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动态调整利通区人民政府 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 索引号 | 640302001/2025-00109 | 文号 | 吴利政办发〔2025〕37号 | 生成日期 | 2025-11-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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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利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促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经区委和区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对利通区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作出动态调整,现将调整情况公布如下:
调出《利通区2025年城镇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改造实施方案》,调入《吴忠市利通区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2025-2035)》《利通区老旧小区改造(2000年前)实施方案》《吴忠市利通区城镇危房更新改造项目“1+4”方案》。
附件:
利通区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调整后).wps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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