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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利通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302001/2022-00864 文号 吴利政办发〔2022〕107号 生成日期 2022-12-01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各相关驻利单位

《利通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1117

  (此件公开发布)


利通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意见》(中办发〔202137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宁党办发〔202226)精神,全面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自治区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结合创城工作,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和安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围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推进城市面貌提升,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着力提升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水平,为建设黄河金岸宜居区奠定坚实基础。

(二)总体目标。2025年底,全区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40%,公园绿化活动场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2%,城市万人拥有绿道长度达到1公里,城市建成区海绵城市建成面积达到40%,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小于10%,绿色出行比例达到65%,城镇新建建筑100%执行绿色建筑标准,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25%,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98%以上,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覆盖面达到90%,规模以上项目智慧工地覆盖率达到90%以上。

2035年,全区城乡建设实现绿色发展,碳减排水平显著增强,城乡建设品质全面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目标基本实现。

二、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发展

(一)促进区域和城市群绿色发展。实自治区、吴忠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推进利通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统筹落实划定全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形成与自治区、吴忠市国土空间规划相衔接的一张蓝图通过推动资源要素集约集聚、产业发展协同互补、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公共服务共建共享、生态环保联保联治,促进黄河两岸商贸休闲、文旅一体相互融合,打造黄河金岸亮丽生态城市。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水务局、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分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金积镇

(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依据《吴忠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2020-2030年)》,配合吴忠市住建局统筹做好建设城市排水防涝设施,满足海绵城市和韧性城市要求,以老旧小区改造为主,大力完善城乡基础设施,对超过使用年限、材质落后、漏损严重的老旧小区供水管网全面排查,高质量推进小区内管网升级改造,全面加强城乡防范和应对灾害能力。积极配合吴忠市创建国家自来水漏损试点城市和国家节水型城市,严格实施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打造沿黄绿色生态廊道。持续开展河湖湿地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加快生态移民迁出区生态修复,推广乡土树种造林,加大植树造林力度。全面落实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等领域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统筹建设公共服务、商业服务、文化体育等设施,不断完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建设15分钟生活圈。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提升乡镇医院传染病防控救治能力,补齐乡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短板,实施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保障计划,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宜居农房改造,推动优质公共文化服务向基层、乡镇延伸,加强公共体育场、健身步道等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提升社区“10分钟健身圈覆盖率。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水务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民政局、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分局、各乡

(三)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结合利通区实际,以多规合一为基础,统筹推进村庄规划,有序开展村庄规划编制,全面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到2022年底,集聚提升类、特色保护类的村庄实现村庄规划应编尽编。2025年底,村庄规划编制、实施、监督体系全面建立,并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一张图实施管理。加快乡村道路建设,所有乡镇通三级以上公路,具备条件的较大规模自然村全部通硬化路,农村公路列养率达100%。加快推进互联网+城乡供水建设,2025年,城乡供水一体化覆盖率达到95%。推广使用绿色建材,以重点小城镇和6个美丽宜居村庄项目建设为依托,大力推进水、电、路、气、房、通讯网络、物流、防灾减灾等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设施联动发展,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发展,建立传统村落保护名录。建立完善乡村建设评价机制、探索县域乡村发展路径,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稳步推进农村改厕。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培育发展乡村文化旅游、休闲民宿、健康养老、传统手工艺等新业态,建设一批绿色优质标准化原料基地、标准化生产基地及全产业链标准综合体,大力开展绿色食品、绿色农产品,强化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拓宽农民增收渠道。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水务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农业农村局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局、乡村振兴局、各乡

三、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

(一)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农村危房改造、老旧小区改造等同步实施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化改造,重点推进既有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和学校、医院节能绿色化改造建设。积极推进清洁取暖项目,建立完善区级统筹、部门联动、乡镇主责、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工作机制,推行天然气、清洁电力、地热能、空气源热泵、太阳能等多种清洁取暖方式,坚持清洁取暖与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相结合,推动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发展,打造节能减排、清洁高效、智能多元、长效长治的清洁取暖示范乡镇。开展绿色建筑、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医院创建行动,2025年公共机构新建建筑可安装光伏屋顶面积力争实现光伏覆盖率达到50%,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既有公共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比例达到15%,建筑采暖、生活热水、炊事烹饪等电气化普及率全面提高。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发展和改革局、各乡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农业农村局、科学技术局、自然资源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乡村振兴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二)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配合市住建局纵深推进城乡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推进排水防涝及污水提质增效等黑臭水体治理项目建设,实施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合理安排管网走向、分区、管径,同步实施管网建设,让城区雨水、污水各行其道。配合市交通运输局,合理布局和建设乡镇公交场站,综合运输服务站,优化城乡公交线网,实施城乡公交一体化项目,加快推进充电设施建设,推动发展智能网联汽车、新能源汽车、智慧停车及无障碍基础设施,新建居民小区,商业综合体,写字楼停车位与小汽车保有量比例1.1配合实施再生水循环利用工程,提升中水回用率,缓解水资源紧缺,通过鼓励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生态景观以及其他城市杂用等用水优先使用再生水,实现城市污水资源的再生利用。开展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物业小区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加强经营性居民自建房、电动车停放场所、消防车通道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隐患消除整改长效机制,推进物业小区消防通道规范建设和违规停车查处,打通消防生命通道,推进城乡应急避难场所建设,强化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和建筑的应急避难功能,建立安全可靠的应急基础设施体系。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应急管理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水务局、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分局、民政局、各乡

(三)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各乡开展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对各类保护对象设立标志牌,开展数字化信息采集、测绘建档和保护利用,不断丰富和完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名录。建立保护项目日常维护和保护修缮机制,严格落实责任,依法加强管理,不拆除历史建筑,不拆真遗存,不建假古董。统筹相关专项资金支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利用。推动历史建筑绿色化更新改造、合理利用。组织培养传统工匠队伍,传承传统建筑绿色营造方式。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发展和改革局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乡

(四)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配合吴忠市住建局支持发展装配式建筑,协调解决项目建设难点问题,推进利通区方舱医院、老旧小区、保障性住房、农村房屋等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降低施工现场建筑材料损耗率。探索推行工程总承包、全过程工程咨询等新型组织管理方式,在民用建筑中探索推进建筑师负责制试点,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建立完善建筑施工垃圾减量化工作机制,推动建筑循环生产方式。开展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创建行动,推进预制楼梯板、预制楼板和预制内外墙板应用。严格施工扬尘、噪声管控,对中心城区所有在建工地实行大气污染分级管控,落实工地扬尘管控“6100%”措施。加快推进工程造价改革。落实劳务资质备案管理,加大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考勤及工资发放全流程监管机制,大力发展专业作业企业,培育新时代建筑产业工人队伍。积极鼓励和推动企业进行绿色建材认证,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应用。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分局

(五)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开展绿色生活、文明交通、绿色出行系列主题活动,有效利用政务新媒体、施工围挡公益广告宣传、日常检查宣传教育等方式,向全社会普及绿色低碳和建筑节能知识,鼓励公众选择公众交通、自行车和步行等出行方式,引导使用绿色装修、绿色家居、绿色家电。推动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转运、分类处理系统,升级改造垃圾分类投放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项目建设。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源清单,建立危险废物闭环处理体系,加强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升级改造项目运营管理,严格规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转运和处置的管理,实现医疗废物安全妥善处置。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公安分局、卫生健康局

责任单位: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分局、各乡

四、创新工作方法

(一)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以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为目标,在国土空间规划的指导和约束下,集约布局乡镇产业发展要素,确定各要素功能定位、发展规模和空间范围,围绕空间格局优化、控制线划定、目标指标分解、重大工程安排等方面,明确生态保护格局、农业发展格局、城乡建设格局,确定利通区镇村体系。明确重点区域特色风貌管控要求,塑造符合中国化方向的宁夏特色城乡形象。发掘和保护利通区特色风貌,建立健全重要公共建筑设计方案比选论证和公开公示制度,积极组织引导优秀项目参与建筑类奖项评比,提高城市知名度和影响力。加强对重点地段、重要类型建筑风貌管控,强化城市设计对建筑的指导约束。

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发展和改革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责任单位:各乡

(二)建立城市体检评估制度。配合市住建局高标准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长效机制,建设互联互通的城市体检评估信息平台,结合城市体检加强城市功能分析,加大体检评估成果的实践应用,通过开展城市体检推动城市绿色更新。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自然资源局

(三)加大科技创新力度。配合市住建局加快城乡建设领域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大力开展建筑业绿色低碳关键技术研究,对应用绿色技术科技创新的房地产开发、建筑业企业,给予一定财政资金支持和诚信加分奖励。

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财政局

责任单位:区发展和改革局

(四)推动城市智慧化建设。配合市住建局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城市建设技术、业务、数据融合,开展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推动城乡建设数字化转型,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城市环境、城市交通、城市防灾的智慧化管理。加快物业服务平台、设施设备智能化建设,推动智慧物业发展,加强社区智慧化建设管理,提高群众对信息化、数字化建设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牵头单位: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发展和改革局、公安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责任单位:各乡

(五)推动美好环境共建共治共享。建立党组织统一领导、政府依法履责、各类组织积极协同、群众广泛参与的基层治理体系,进一步深化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体作用,建立党支部统一领导下的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协调运行机制,充分调动居民积极参与性,形成党组织领导社区事务的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以公共空间、老旧小区改造、市容环境整治、历史文化街区保护与利用、美丽乡村建设、污水处理、垃圾分类等为抓手和载体,构建社区生活圈,探索适宜城乡社区治理的项目招投标、奖励等工作机制,广泛发动组织群众参与城乡社区治理,共同建设美好家园。

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民政局、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各乡

五、加强组织实施

(一)建立工作机制。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各方面各环节,加快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的决策部署。要确保各项任务落实落地。加强部门统筹协调,区委宣传部、发展和改革局、教育局、科学技术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公安分局、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然资源局、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分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机关事务管理中心、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完善有关支持政策,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深入推动落实重点任务。

(二)健全支撑体系。加大财政、金融支持力度,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支持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重大项目和重点任务。制定完善城乡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规章制度,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加大管理、技术和机制创新,培育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新动能。

(三)加强培训宣传。各乡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结合各自领域重点工作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高党政主要负责人、业务骨干等相关人员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微信等媒体,加大对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知识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报道先进举措、推进情况,增进社会公众的了解和支持,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附件:107附件绿色发展任务清单.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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