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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办理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议案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提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302001/2021-00194 文号 吴利政办发〔2021〕17号 生成日期 2021-04-12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相关部门:

按照《吴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议案建议和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吴政办发〔2021〕10号)和《关于做好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补充通知》要求,由利通区人民政府主办、协办的建议、提案共19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9件,政协委员提案10件。现将建议和提案转发给你们,请按照以下要求认真组织办理。

一、提高办理成效

区人民政府主办、协办的全部建议提案,由区政府办公室初步分配,本通知下发后,确定的办理单位,原则上不再调整或变更。各承办单位收到建议、提案后,要及时对承办的议案建议和提案进行细化分解,明确一名班子成员分管,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各承办单位在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工作中,要立足解决实际问题,找准解决问题的途径,周密制定办理方案,坚决杜绝重答复、轻办理的现象。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内容请各单位按照分办表通过公文传输系统下载附件。

二、严格答复期限

本次交办的建议提案,各主办部门须在8月16日前办复,协办单位须在6月15日前函告协办意见。各承办单位(含主、协办单位)要按要求抓紧办理,明确时间节点,按时将议案建议办复情况报区政府办公室209室,电子版发送至ltqzfb@163.com,由区政府办公室统一报送市人大人选委、政协提案委和政府督查室,各承办单位不得越级上报。

三、规范答复格式

建议提案办理复文要严格按照规定要求,直奔主题、实事求是,不得超越答复内容随意提高答复级别。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被采纳的,用“A”标明;被部分解决及纳入规划逐步解决的或被部分采纳的,用“B”标明;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以后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留作参考的,用“C”标明。区政府办公室在报送议案建议办复情况时,会一并寄送征询意见表,有关意见经区政府办公室统一汇总后,在年底效能目标考核前向相关承办单位反馈。对代表、委员的反馈意见,各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严肃对待;对反馈不满意的建议提案,要在1个月内重新办理完毕。

联系人:马倩    0953-2666795

附件:1.吴忠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利通区承办分工表

                2.吴忠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提案利通区承办分工表

                3.吴忠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利通区分办汇编

                4.吴忠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利通区分办汇编

    下载:附件1:吴忠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利通区承办分工表.xls

           附件2:吴忠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提案利通区承办分工表.xls    

                     附件3:吴忠市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利通区分办汇编.doc

          附件4:吴忠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利通区分办汇编.doc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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