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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利通区2022年创建自治区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区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302001/2022-00670 文号 吴利政办发〔2022〕77号 生成日期 2022-08-01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利通区农业农村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利通区2022创建自治区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区实施方案》已经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7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利通区2022年创建自治区人居环境整治

示范区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和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宁党发〔2022〕1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利通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成果,推动村庄环境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升级,促进管护机制向长治长效深化,结合利通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为主攻方向,聚焦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生活垃圾、黑臭水体治理、村容村貌提升、长效管护等重点任务,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目标上从推动村庄环境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升级,任务上从全面推开向整体提升迈进,机制上从探索建立机制向促进长治长效深化。

)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引领,因地制宜。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合理优化村庄产业布局,提升村庄基础设施建设,编制“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依据村庄分类指引,尊重村民意愿,突出村庄特色,坚持示范带动、先点后面,不断探索、不断积累经验,带动整体提升。

2.坚持统筹推进,农民主体。建立政府、村集体、村民等各方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农民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中的主体作用,让村民成为村内公益性基础设施运行维护的重要力量。

3.坚持教育引导,倡树新风坚持整治环境与转变观念相结合,加强宣传教育,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倡树文明新风,引导农民群众转变观念,改变不良生活习惯,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养成健康生活方式。

4.坚持持续推进,健全机制坚持以用为本、建管并重,推动项目建设与工程管控机制同步设计、同步推进、同步落实,注重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五年提升行动相衔接,持续发力、久久为功,积小胜为大成。建管用并重,着力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

)创建目标。紧扣中央、自治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目标,全域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基本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体系、户用厕所无害化改造和厕所粪污治理、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农村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和运营维护机制长效运行,公共服务体系显著提升,村庄整体美丽宜居,村民环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到2022年底,编制完成“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24个;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到90%;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处置体系全覆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以上;深入开展村庄清洁提升行动,以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为标准,创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乡镇3个,示范村10个,“美丽庭院”800户,创建金积镇、上桥镇、东塔寺乡3个特色小城镇,白寺滩村、牛家坊村、沟台村等7个美丽村庄。农村水、电、路、气、房、讯等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更加完善。

二、重点任务

(一)有序推进“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

1.完成年度村庄规划任务。结合市、区两级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区域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资源能源、生态环境保护等布局,以“多规合一”为基础,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加强村庄规划管理。到2022年底,完成24个村庄规划编制任务,其中:一般性村庄规划编制17个,移民村村庄规划编制7个。优化布局集聚提升、城郊融合、特色保护、整治改善、搬迁撤并五类村庄。在规划保留村庄、中心村合理确定基础设施用地范围、布局、规模和建设标准,合理配置公共服务设施,引导生活空间尺度适宜、布局协调、功能齐全。对“空心化”程度较高的村庄,原则上不再投入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强化村庄规划激励约束作用,实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制度,做到不规划不建设、不合规不建设。严禁随意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各乡镇)

(二)扎实推进农村厕所革命

2.全力推进农村户厕改造。贯彻落实《宁夏农村“厕所革命”提升行动指导意见》精神,总结人居环境整治经验,坚持高位推动、分类指导,统筹改厕与村庄布局、抗震宜居农房建设、生活污水治理、资源化利用相结合巩固提高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积极开展农村卫生厕所提升改造,扩大完整上下水道卫生厕所覆盖面,提升农村卫生厕所使用率。(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利通分局各乡镇)

3.开展农村户厕问题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对2013年以来各级财政支持改造的农村户用厕所排查出的问题进行分期、分批整改,确保整改规范彻底、长期使用。各乡镇对排查发现存在问题的厕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重点、技术路线,分级建立整改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持续推进整改落实2022年底前完成。(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4.协同推进粪污处理及资源化利用。加强农村改厕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对靠近城镇的村庄,建设完整下水道式厕所,粪污纳入污水管网统一处理;对相对聚集的村庄,建设小型污水收处设施,粪污集中处理;对居住分散的村庄,推广防冻节水型三格式化粪池卫生厕所,推动粪污资源化利用。(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利通分局各乡镇)

(三)加快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

5.落实县域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按照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的原则,实施好2022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以减量化、生态化、资源化为导向,整村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先治理水源保护区、黑臭水体集中区域、乡镇政府所在地、中心村、城乡接合部、旅游风景区等六类村庄生活污水问题,加快补齐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短板,全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0%以上。(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6.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实施截污控源、清淤疏浚等工程,积极申报农村黑臭水体治理项目,重点治理纳入国家管控级的农村黑臭水体,实行“拉条挂账、逐一销号”,对纳入自治区和市级监管的黑臭水体,实行动态更新,分期分批实施整治。以河湖“四乱”问题为抓手,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河湖“清四乱”行动。完善区、乡、村三级河湖长、巡河保洁员管护责任体系,压紧压实责任单位职能职责,落实“河长+检察长+警长”+综合执法局联合执法机制,多部门联动,对河湖“四乱”问题进行联合执法。(牵头单位:区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分局,责任单位:区综合执法局、各乡镇)

(四)全面提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水平

7.健全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深入推行“两次六分、四级联动”生活垃圾分类治理模式,加强清扫保洁队伍建设,充分利用村内商店、闲置农房和乡村收集中转站等设施,合理布局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健全乡镇垃圾转运体系。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和处置长效机制,推动垃圾专业化无害化治理、市场化运营。2022年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村庄实现全覆盖。(牵头单位: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

8.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大力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减量,减少垃圾出村处理量,推广回收垃圾资源化利用,推行积分奖励兑换、以旧换新、以物换物等方式,提升可再生资源垃圾回收效率。继续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创建工作,2022年创建示范村10个。(牵头单位:区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中心,责任单位:各乡镇)

(五)全面整治提升村容村貌

9.实施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继续开展“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推动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更多向进村入户倾斜。加快构建便捷高效的农村公路网络,建设一批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2022年新建清二沟道路、金水河湾产业路、板桥乡蔡桥劳务移民村智慧农业种植园区道路等6条。加快推进区乡农村公路升级改造,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实施扁担沟镇渠口村、赵家沟村道路硬化工程,金银滩镇二支沟路、郭家桥乡秦渠北岸道路建设等项目。2022年新建韩桥村至吴高路公路道路、巴浪湖农场二道湾一队道路、金积秦坝关道路等4条农村公路。加大乡镇和建制村通客车扶持力度,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深入推进农村公路生命防护工程和危桥改造建设,2022年实施农村生命安全防护工程,安装波形防护栏18公里、减速带148条,全面提高农村路网安全水平。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提升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水平。(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10.加强农村饮水安全保障。推进“互联网+城乡供水”示范区建设,实施利通区“互联网+城乡供水”工程,实现区域内农村与城市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加强扁担沟镇农村偏远乡镇、薄弱村供水饮水常态化监测。强化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实施农村标准化供水设施建设和水质提标工程,完善水质监测监控设施、保护区围栏和警示标志,提高水源地监测和预警能力。到2022年底完成农村集中供水工程水源地保护区划定。按照“补偿成本、公平负担”的原则,健全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合理水价形成机制。(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11.完善防汛抗旱基础设施建设。加大苦水河、清水沟等主要支流和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实施全域山洪灾害防治,持续推进病险水库、淤地坝除险加固。优化抗旱水源布局,按照“长藤结瓜”思路和“先急后缓”原则,开工建设一批调蓄工程,提升区域性抗旱应急保供能力。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加快实施高效节水农业工程,着力提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2022年实施头道沟防汛维修工程,修缮苦水河古城镇新华桥村段护岸建设4.2公里。建成高标准农田7738亩。(牵头单位:区水务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12.推动农村清洁能源建设。巩固提升农村电力保障水平,实施农村电网薄弱地区补短板、农村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开发配套电网改造等工程,提升农村电网供电可靠性和电压稳定性。鼓励利用农房、农村基础设施等发展农村太阳能等清洁能源产业,建设多能互补的低碳综合能源网络。积极争取国家“千乡万村驭风沐光”政策,扩大屋顶分布式光伏项目实施。在具备条件的村加快推进天然气进村入户。按照先立后破、农民可承受、发展可持续的要求,推进利通区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实施农村清洁能源暖气房计划,加强煤炭清洁化利用,推进散煤替代,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实施农村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农村煤改电、煤改气“双替代”工程,2022年改造15000户。(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责任单位:农业农村局、各乡镇)

13.实施农房质量安全提升工程。开展农村住房安全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对农村居民住房安全隐患进行一次大摸排,制定《利通区2022年危房及抗震宜居房实施方案》,加大对国有农林场集中居住区农房改造,力争用3年时间全面消除农村危房存在的盲区死角。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及时将唯一住房是危房和不抗震房的农户纳入低收入群体予以住房保障。新建农房统一按“上下圈梁、构造柱、三七墙”抗震设防构造要求施工,推动配置水暖厨卫等设施,确保住房质量安全。2022年实施危房及抗震宜居农房改造309户。建设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加强传统村落保护传承发展,重点实施文化遗产保护、基础设施配套、资源化利用等工程。(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责任单位:吴忠林场、各乡镇)

14.加快数字乡村建设。引领数字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深度融合,持续开展数字乡村试点。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适时推动农村5G网络布局和商用试点,提升农村通信网络质量和覆盖水平。推进北斗智能终端在农业生产领域应用,加强对农业生产墒情、苗情、灾情和气象预测预报。依托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实现地名文化信息资源的管理查询、智能分析、资源共享和专题服务等功能。推动“互联网+”服务向农村延伸覆盖,推进涉农事项在线办理。推动“雪亮工程”视频点位向乡镇、村延伸,逐步覆盖农村道路沿线及人员聚集场所,完善智慧监测监控体系。2022年,实现千兆光纤网络全区重点村全覆盖,行政村通5G比例达到60%以上。创建一批数字治理试点乡镇、试点村。(牵头单位: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15.加强村级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统筹党建、新时代文明实践、基本公共服务等阵地建设经费,建设一批乡村治理中心,进一步提升村级综合服务设施覆盖面。全面推行“一站式”便民服务和线上服务。完善农村文体广场设施建设,打造一批“一场多用”乡村大舞台。实施体育“康乐角”建设工程。推进公共照明设施与村内道路、公共场所一体规划建设,加强行政村村内主干道路灯建设。推进“乡村大喇叭”农村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因地制宜建设农村应急避难场所。开展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无障碍建设和改造。(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民政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应急管理局、残联、各乡镇)

16.深入推进村庄清洁提升行动。立足“六清二改一绿一管护”,压茬推进春、夏、秋冬村庄清洁行动战役。紧盯“爱国卫生月”及重点节日节点,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土绿化行动,动员广大农民群众投工投劳,积极参与。坚持做好农村疫情常态化防控,引导农民群众自觉打扫卫生,及时清扫垃圾,保持庭院内外干净整洁。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围绕水旁、路旁、村旁、宅旁植树绿化,建设一批美丽庭院。2022创建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示范村10个,覆盖面达到60%以上。组织金积镇、古城镇、东塔寺乡申报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65%以上。(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17.加强农业生产废弃物综合利用。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和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健全完善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和管控体系。2022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5%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用残膜回收率达到90%以上,农药包装废弃物做到应收尽收,回收率和安全处置率分别达到80%100%(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18.持续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以“环境美、田园美、村庄美、庭院美”为目标,调整优化镇村布局,稳妥开展空心村治理,重点实施1个重点小城镇建设试点,5个“集聚提升类、城郊融合类”高质量美丽村庄建设。加强乡村风貌设计和管控,按照《宁夏美丽乡村建设图册》,保留乡村原始特色,塑造特色鲜明的乡村风貌。(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六)加强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19.加强乡村文化建设。在“世界读书日”“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节点,开展“2022年新时代乡村阅读季”主题活动,着力提升农家书屋服务效能,引领乡村阅读风尚。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建强用好县级融媒体中心,支持发展形式多样的农民文化大院、乡村舞台,广泛开展“乡村文化体育节”等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大力推广文化、科普大篷车、移风易俗主题巡演、“乡村大喇叭”“百姓舞台 多彩利通”等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的送文化下乡、戏曲进乡村活动,实现流动文化服务常态化。每年为乡镇提供群众性文化演出不少于50场次,开展各类文化演出30场次。(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各乡镇)

20.深入推进乡村文明建设。深入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和中国梦宣传教育,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级融媒体中心等平台开展对象化、分众化宣传教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继续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牢牢占领农村思想文化阵地。加快完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精准推进全区级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健全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村规民约等机制,加大对高价彩礼、厚葬薄养、封建迷信、铺张浪费等不良风气常态治理,推广乡风文明积分制清单制、数字化等典型做法(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乡镇)

(七)抓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创建工作

21.积极创建示范乡镇、村。学习借鉴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在全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乡、村建设工作。以改善农村环境为抓手,聚焦村庄规划、基础设施建设、村容村貌提升、乡村产业发展、乡风文明建设等重点工作,统筹城乡融合发展,全面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探索农业农村现代化新路径。发挥好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争创自治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示范乡镇3个、示范村10个。(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各乡镇)

(八)建立健全长效管护机制

22.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运维管护机制。按照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分级负责、注重实效的原则,健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长效运维管护机制。基本建立有制度、有标准、有队伍、有经费、有监督的村庄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利用好公益性岗位,合理设置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管护队伍,优先聘用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人员。明确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产权归属,推动农村厕所、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设备和村庄保洁等一体化运行管护。依法探索建立农村厕所粪污清掏、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处理农户合理付费制度,以及农村人居环境基础设施运行管护社会化服务体系和服务费市场化形成机制,逐步建立农户合理付费、村级组织统筹、政府适当补助的运行管护经费保障制度,合理确定农户付费分担比例。将农村基础设施维护和管理的相关内容列入村规民约,增强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能力。(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

23.完善乡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机制。各乡镇要建立村庄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主体、管护责任、管护方式、管护经费清单,向社会全面公开。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区乡村三级“路长制”、供水、供电、供气、环保、通讯、邮政、寄递等基础设施运营企业落实普遍服务要求,全面加强对所属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的管护。积极推进供水、垃圾污水处理等公共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管护。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构建乡村管护服务体系,2022培育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4个,推动由耕种收储等农业生产性服务向乡村卫生保洁、绿化美化、设施维护等农村生活类服务领域扩展,实行有偿服务。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按规定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乡镇)

(九)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

24.调动农民参与人居环境整治积极性。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在农村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深入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进一步发挥共青团、妇联、少先队等群团组织作用,组织动员村民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健全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村级重大事项决策实行“四议两公开”,充分运用“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制度,引导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合作社、村民等全程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相关规划、建设、运营和管理。实行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相关项目公示制度。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有条件的农民合作社参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项目。引导农民或农民合作组织依法成立各类农村环保组织或企业,吸纳农民承接本地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后续管护工作。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个人、企业、社会组织等,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等形式支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

25.普及文明健康理念。发挥爱国卫生运动群众动员优势,加大健康宣传教育力度,普及卫生健康和疾病防控知识,倡导文明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高农民健康素养。把转变农民思想观念、推行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作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使用卫生厕所、做好垃圾分类、养成文明习惯等纳入学校、家庭、社会教育,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志愿服务。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纳入各级农民教育培训内容。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深入开展卫生创建,大力推进健康村镇建设。(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乡镇)

26.完善村规民约。鼓励将村庄环境卫生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对破坏人居环境行为加强批评教育和约束管理,引导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倡导制定公共场所文明公约、社区噪声控制规约。深入开展美丽庭院评选、环境卫生红黑榜、积分兑换等活动,提高村民维护村庄环境卫生的主人翁意识。2022年建设“美丽庭院”示范村10个、“美丽庭院”800户。(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区文明办、民政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妇联、团区委各乡镇)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责任落实。按照“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一把手”工程,区、乡、村主要领导落实“清洁指挥长”责任,结合本地区实际,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责任分工,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地见效。进一步完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强化部门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要素保障。坚持把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纳入财政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不断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区本级、各乡镇要拓宽资金投入渠道,积极统筹上级补助、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等相关资金,加大农村“厕所革命”、垃圾处理、污水治理等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投入。按规定统筹整合自治区、吴忠市和利通区安排的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资金,形成政策和资金合力,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三)强化考核评估。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本级政府目标责任制和乡村振兴战略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强化日常监督检查和年度考核。加大明察暗访和通报反馈,按照日督查、周通报、季排名的工作机制,每月对各乡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进行一次考核评比,打分排名,将评估结果与相关政策支持、干部评先评优直接挂钩,做到奖优罚劣。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责令整改、限期销号,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问题整治不彻底的乡镇、村,区、乡两级要加大追责问责力度。12月份,对各乡镇年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对排名靠前的乡(镇)给予奖励,对排名靠后的进行约谈。

(四)强化宣传教育。聚焦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典型范例和明显成效,深入开展“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村庄清洁在行动”等系列宣传,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报刊等传统媒体开展重点新闻报道,广泛利用微信、快手抖音短视频等新媒体平台,积极开展更接地气、深入人心的宣传。持续开展农村垃圾分类入户宣讲、卫生健康知识进乡村等宣传教育培训,充分调动农民群众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人人参与、户户联动、齐抓共管的人居环境整治格局。

  

附件:利通区2022年创建自治区人居环境整治示范区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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