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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吴忠市利通区委员会五届三次会议第44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640302007/2024-00029 文号 生成日期 2024-10-18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责任部门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彭伟委员:

感谢您对我区老年养生保健市场监管的关心,对您的提案我单位高度重视,我局与相关业务科室进行了分析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同时与民政局沟通协调,扎实抓好落实,现就提案答复如下:

一、压紧压实保健食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严把许可准入,严格按照注册或备案的产品配方、生产工艺等技术要求,组织开展生产条件、生产过程和质量管理等环节现场核查,不断提高保健食品生产管理能力和水平。强化日常监管,督促生产企业按照生产规范要求生产保健食品,根据生产特点建立风险管控清单,严厉打击未按注册备案要求组织生产、擅自改变生产工艺、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药物)、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规范标签标识,以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为重点,严厉查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内容与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不一致,出现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内容的违法行为。同时,督促保健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在经营场所醒目标注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等警示用语。推动人员抽考,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加强特殊食品经营企业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培训考核,实现了250家特殊食品经营单位抽查考核率达到100%

二、防范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行为。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查处保健食品广告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和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保健食品广告,以老年人、病人等弱势消费群体为对象的虚假宣传、违法营销的行为,及时曝光典型案例。重点查处直销企业经销商以保健食品为载体从事虚假宣传以及传销犯罪等行为。重点查处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不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的行为。重点查处利用养老服务场所,假借健康讲座、专家义诊、免费检查、免费体验、赠送给礼品、组织旅游等形式,向老年人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严厉打击入网保健食品经营者虚假宣传产品功能、欺诈和误导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指导美团、饿了么2家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平台内保健食品经营者在显著位置标注相关警示语和消费提示。加大保健食品生产、经营环节监督抽检力度,确保保健食品生产经营者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截止目前,检查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356/次,核查处置相关食品广告5条次,对206家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开展网络巡查85家次,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302家,责令改正11家,均已整改到位。

三、多措并举构建保健食品社会共治格局。结合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药品安全宣传周和重大节日等活动开展科普宣传,并通过多种媒体渠道发布工作动态,普及法律法规,线上线下同步开展保健品健康消费知识讲座等宣传活动,提高群众甄别优劣保健品的能力和认知水平,引导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加强自我保护意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执行接诉即办制,营造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社会氛围。截止目前,已开展普法宣传活动10余场,受理保健品投诉举报7起,办结率100%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健全联合执法、通报协查和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围绕养老保健市场监管工作任务,强化工作通报会商和协同协作,联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行为和加强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努力推动长效机制建设,实现部门联合监管常态化。针对新型违法犯罪行为,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持续推动建立老年健康教育的长效机制,继续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渠道加强宣传广泛传播科学的健康知识,不断提高老年人的健康素养和识骗防骗免疫力

再次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2024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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