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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区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实施方案(2021-2025年)(文字版)

解读方式 文字方式 生成日期 2021-11-08
来源 吴忠市利通区司法局 解读单位 吴忠市利通区司法局

2021年至2025年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第一个五年,也是“八五”普法的启动之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公民法治意识,充分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重要作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吴忠市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精神,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主线,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着力点,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为实现“十四五”时期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工作目标

2025年,法治观念深入人心,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建立健全,公民法治素养测评指标建立,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公民对法律知识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进一步提升,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力义务相一致等法治理念基本树立。法治成为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领导。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的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正确政治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做到普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着力解决群众的法律难题,从满足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日益增长的需求出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区委和政府中心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促进依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普治并举。把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社会治理活动中,坚持自治、法治、德治、共治相融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

四、工作步骤

全区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方案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分为3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各乡镇、各部门(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本乡镇、本部门(单位)五年普法计划,做好宣传、发动和启动工作。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制定的五年计划报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至2025年):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认真组织实施。2023年开展“八五”普法实施中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并对工作突出的通报表扬。

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在区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负责组织“八五”普法实施终期检查和总结验收,迎接国家、自治区和吴忠市终期验收,并根据国家、自治区“八五”普法总结表彰工作部署做好相关工作。

五、工作任务

(一)突出重点内容普法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点内容,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进行系统学习和培训,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做好进课堂、进头脑工作。(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2.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加强宪法实施案例宣传。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和现行宪法颁布施行4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继续完善宪法公园建设。在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典礼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推动全社会形成学习宣传宪法、贯彻实施宪法的常态。(牵头单位: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教育局、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3.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的特质、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各级党和国家机关要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做学习、遵守、维护、践行民法典的表率。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在各类法治文化阵地设立民法典普法专题区域、板块等。积极鼓励编创以宣传民法典为主题的优秀法治文艺作品,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局、司法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4.深入宣传与推动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继续把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作为基本任务,大力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强化“十四五”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适应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需要,大力宣传生态保护、水资源保护、水土保持、国土规划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适应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法律法规;适应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全民科学素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适应保障和改善民生需要,大力宣传食品药品安全、社区管理服务、劳动就业、教育医疗、社会救助、个人信息保护和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军人军属、产业工人、农民工合法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着眼推进乡村振兴战略需要,大力宣传促进乡村振兴、农业经营体制、农田水利建设、耕地保护、农村集体经济、农产品质量安全、耕地保护、节约粮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5.深入宣传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适应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生物安全、网络安全、公共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适应更高水平的平安利通建设需要,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反邪教、基层治理、扫黑除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适应促进民族团结的需要,大力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民族团结进步、宗教事务等方面的法律法规,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金融安全、消防安全、安全生产、毒品预防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区公安分局,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分局,区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6.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建立党内法规学习宣传责任制,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1.抓好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重点抓好“关键少数”,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制度。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等制度。全区每年至少举办2期领导干部法治专题讲座、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旁听1次法庭庭审,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依法出庭应诉。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牵头单位: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区人民法院,区委组织部、宣传部、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2.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开足开齐《道德与法治》《思想政治》课程,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分学段的教学内容与要求,将思想品德(遵纪守法)纳入初中综合素质评价,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加强法治课师资培养,推进落实法治课教师网上培训,5年内对所有德育教师普遍进行1次法治教育培训。充分发挥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的作用,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牵头单位: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区教育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3.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加强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对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根据妇女、残疾人、老年人、农民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和公益性法律服务,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深化法治文化建设

1.扩大法治文化阵地有效覆盖面。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广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便于群众互动参与。积极争取自治区黄河法治文化阵地建设项目,积极搜集整理利通区历史轶事、风土人情,加大对黄河和引黄灌区法治文化的宣传教育。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阵地,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黄河文化、地方文化融合发展,到2025年,在依托现有各种文化阵地的基础上,基本实现全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广场),每个村(社区)至少有一个法治文化阵地(宣传栏、长廊等),真正让人民群众在潜移默化中、在日常休闲中接受法治熏陶。(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2.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壮大乡镇文艺团队,培育一批有特色、有影响的法治文化传播品牌,积极创作一批接地气、有温度的法治文化精品。组织参加“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将法治文化融入“青年文化精品工程”以及“百姓舞台·多彩利通”品牌广场文艺演出、“文化惠民·送戏下乡”等文化活动中,组织丰富多彩的法治文艺下基层,在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3.深入发掘优秀法治文化。深入挖掘民为邦本、礼法并用、法与时转、以和为贵、明德慎罚、明刑弼教、严格治吏、执法如山等思想,根据时代精神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载体加以转化、普及、传承保护。弘扬善良风俗、家规家训中的优秀法治内容,传承不违反法律、不违背公序良俗的优良家风,发挥“一约四会”作用,持续开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主题活动,让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在家庭中生根。加强红色法治文化保护、宣传、传承,深入挖掘我区红色法治文化的典型事迹和模范人物,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大力推进依法治理

1.加强乡村依法治理。深化“法律进乡村”,完善乡村“两委”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提升基层干部法治素养。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2022年实现全区每个村民小组至少有1名“法律明白人”骨干。深入开展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推荐评选工作,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积极评选“遵纪守法先锋示范户”。开展“乡村振兴 法治同行”主题实践活动,满足乡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多样化公共法律服务需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切实发挥村居法律顾问的作用,推广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村民说事制度、乡村治理积分制以及红黑榜等有效做法。(牵头单位:区纪委监委,区民政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2.加强社区依法治理。深化“法律进社区”,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集中学法制度,坚持社区“两委”成员依法资格审查制度,健全社区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和征信联动制度,推进“全国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建设,不断提升社区法治化水平。推进社区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实体化运行,提升矛盾纠纷预测预警预防能力。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发挥基层法治力量作用,推进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健全人民调解“四张网”,为社区群众提供多样化的公共法律服务。(牵头单位:区委政法委,区民政局、司法局;配合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3.加强校园依法治理。深化“法律进学校”工作,推动各中小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推进法治示范校建设。配齐配强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协助学校开展好法治课程,维护校园安全,妥善处理校园矛盾纠纷。健全学校法律顾问制度,为师生提供法律服务。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执法,依法依规推动“双减”工作有效落实。大力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电信网络诈骗、校园贷等方面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牵头单位: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区教育局、公安分局、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4.加强企业依法治理。深化“法律进企业”工作,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和企业员工法治教育培训制度,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和企业员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紧扣知识产权月、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提升企业治理法治化水平。健全企业民主管理制度,落实公司律师、企业法律顾问、外聘律师制度,使合法合规审查成为企业决策必经程序。(牵头单位: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司法局、总工会;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5.加强社团依法治理。深化“法律进社团”,加强社团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建立联合监管和联合执法机制,坚持日常监管与重点监管相结合,深入开展涉企收费、非法集资、社团非法活动等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年度检查、审计抽查,对社团内部治理、资金使用、业务活动等实施全链条监管,提高依法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社团内部监督和纠纷解决,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和民主管理,提高社团依法规范管理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牵头单位:区民政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6.加强网络依法治理。深化“法律进网络”工作,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完善网络管理制度规范,培育符合互联网发展规律、体现公序良俗的网络伦理、网络规则。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尊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依法治理网上突出问题,促进网络空间日益清朗。(牵头单位: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7.加强宗教领域依法治理。深化“法律进宗教场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国旗、宪法和法律法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五进宗教场所活动,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自觉在法律法规允许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例》,依法管理宗教场所、宗教活动和教职人员,完善治理机制,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牵头单位:区委统战部;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8.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依法治理。做好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应急管理普法知识竞赛,从源头上防控重大公共卫生风险,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推动领导干部学习相关法律,提高应对突发事件依法决策能力。强化突发事件应急时期的法律服务,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及时为困难群众和企业提供法律帮助,坚决依法维护社会秩序。(牵头单位:区公安分局、司法局、卫生健康局、应急管理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9.开展法治示范县(区)创建。严格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持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健全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积极稳妥地推进法治示范县区创建工作,注重引导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法治示范创建工作,把法治示范创建过程变成提高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的过程。(牵头单位: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制定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法庭、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牵头单位: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2.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正确行使权力、忠实履行义务,依法理性维权。充分发挥利通区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作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整合优化各类法律服务资源,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3.加大以案普法力度。深化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顾问等以案释法制度,建立典型案例发布制度,探索以案普法长效机制。培育以案普法的知名品牌,精心筛选具有重大典型教育意义、社会关注度高、与群众关系密切的“身边的案例”“典型的案例”“针对性强的案例”作为以案释法重点,使典型案例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牵头单位: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4.推动实践养成。把提升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综合运用法律规范、村规民约、道德教化等方式,抵制农村高额彩礼、厚葬薄养等不良习俗。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生活细节小事抓起,提高规则意识,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注重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力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坚决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力、讲“蛮”不讲法等思想和行为。(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5.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提质增效。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耕智慧普法,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鼓励公众创作高质量、个性化普法产品。推进全区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实现共融共通、共建共享。坚持效果导向,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创新运用法律知识网络竞答、模拟法庭、VR等方式方法,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牵头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乡镇、各部门<单位>)

六、工作保障

)加强组织领导

各乡镇、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区委和政府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抓好落实。科学制定本地区本系统五年工作计划,细化工作内容和工作措施,切实提高普法工作落实的质量和效果。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区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此项工作纳入效能目标等考核内容。

(二)健全体制机制

1.构建大普法工作格局。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体制。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加强对本方案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开展督促检查指导,推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健全对违法行为的惩戒警示和正向激励机制。开展诚信农户、集市、经营示范店等创建评选活动,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大力宣传表彰崇法向善的模范人物,选树身边先进典型。结合“积分超市”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1.强化普法责任制。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四清单一办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普法责任、普法措施和普法标准,明确普法考核办法。全面推行“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工作,提高评议质量。建立健全普法责任制联席会议制度,逐步形成清单管理、跟踪提示、督促指导、评估反馈的管理模式,压实各责任单位普法责任。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促进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对本系统本行业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

2.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各政务新媒体自觉履行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强化基础保障

1.推进重心下移。坚持“落实靠基层、落实到基层”,以基层党建推动普法工作强基固本。从政策、制度、机制上,从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激发基层活力。打牢普法基础工作,紧紧抓住智慧普法、基层依法治理、普法责任制落实等基础环节,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措施实,全面带动普法工作。

2.强化普法队伍建设。加强对普法骨干的培训,加大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支持力度,全面提升普法工作水平。加强普法讲师团和普法志愿队伍建设,鼓励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法律顾问等加入普法志愿服务队伍。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基层组织和社会公众成立公益性普法组织。广泛组织发动支持老党员、老干部、老模范、老军人、老教师开展普法志愿服务。

3.落实经费保障。强化财政对方案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并根据财力和实际情况动态调整。按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

)加强监督检查

及时发现总结基层工作经验,做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创新案例推荐工作,推广先进典型。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要联合区委、政府督查室对“八五”普法工作开展督查,对履行普法责任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采取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进行约谈等方式,加强跟踪督导。支持区人大常委会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

政策解读单位:利通区司法局

办公电话:0953-2221103

传 真 号:0953-2615680

邮箱:ltqsfj@163.com

通讯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吴灵东路和利红街交会处综合楼三楼

政策问答:您可通过利通区人民政府网站→互动交流→领导信箱→我要写信(选择咨询后提交需要咨询的内容,将有专职人员在五个工作日内给您具体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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