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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贯彻落实《自治区工业经济稳增长二十四条意见》责任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 640302001/2022-00269 文号 吴利政办发〔2022〕21号 生成日期 2022-04-12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各乡镇,区直各有关部门、区属驻利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自治区工业经济稳增长二十四条意见>责任分工的通知》,(以下简称稳增长二十四条),现结合利通区实际,将工作任务进行分解,请单位结合实际情况抓好落实。

一、广泛宣传,认真落实。自治区稳增长二十四条是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加快工业转型升级的具体举措。各乡镇,区直有关部门、区属驻利有关单位请结合各自职责,加大对自治区稳增长二十四条政策措施的宣传力度,提高辖区企业对政策的知晓、理解和运


用能力,帮助企业增强信心,全力支持辖区工业企业保经营、稳增长、促发展。

二、结合实际,推进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精准指导、帮助辖区企业落实好自治区稳增长二十四条政策。要密切联系,强化上下沟通协调,形成合力,狠抓落实,建立面向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问题的稳增长三个重点包抓工作机制,坚定不移抓好工业经济增长目标任务落实,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

三、畅通信息,及时报送。各相关单位按照文件内容,确定1名联络员,建立工作台账,按照各自任务分工梳理总结落实成果,于410日前确定一名联络人并上报,自20224月份开始直至202212月份,每月30日前(遇节假日顺延至第一个工作日)将稳增长二十四条最新落实进展情况报送至吴忠市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人:杨景越  0953-2666570  15609560917  

电子邮箱:ltqgxj@163.com

  

  附件:1. 利通区落实自治区工业经济稳增长二十四条

  策贯彻落实任务分工表

2.利通区《稳增长二十四条》推动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3.《自治区工业经济稳增长二十四条意见》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331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利通区落实自治区工业经济“稳增长二十四条”政策贯彻落实任务分工表

政策内容

具体任务

牵头单位

责任部门

落实情况

存在问题及建议

  

一、切实降低用电成本

  

(一)扩大优势产业电价补贴范围。

认真落实《进一步降低优势产业用电成本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方案》。将现有符合产业政策的深加工企业以及其他行业鼓励类企业符合条件的产品,列入电价补贴支持范围。将化工行业产值门槛由1亿元以上降低为2000万元以上。取消年最低用电量300万千瓦时的限制性条件。

发展和改革局

国家电网吴忠供电公司



(二)提高优势产业增量用电补贴标准。

以企业上一年用电量为基准,对纳入补贴范围的企业增量用电,按照增速阶梯式提高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2分/千瓦时。

发展和改革局

国家电网吴忠供电公司



(三)提高电力直接交易占比。

在目前交易电量占企业生产用电50%的基础上,2020年直接交易规模力争达到售电量60%以上,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发展和改革局

国家电网吴忠供电公司



(四)扩大外送电规模。

配合自治区相关单位做好外送电扩大规模工作。

发展和改革局

国家电网吴忠供电公司



(五)依规核定输配电价。

强化输配电价监管,确保不折不扣落实降低电价政策。

发展和改革局

  

市市场监管局利通分局

  



  

二、切实稳住有效投资

  

(六)推动重点工业项目达产达效。

加快推进重点工业项目实施,推动一批新的经济增长点尽快达产达效。力争重点投产项目达产率达到100%。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各乡镇

政府各组成部门



(七)推动技术改造投资快速增长。

确保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15%以上。宣传、解读、帮助企业落实自治区在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财政局



(八)推动新开工项目建设步伐。

全力协调解决工业项目前期手续办理问题,对建设进度快的项目,优先申报纳入自治区“三个100”重点项目(100个重点技改项目、100个重点新开工项目、100个重点拟投产项目)。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发展和改革局

自然资源局

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分局

水务局

应急管理局



三、切实保障要素供应

(九)全力保障煤炭供应。

促进辖区内煤炭生产企业开足马力增加煤炭产量,全力保障全市煤炭供应,提升煤炭供给质量。

发展和改革局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十)全力保障天然气供应。

协调自治区发改委和有关天然气生产供应单位,增加全市供气量。建立重点工业企业天然气供应紧缺、断气预警机制。

发展和改革局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十一)全力保障铁路运输。

积极协调自治区相关帮助企业铁路货物运输,推动企业与铁路局通过议价方式对符合议价政策的产品运价下浮优惠,降低企业货物运输成本。

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发展和改革局

市市场监管局利通分局



四、切实加大资金引导

(十二)实施稳增长综合奖补政策。

按照自治区相关部门的工作部署,组织做好奖补申报等工作。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财政局



(十三)提高大企业培育奖励标准。

按照自治区的工作部署,做好辖区内大企业的帮扶培育和奖励申报工作。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财政局



(十四)激励企业上规入库。

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建立入规企业培育责任制,力争今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20户以上。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各乡镇

财政局

  



(十五)落实政策性纾困基金。

按照自治区工信厅的安排,及时筛选、上报申请纾困基金企业名单,并帮助落实资金。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财政局

金融工作局



(十六)用好政策性转贷资金。

协调督促金融机构增加转贷资金规模,通过政策引导,鼓励银行提高企业续贷办理效率。对资金需求较大的重点企业,执行“一企一策”政策,提高转贷资金限额标准,缓解企业年末资金转贷压力,降低企业转贷成本。

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金融工作局)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财政局



(十七)合理提高信用贷款比重。

鼓励商业银行利用金融服务信息平台,提高信用贷款比重,助力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帮助企业落实自治区融资租赁补贴政策,对以融资租赁方式购置先进生产设备的予以优先补贴,并在现有补贴基础适当提高补贴比例。

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金融工作局)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财政局



四、切实加大资金引导

(十八)建立差别化政策支持制度。

对稳增长、促发展、抓项目工作滞后的地区以及不作贡献的企业,降低各项工业类资金支持标准。督促县(市、区)尽快兑付自治区下达的各项支持企业的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扩大产能、提高生产效率、盘活资产。

发展和改革局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科技局

财政局



  

五、切实优化发展环境

  

(十九)优化企业市场营销环境。

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发挥作用,充分利用40个宁夏优质特色产品展示展销中心窗口做好工业产品推广宣传,组织企业参加形式多样的产品推介、展览展销、协作配套对接等活动,提高全市工业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市市场监管局利通分局



(二十)优化园区考核机制

按照自治区工业园区年度考核工作安排,全力做好各工业园区考核工作。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二十一)优化三个重点包抓机制。

各县(市、区)、工业园区建立面向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问题的稳增长“三个重点包抓”工作机制。市工信局督促各县(市、区)、工业园区对标、对表年初下达的工业经济增长预期指标,层层传导压力,逐级抓好落实。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发展和改革局

政府各组成部门



  

六、切实稳定发展预期

  

(二十二)启动百亿企业千亿产业梯度培育计划。

落实自治区百亿企业千亿产品梯度培育计划。以50户重点骨干企业为基础,建立大企业培育库。分梯度培育10亿级企业、50亿级企业和100亿级企业集团。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财政局



(二十三)启动降本增效三年行动计划。

紧盯关键环节降低企业成本,落实自治区降本增效行动计划,为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发展和改革局

财政局



(二十四)启动千亿工业投资计划。

落实自治区千亿工业投资计划,加快推进以商招商、园区招商、产业链招商、第三方机构招商,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的工业项目建设新格局。

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各乡镇

政府各组成部门




附件2

利通区“稳增长二十四条”推动工作联络员信息表

  

填报单位:  

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手机)

微信















附件3

  

自治区工业经济稳增长二十四条意见

  

认真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自治区政府工作报告的安排,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工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确保工业经济实现量的合理增长和质的稳步提升,提出以下意见。

一、切实降低用电成本

(一)扩大优势产业电价补贴范围。认真落实《进一步降低优势产业用电成本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方案》。将现有符合产业政策的深加工企业以及其他行业鼓励类企业符合条件的产品,列入电价补贴支持范围。将化工行业产值门槛由1亿元以上降低为2000万元以上。取消年最低用电量300万千瓦时的限制性条件。(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二)提高优势产业增量用电补贴标准。以企业上一年用电量为基准,对纳入补贴范围的企业增量用电,按照增速阶梯式提高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2/千瓦时。(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三)提高电力直接交易占比。在目前交易电量占企业生产用电50%的基础上,2020年直接交易规模力争达到售电量60%以上,切实降低企业用电成本。(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

(四)扩大外送电规模。加大与购电省区的协调力度,力争2020年外送电量达到700亿千瓦时以上,稳定外送电市场,实现外送电发电企业和电网公司产值效益双提升。(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厅、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五)依规核定输配电价。强化输配电价监管,深入开展第二轮输配电成本监审,科学核定、合理降低输配电价。2020年起实施基准价+上下浮动的市场化价格机制。2020年电价暂不上浮,确保工商业平均电价只降不升。(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厅、国网宁夏电力公司)

二、切实稳住有效投资

(六)推动重点工业项目达产达效。加快推进重大工业项目实施,推动一批新的增长点尽快达产达效。力争重点投产项目达产率达到100%。(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五个地级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七)推动技术改造投资快速增长。确保工业技术改造投资增长15%以上。在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中增加制造业投资考核,提高技术改造投资的考评比重,每年3月份前下达技术改造综合奖补资金。(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八)推动新开工项目建设步伐。着力协调解决项目前期手续问题,对建设进度快的项目,优先纳入自治区三个100”重点项目(100个重点技改项目、100个重点新开工项目、100个重点拟投产项目)。(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水利厅、应急厅、五个地级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三、切实保障要素供应

(九)全力保障煤炭供应。加快煤炭项目建设,释放煤炭优质新增产能,推进煤炭储备基地建设,发挥区内煤碳交易平台作用,支持蒙西陕北等地优质煤炭资源进宁,提升煤炭供给质量。(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厅、五个地级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十)全力保障天然气供应。协调国家发展改革委和中石油天燃气公司,增加宁夏供气量。建立重点工业企业天然气供应紧缺、断气预警机制。(责任单位:自治区发展改革委、五个地级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十一)全力保障铁路运输。进一步清理整顿铁路货运杂费及铁路专用线等收费;对符合中国铁路总公司议价政策的产品,通过议价方式给予运价下浮优惠;支持铁路专用线建设,保持地方铁路和专用线运价在合理区间运行。加快公转铁步伐,促进绿色低碳运输发展。(责任单位:自治区市场监管厅、发展改革委、国资委、五个地级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四、切实加大资金引导

(十二)实施稳增长综合奖补政策。每年对上一年度稳增长贡献突出的市县(区)、重点企业、连续生产企业和投产见效的重大项目,按照贡献率分别进行奖补。对增长快贡献大的工业企业进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支持。(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十三)提高大企业培育奖励标准。优化调整大企业培育政策,在现有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总额内,对年产值首次超过500亿元、100亿元和50亿元的企业,奖励标准分别提高到200万元、100万元和4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十四)激励企业上规入库。建立小升规重点企业培育库,力争每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0户以上。在现有财政专项资金预算总额内,对新入规企业加大奖励力度,当年建成当年入规工业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入库当年产值达到1亿元以上的再追加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十五)落实政策性纾困基金。充分发挥政策性纾困基金救急解困、降低成本、稳定市场、提振信心的作用。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简化申报程序,提高审查效率,加快批复速度。(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宁夏证监局)

(十六)用好政策性转贷资金。逐步增加转贷资金规模,通过政策引导,鼓励银行提高企业续贷办理效率。对资金需求较大的重点企业,执行一企一策政策,提高转贷资金限额标准,缓解企业年末资金转贷压力,降低企业转贷成本。(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地方金融监管局)

(十七)合理提高信用贷款比重。开展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推动有效知识产权较多的工业企业运用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等方式质押融资。鼓励商业银行利用金融服务信息平台,提高信用贷款比重,助力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落实融资租赁补贴政策,对以融资租赁方式购置先进生产设备的予以优先补贴,并在现有补贴基础适当提高补贴比例。(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市场监管厅、地方金融监管局)

(十八)建立差别化政策支持制度。对稳增长、促发展、抓项目工作滞后的地区以及不作贡献的企业,各项工业类资金降低支持标准。督促市、县(区)尽快兑付已下达各项支持企业的专项资金,支持企业扩大产能、提高生产效率、盘活资产。(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五个地级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五、切实优化发展环境

(十九)优化企业市场营销环境。鼓励行业协会、产业联盟充分发挥作用,做好本地区优质企业产品推荐推广和产销对接,组织企业参加形式多样的产品推介、展览展销、协作配套、产品工序对接等活动,提高本地工业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占有率。(责任单位:自治区商务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市场监管厅、五个地级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二十)优化园区考核机制。在园区年度考核和资金兑现中,提高工业总产值增速、工业投资增速等指标考核权重,作为资金奖励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

(二十一)优化三个重点包抓机制。充分发挥自治区制造强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工业经济稳增长中的牵头抓总、调度协调作用。推动自治区、各市县(区)、工业园区建立面向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问题的稳增长三个重点包抓工作机制。督促各地对标、对表年初下达的工业经济增长预期指标,层层传导压力,逐级抓好落实。(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五个地级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六、切实稳定发展预期

(二十二)启动百亿企业千亿产业梯度培育计划。60户龙头企业为基础,建立大企业培育库。分梯度培育10亿级企业、50亿级企业和100亿级企业集团。同时以百亿级企业为产业链核心企业,打造若干产业集群。(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国资委、五个地级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二十三)启动降本增效三年行动计划。紧盯关键环节降低企业成本,制定出台《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的若干政策措施》,自2020年开始实施,每年降低企业成本100亿元以上,为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和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国资委、五个地级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二十四)启动千亿工业投资计划。以优势产业壮大、传统产业提升和新兴产业提速为重点,启动千亿投资计划,加快推进以商招商、园区招商、产业链招商、第三方机构招商,迅速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投产一批的工业项目建设新格局。(责任单位: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展改革委、商务厅、财政厅、五个地级市人民政府、宁东管委会)

本实施意见有效期自2020年2月6日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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