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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利通区2019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302001/2019-00187 文号 吴利政办发〔2019〕66号 生成日期 2019-07-19
有效性 有效 发布机构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利通区2019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7月17

(此件公开发布)


利通区2019年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

实施方案

 

为依法保障每一位适龄少年儿童接受完整的义务教育,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促进教育公平,全面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 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精神,充分发挥各相关部门的职能,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留得住,学得好,不让一个适龄儿童失学”为宗旨,以“义务教育有保障”为目标,认真做好控辍保学工作,整体提高义务教育发展水平,发展更加公平更有质量的教育,助推全区如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目标任务

完善控辍保学联动工作机制,切实落实政府、学校、家长和社会等多方面控辍保学责任,做到“适龄生进得来、在校生留得住、辍学生劝得返、流动生有去向”,保证入学率,严控辍学率,提高巩固率,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全部按时入学并顺利完成相应学业,切实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问题。到2019年7月底完成全区控辍保学摸底排查工作,8月底各乡镇完成 “一生一案”劝返任务,9月中旬完成劝返巩固任务。

三、组织领导

加强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建立长效机制,成立利通区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下:

  长:李玉山  区委副书记、政府区长

副组长:赵丽亭  区政府副区长

成 员:徐建军  区政府办主任、信访局局长、外事办主任

        宁晓宇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新闻出版局局长

丁素红 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区教育局局长

王大为  市公安局利通区分局副局长

马学军 区民政局局长

   区司法局局长

任少军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丁剑峰  农业农村局副局长、扶贫办主任

            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局长

王占军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李 伟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局长

王芝兰  团区委书记

王丽琴  区妇联主席

田学明  区教育局副局长

周立峰  金积镇人民政府镇长

赵小林  高闸镇人民政府镇长

王志武  金银滩镇人民政府镇长

马建云  扁担沟镇人民政府镇长

闵国胜  古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辛建平  上桥镇人民政府镇长

赵建强  胜利镇人民政府镇长

张广军  金星镇人民政府镇长

郝学忠  东塔寺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学军  板桥乡人民政府乡长

马忠国  马莲渠乡人民政府乡长

   郭家桥乡人民政府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由杜娟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控辍保学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成员单位开展控辍保学工作,研究、解决控辍保学的具体问题,督促、检查各乡镇、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控辍保学工作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2662366联系人石小军,邮箱:wzjjksxj@163.com。

各乡镇要成立由乡镇长为组长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做到乡镇长亲自抓,分管副乡镇长具体负责,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抓好控辍保学工作。

四、实施步骤

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摸排阶段(2019年7月17日至7月31日)。召开动员会议,精心安排部署,靠实工作责任,各乡镇组织工作人员、驻村工作队,各学校配合,广泛开展“千名干部、教师大走访”动员活动。要进村入户,对照各乡镇辍学生疑似学儿童花名册辍学学生、疑似失学学生和所有居住在本地的建档立卡户进行走访摸排,要分类造册、建立台账,切实摸清适龄儿童少年(辍学生)底数和辍学生去向,建立劝返工作台账,做好劝返记录。各乡镇会同各学校整理前期摸排情况,并于7月31日前将动员摸排阶段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劝返阶段(2019年8月1日—8月31日)各乡镇、学校对辍学生进行劝返,以确保秋季开学时返校就读。对于适龄人口辍学务工离家较远等情况特殊的,乡镇政府或村委会要与家长(监护人)签订责任保证书,确保其今年秋季开学时复学;对屡次劝返拒绝返校的辍学生,各乡镇联合司法部门,督促家长或监护人保证辍学生尽早复学;对于残疾程度较低,由所属学校安排随班就读;对于残疾程度较重,由家长提出申请,各乡镇积极与吴忠市特殊教育学校联系就读;对有重度残疾失学儿童,由所属学校安排“送教上门”服务,并将送教对象纳入义务教育学籍管理。各乡镇会同各学校于8月31日前将劝返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三阶段:巩固阶段(9月1日—9月15日)。各乡镇、学校要以“留得住、学的好,防止再次辍学”为宗旨,切实做好劝返回校就读学生的跟踪监督和管理。各学校要时刻关注复学学生的思想动态,常态化开展结对帮扶活动。采取适龄生随班就读或降级就读、举办小学超龄生“识字班”、初中超龄生“职普班”等措施,帮助劝返复学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业。要加强辍学生动态监管。学生无故一天不入校,由班主任教师做动员工作并向学校报告;两天不入校,由学校上门了解情况,再次做动员工作;三天不入校,由学校向乡镇政府报告,提交名单,乡镇、村采取措施督促学生返校。各乡镇、各学校严格执行学生数“一日一报”制度和辍学生流失报告制度,每日向主管部门上报学生入学、失辍学情况。因瞒报、漏报或上报不及时造成辍学,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控辍保学工作是确保适龄少年儿童能够平等接受各级各类教育、推进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项民生工程,也是我区打赢脱贫攻坚战、建设小康社会的基础工程。各乡镇、各有关部门和各学校要站在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确保我区与全国同步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发展教育事业、办人民满意教育放在优先位置,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公平有质量义务教育的权利。

(二)紧密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乡镇、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作,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形成工作合力。教育部门要负责控辍保学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加强学生学籍管理和监控;公安部门要对双重户口进行清理整顿,司法部门对拒不返学的少年儿童依法追究其父母或其它法定监护人法律责任,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人社部门对非法招用童工的单位依法依规责令其限期将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市场监管部门要配合人社部门进行监督检查,对非法招用童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依法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妇联、团委要做好单亲家庭、孤儿、留守儿童少年等弱势群体的关爱工作,依法维护儿童合法权益。各乡镇要坚持依法控辍和行政控辍,指导各村委会(社区)建立自然村学生网格化管控机制;辖区学校校长、教师要全力配合乡村开展控辍保学工作。

(三)加强督导检查,强化工作落实。区政府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职能,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问题,督促推进落实工作任务。要不定期深入乡镇、村蹲点指导,协调推进,确保抓实见效。区政府督查室将控辍保学纳入督导检查和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督导,实行督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对义务教育辍学高发、劝返工作开展不力的乡镇,建立控辍保学约谈、通报制度。教育部门责任督学要把控辍保学作为挂牌督导的重要内容,随时掌握学校控辍保学情况,督促学校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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