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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政协吴忠市利通区委员会四届五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640302047/2021-00090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9-01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综合执法局 责任部门 吴忠市利通区综合执法局

尊敬的金晓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智慧城管”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5年,原吴忠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按照吴忠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启动了智慧城管-吴忠市城市综合管理应用系统项目建设,20169月一期工程结束并投入试运行,20176月,进入工程验收环节。目前智慧城管建设项目已完成一期工程,由于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系统产权不清晰、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一期项目未运行,剩余二期工程也未开始建设。

一是智慧城管产权认定不明确。由于智慧城管由原吴忠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负责实施,产权应属吴忠市所有。因机构改革该单位已撤销,导致项目中断运行。智慧城管项目也未向利通区政府或我局移交。二是智慧城管后期维护。由于项目资金没有彻底落实到位,加之原项目建设公司的经营不善,导致智慧城管项目的后期维护不能及时跟进。三是智慧城管缺乏监管主体由于系统运行存在安全隐患,我局多方联系项目建设公司及工作人员无果,最终选择关闭服务器,规避安全隐患,减少损害。

我局已对接市城市管理局,汇报智慧城管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及资产归属情况,吴忠市城市管理局将通盘考虑项目的相关情况,争取尽快解决。

(联系人:赵永江           联系电话:13895548676

                      吴忠市利通区综合执法局

                         2021831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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