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政协吴忠市利通区委员会四届五次会议第21号提案的答复
索引号 | 640302047/2021-00090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09-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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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综合执法局 | 责任部门 | 吴忠市利通区综合执法局 |
尊敬的金晓萍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智慧城管”建设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5年,原吴忠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按照吴忠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工作的相关要求,启动了“智慧城管-吴忠市城市综合管理应用系统”项目建设,2016年9月一期工程结束并投入试运行,2017年6月,进入工程验收环节。目前“智慧城管”建设项目已完成一期工程,由于机构改革、职能划转、系统产权不清晰、存在安全隐患等问题一期项目未运行,剩余二期工程也未开始建设。
一是“智慧城管”产权认定不明确。由于“智慧城管”由原吴忠市规划和城市管理局负责实施,产权应属吴忠市所有。因机构改革该单位已撤销,导致项目中断运行。“智慧城管”项目也未向利通区政府或我局移交。二是“智慧城管”后期维护。由于项目资金没有彻底落实到位,加之原项目建设公司的经营不善,导致“智慧城管”项目的后期维护不能及时跟进。三是“智慧城管”缺乏监管主体。由于系统运行存在安全隐患,我局多方联系项目建设公司及工作人员无果,最终选择关闭服务器,以规避安全隐患,减少损害。
我局已对接市城市管理局,汇报“智慧城管”项目建设和运行情况及资产归属情况,吴忠市城市管理局将通盘考虑项目的相关情况,争取尽快解决。
(联系人:赵永江 联系电话:13895548676)
吴忠市利通区综合执法局
2021年8月3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