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吴忠市利通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安排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640302004/2025-00051 文号 生成日期 2025-08-01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 责任部门 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发改局

现将《吴忠市利通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安排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委办公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

2025731


  吴忠市利通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第二批)安排方案

   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充分发挥中央财政衔接资金效益,现结合利通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资金使用方向

    根据自治区《关于加强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农发〔202214号)要求,实行因素法分配一是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二是支持推进乡村振兴;三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其他相关支出。

    二、资金使用总量

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宁财指标〔2025167号)精神,此次下达我区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12万元

三、资金使用计划

支持产业发展130万元)

1.高闸镇蔬菜分拣中心提升改造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30万元,安排中央衔接资金130万元建设内容:在高闸镇既有冷库的基础上,扩建分拣车间,包含场地硬化、平整场地、室外给排水工程及配套设施等。(实施单位:高闸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1031日前)

(二)支持就业类项目(155万元

2.利通区2025年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外出务工就业及一次性交通补贴项目。该项目总投资1200万元,已安排自治区衔接资金1095万元,现安排中央衔接资金105万元。建设内容:凡在2024101-2025930日期间申报务工或交通补贴的脱贫户、监测户,验收合格后,给予一次性奖补。(实施单位:各乡镇;完成时限:1031日前)

3.2025年低收入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岗位。该项目总投资240万元,已安排第一批中央衔接资金80万元、自治区衔接资金110万元,现安排第二批中央衔接资金50万元。建设内容:针对利通区内16-65岁脱贫户(含监测户),优先安置无法离乡、无业可扶、且有劳动能力胜任工作岗位的就业困难人员,参照公益性岗位工资标准发放工资,计划设置岗位数量125个。(实施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完成时限:1230日前)

)支持基础设施建设类项目(127万元

4.扁担沟镇同利村日光温室附属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总投资77万元,现安排中央衔接资金77万元。建设内容:室外混凝土硬化面包砖铺装建设室外给水电气工程等(实施单位:扁担沟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1031日前)

5.渔光湖村雨水管道改造项目。该项目总投资50万元,现安排中央衔接资金50万元。建设内容:主要进行管道清淤疏通、拆除及恢复路面、铺设DN300双壁波纹管(实施单位:扁担沟镇人民政府;完成时限:1031日前)

    四、资金使用要求

各有关乡镇和部门,要加快项目方案编制,严格按照村申报、乡审核、区审定的工作流程,精心组织实施。按照项目任务、时间节点如期开工完工,确保衔接资金付进度达到中央衔接资金序时进度要求。由专人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做好项目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同时,要落实好资金使用绩效主体责任,项目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提升资金使用透明度,对资金使用计划、项目进度和绩效评价等信息进行区级、乡(镇)级、村级三级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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