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药械安全检查 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索引号 | 640302007/2022-0000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01-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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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 责任部门 |
强化药械安全检查 加强疫情防控工作
为确保元旦春节期间药械质量安全有效,零售药店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到位,保证人民群众过一个安全祥和的节日,近日,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对辖区内药械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了监督检查。
一是强化“两节”期间药械质量安全检查。以医院周边、市区繁华地段、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等重点区域的药械经营使用单位为检查重点,结合日常监管开展监督检查。对药械进货渠道、存储环境、处方药凭处方销售、质量负责人在岗履职等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进一步规范了药械经营使用行为。截至目前共检查零售药店221家,使用单位109家。
二是扎实推进“阳光药店”建设工作。对已创建的“阳光药店”的店容店貌、设施设备、经营行为、系统运行等方面进一步规范,提升零售药店质量管理水平,树立零售药店保障药品安全、服务公众健康的良好社会形象。
三是持续加强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督促各零售药店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保持一米线距离等防疫规定,保持营业场所清洁、通风消毒并做好记录,销售“一退两抗一咳”药品做好实名信息登记,每天上报监管部门。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元旦春节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对药店从业人员至少每5日组织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利通区人民政府制定了利通区特殊行业核酸采集排班表,已组织药店从业人员于2021年12月29日、2022年1月4日分别进行了两轮核酸采集,共采集194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