绿色通道转诊至区级定点医院。
2.区级定点救治与双向转诊。利通区人民医院作为区级定点救治机构,成立专项救治专家组,为患者制定“一人一策”诊疗方案,推行临床路径管理,控制医疗费用。设立转诊会诊中心,24小时值班,负责与乡镇卫生院对接转诊、与上级医院协调远程会诊或转诊事宜。对区内能治疗的病种(见附件4),原则上引导患者在区内救治;对疑难重症,通过远程会诊或绿色通道转诊至吴忠市或自治区级定点医院(见附件2、附件3)。
3.先诊疗后付费。严格执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简化入院流程,出院时仅需结清个人自付部分,严禁因费用问题推诿患者。
(三)精准康复与随访
1.出院信息推送。区级定点医院在患者出院后1周内将出院小结、康复建议等信息推送至患者所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2.家庭医生上门随访。家庭医生团队(区级专科医生+乡镇全科医生+村医)在患者出院后2周内完成首次上门随访,了解康复情况、用药依从性、生活困难等,并制定后续随访计划。对需长期康复的患者,每月至少随访一次,提供用药指导、康复训练、心理支持等服务。
3.动态退出与重新纳入。对病情稳定、医疗负担可控、返贫致贫风险已消除的患者,由乡镇卫生院联合区级定点医院评估后退出专项救治台账,转入常规健康管理;对病情复发或负担加重的,及时重新纳入。
(四)精准综合保障
1.医保报销一站式服务。区医保局优化结算流程,实现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在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即时结算。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确保患者及时享受待遇。
2.分层分类救助。卫生健康局同步将信息反馈至民政、人社、农业农村、退役军人、医保、残联等部门,分类落实精准救助、就业指导等帮扶措施,确保政策覆盖及时、应享尽享。同时,各部门要简化申请审核程序,加快资金拨付,并将救助情况及时反馈至卫健局。
3.多元帮扶兜底。统筹农业农村、民政、残联等资源,对医疗费用负担过重、基本生活困难的家庭,给予临时救助、残疾人补贴等。各救助机构每季度向区卫健局反馈救助情况(见附件6),构建“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的多元保障体系。
三、保障措施
一是压实工作责任,各乡镇、各相关部门要将农村困难人群大病精准救治工作纳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明确落实责任、细化分工、加强协作,建立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衔接联动机制,做好救治台账和数据信息动态管理;二是严格时限推进,按期完成农村困难群众大病患者摸排、一人一档建立、区级转诊会诊中心设立并启动常态化救治,4月起全面落实分级诊疗等各项工作实现闭环管理,年底前总结经验、完善机制;三是强化宣传引导,依托家庭医生团队等力量,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大病精准救治相关政策、流程及信息,公开转诊会诊渠道,引导群众规范就医,提升政策知晓率和就医依从性。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