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吴忠市利通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安排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 000014349640302004/2025-00051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5-08-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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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 | 责任部门 | 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改局:
现将《吴忠市利通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安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委办公室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31日
吴忠市利通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安排方案
为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效益,现结合利通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使用方向
根据自治区《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宁财农发〔2022〕14号)要求,实行“因素法”分配:一是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二是支持推进乡村振兴;三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其他相关支出。
二、资金使用总量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农)指标〔2025〕167号)精神,此次下达我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12万元。
三、资金使用计划
(一)支持产业发展(130万元)
1.高闸镇蔬菜分拣中心提升改造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30万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130万元。建设内容:在高闸镇既有冷库的基础上,扩建分拣车间,包含场地硬化、平整场地、室外给排水工程及配套设施等。(实施单位:高闸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二)支持就业类项目(155万元)
2.利通区2025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外出务工就业及一次性交通补贴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已安排自治区衔接资金1095万元,现安排中央衔接资金105万元。建设内容:凡在2024年10月1日-2025年9月30日期间申报务工或交通补贴的脱贫户、监测户,验收合格后,给予一次性奖补。(实施单位:各乡镇;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3.2025年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岗位。该项目总投资240万元,已安排第一批中央衔接资金80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110万元,现安排第二批中央衔接资金50万元。建设内容:针对利通区内16-65岁脱贫户(含监测户),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且有劳动能力胜任工作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参照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发放工资,计划设置岗位数量125个。(实施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12月30日前)
(三)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127万元)
4.扁担沟镇同利村日光温室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77万元,现安排中央衔接资金77万元。建设内容:室外混凝土硬化、面包砖铺装等,建设室外给水及电气工程等。(实施单位:扁担沟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5.渔光湖村雨水管道改造项目。该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现安排中央衔接资金50万元。建设内容:主要进行管道清淤疏通、拆除及恢复路面、铺设DN300双壁波纹管等。(实施单位:扁担沟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10月31日前)
四、资金使用要求
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加快项目方案编制,严格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区审定的工作流程,精心组织实施。按照项目任务、时间节点如期开工完工,确保衔接资金支付进度达到中央衔接资金序时进度要求。由专人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做好项目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同时,要落实好资金使用绩效主体责任,项目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透明度,对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和绩效评价等信息进行区级、乡(镇)级、村级三级公示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