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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利通区第五届人大一次会议第2号建议的答复
索引号 | 640302014/2022-00009 | 文号 | 吴利住建交发2022〔164〕号 | 生成日期 | 2022-11-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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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 责任部门 |
马铁斌 马 晶 莫 鹏 马国庆 马生军 马自忠 王菊萍 姚林妹 孟玉芬 杨 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硬化金积镇丁家湾子村7、8村民小组道路及文化广场的建议我局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关于硬化硬化金积镇丁家湾子村7、8村民小组道路及文化广场建议后,我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现场进行勘查。经我局相关工作人员现场勘查,该段道路为土路,宽度为4米,长350米,根据交通运输厅规定,新建自然村通硬化路不低于《小交通量农村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2111-2019)相关技术标准,除特殊困难路段外,路面宽度不低于4.5米;服务产业的新改建农村公路,建议采用双车道四级及以上技术标准(路面宽度6米以上)。建议乡镇通过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进行落实,目前,道路及文化广场已建设完成。
吴忠市利通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
2022年10月18日
(联系人: 张 悦 联系电话: 2666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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