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利通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00年前)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0014349640302014/2025-00021 文号 吴利党办综〔2025〕32号 生成日期 2025-07-29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责任部门 选择 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区委各部位、各人民团体,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区属驻利各单位:

《利通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00年前)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委办公室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728


利通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00年前)实施方

为进一步完善城区范围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解决年久失修、管理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通知(建科〔202330号)及区政府工作部署,结合我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改造范围与内容

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扎实有序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通知(建科〔202330号)、《城市基础设施更新改造重点领域实施方案编制要求》(发改办投资〔20254号)要求明确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对象范围规定及改造内容。

(一)改造对象范围

1.改造2000年前建成需要改造的老旧小区。

2.对已经纳入过中央财政补助支持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计划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3.拟对居民进行征收补偿安置,或者拟以拆除重建(含改建、扩建、翻建)方式实施改造的住宅小区(含单独住宅楼),不得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

(二)改造小区及内容

2025年计划完成23个老旧小区改造改造建筑面积21.44万平方米,改造楼栋数78栋,涉及户数2532,主要进行排水、供水、供热、道路、绿化、消防、安防等基础设施,以及社区综合服务、文化体育、无障碍、适老化等便民公共服务设施和楼本体更新改造

、资金来源计划

2025年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估算投资为6706万元,资金来源如下:

(一)中央预算内资金。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4694万元。

(二)地方配套资金。区财政局负责筹措资金2012万元。

(三)居民出资。鼓励居民出资参与老旧小区改造,来源可包括居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捐资捐物,依法经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小组同意,可用于小区改造或改造后的长效管理。

(四)原产权单位出资。鼓励原产权单位(含行政企事业单位)捐资捐物,共同参与改造工作。

(五)管线单位出资。坚持谁受益、谁出资原则,各管线单位根据职能积极承担管线改造资金。

(六)社会化力量投资。建立商业运作模式,鼓励专业机构(医疗卫生、智能停车、充电桩邮政快递)、社会资本(养老、幼教、超市)投资改造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成后的医疗卫生、养老、幼教等由其管理运营

、实施步骤

(一)摸底调查阶段20253月)。相关乡镇对老旧小区进行详细、全面的摸底调查,主要调查小区的数量、面积、户数、建成年代、需改造内容等。由乡镇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老旧小区开展广泛宣传及征求居民改造意愿。

(三)前期工作阶段202546)。由区住建和交通局按照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投资意向,完成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00年前)工作方案和项目申报文本的编制,组织申报争取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组织设计单位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提请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

(四)工程核量招标阶段(202578由区住建和交通局完成项目立项批复,按照规划设计图纸要求核定工程量工程控制价完成工程招投标工作。

(五)全面改造阶段(2025820267区住建和交通局组织实施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乡镇以及社区在工程正式开工前先行开展治理私搭乱建、清理绿地和楼间杂物等工作

(六)验收阶段(20268月)区住建和交通局组织,上桥镇、古城镇、胜利镇、金星镇、施工单位、监理公司等单位进行验收,对验收合格的小区,同步移交属地乡镇,纳入社区管理。

(七)长效管理阶段(202612月)乡镇结合改造同步建立健全维护机制,社区居民委员会配合,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参与的联席会议机制,引导居民协商确定改造后小区的管理模式、管理规约及业主议事规则,共同维护改造成果。

、组织保障

成立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区政府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区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和交通局、金星镇、胜利镇、古城镇、上桥镇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协调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和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区住建和交通局局长兼任,负责统筹协调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职责分工为:发改局负责做好改造项目的立项审批等工作,指导创新方式以及参与年度改造计划编制。财政局负责落实和拨付中央、自治区项目资金,筹措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地方配套资金。住建和交通局负责牵头制定老旧小区改造计划;负责编制项目申报文本,争取中央、自治区项目资金;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指导、督查、考核、验收、财务决算等;负责委托融通城乡发展有限公司实施项目;负责项目督查、考核、验收工作负责老旧小区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金星镇、胜利镇、古城镇、上桥镇负责发动群众参与和化解矛盾,确保改造工程顺利实施,参与制定辖区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实施方案,并配合组织实施;负责整治小区私搭乱建,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融通城乡发展有限公司:负责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招投标工作,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质量要求组织施工;负责工程竣工结算,配合部门专项检查或专项审计

附件:利通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2000年前)计划任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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