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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40302007/2021-00157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8-30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责任部门

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

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各岗位、市场监管所:

为进一步加强秋季学校和幼儿园(以下统称校园)疫情防控和食堂食品安全工作,有效保障校园食堂食品安全,根据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2021年秋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治理范围

辖区各类学校、幼儿园食堂(含0-3岁托幼机构),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集中供餐单位,学校周边(居民小区内)开办的各类学生校外就餐休息场所(小饭桌)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餐饮服务单位。

二、治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10月12日

三、治理重点

要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四个最严”要求


  
  

落实各项工作,做到源头严控、过程严管、隐患严查。

(一)检查主体资格情况。检查学校食堂是否持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学校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范围、经营地址是否与许可证一致,督促校园食堂按要求做好《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延续工作。对新开办或地址搬迁的学校食堂,要督促其申请办证,对未办理《办学许可》《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校园(0-3岁托幼机构)食堂要纳入日常监管范围,并进行详细登记。

(二)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全面检查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责任制、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及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加强从业人员法规培训;督促学校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检自查,每月填写《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隐患自查表》,并定期将自查表报送辖区市场监管所备案留档。各市场监管所要积极指导和帮助学校解决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并将定期自查自检作为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的一项长效制度。

(三)加强重要环节风险排查。要对辖区所有学校食堂全覆盖检查,重点加强对原料采购与贮存、进货查验记录、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相关要求,对长时间未使用的厨房用具、餐饮具、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对后厨、就餐场所及卫生死角要彻底清扫干净,保持良好通风。组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开展全员培训,严格落实《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十项规定》,着力规范从业人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或隐患,要责令整改并及时追踪整改效果,对整改不到位的,要依法严肃处理,及时消除学生集体供餐风险,有效防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1.严把食品原料进货。全面核查清理所有食品原料,重点是库房内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保证购进原辅料的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做到来源可靠、源头可溯。对食品库房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进行及时清理,防止库存时间久、过期变质的食品原料进入加工环节,严禁使用使用来源不明、过期变质、未经检疫肉类等原料。

2.提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检查学校是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及落实岗位责任制,是否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和培训制度,严禁未经体检、培训擅自上岗。及时开展培训,学校要组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单位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技术指南(第二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培训和考核,进一步强化从业人员对食品安全规定、违法行为处罚、预防食源性疾病等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提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3.规范餐饮加工制作行为。检查学校是否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是否严格落实后厨各操作间标识明显、加工用具明显区分、色标管理、冰箱超市化管理等要求,禁止采购、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产品,中小学校和幼儿园不得制售冷荤类、生食类、裱花蛋糕以及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严禁生熟食品混放、生熟刀具案板混用,严防交叉污染;严禁无配餐资格的餐饮单位向学校食堂配餐;严禁外购即食食品。

4.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检查学校对餐具、饮具自行进行清洗消毒的,重点检查是否配备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使用洗涤剂和消毒剂是否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规范,餐具、饮具清洗消毒是否合格。严禁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餐用具。

5.严查餐饮食品设施设备运行情况。检查学校配备的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是否与经营规模相匹配,是否定期清洗、维护、校验有关保温、冷藏、冷冻和空调等设施设备,严禁设施设备超负荷运转及运转不畅。

6.加强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和管理。检查学校是否按规定的食品添加剂品种、使用范围、使用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是否做到专柜存放食品添加剂并专册记录,不得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7.严格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检查留样柜容量是否能够满足使用需要,每餐次的食品成品是否留样,留样食品是否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不少于125g;是否专人管理留样食品、记录留样情况,对留样容器和冷藏设施是否进行彻底清洗。

(四)推进校园食堂管理提档升级。要鼓励、指导校园食堂加强餐饮安全、环境卫生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在完成学校食堂量化“B”级管理的基础上,努力提升“A”级量化评定率,提升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整体监管水平。打造“清洁厨房”,优化厨房布局及硬件设施,鼓励引入色标管理、4D、5常、6T等管理方法,提升后厨安全操作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细化就餐区环境、设施、清洁和消毒操作要求,确保从原材料进入到食用、制作全过程、全链条规范有序,环境卫生整洁、防疫到位。充分利用“阳光餐饮共治平台”,监管人员、学校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要通过“阳光餐饮共治平台”随机抽查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食堂食品安全问题,督促整改,实现“线上监管”和“线下监管”相结合。广泛宣传“互联网+明厨亮灶”智慧监管,鼓励学生家长借助“阳光餐饮共治平台”积极参与学校食堂的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

(五)强化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集中供餐单位监管。检查配送单位许可证、健康证明是否合法有效;营养餐送货车是否具备保温设施;是否落实了进货查验、存储管理、配送发放等制度,检验报告、生产日期、保质期、入库票据、发放记录等是否齐全有效;加工操作行为是否规范;是否配备专(兼)职管理员对库存食品进行管理,是否落实留样制度。

(七)进一步加强“小饭桌”及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管。充分发挥食安办作用,加强《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学生校外休息就餐场所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吴食药安委办发〔2019〕6号)的督促落实,联合开展小饭桌安全专项检查,依法取缔违法经营行为。强化对获证“小饭桌”的日常监管,从设施设备、原材料采购验收、食品加工操作、餐饮具消毒保洁、食品留样、人员健康证等方面严格检查。加工操作行为是否规范,餐饮具、工用具是否消毒,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效健康证,是否从事冷食类食品制售,加工场所与生活、学习场所是否有效隔离,是否执行了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及进货查验制度等管理制度,食品加工场所环境是否卫生、整洁等。

(八)排查治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进一步加大对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和频次,以面向学生经营的食品销售店、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以校园及其周边的食品销售店经营的油炸面制品、膨化食品、豆制品、糖果、果味饮料等为主要品种,对经营者的食品销售、加工区域,以及食品和原料库房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证照、健康证是否合法、有效,各项制度、索票索证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落实到位,清查过期、腐败变质食品、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以及“五毛”食品,坚决取缔无证经营。检查餐饮服务加工场所卫生状况,加工操作行为是否规范,餐饮具、工用具是否清洁消毒;采购和使用食品及其原料是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索证索票是否齐全等。同时,加大对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非法使用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严禁生产经营来源不明、票证不全、质量不合格的廉价小食品。对发现问题的,一律下架退市,追根溯源,从严查处,彻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确保学校、幼儿园周边不设置烟、酒、彩票销售网点。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彩票或者兑付彩票奖金。烟、酒和彩票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销售烟、酒或者彩票的标志。

(九)持续推进“文明餐桌”行动。督促学校和校外供餐单位采取有效措施,减少食物浪费,同时配合教育部门督促校园把节约粮食、珍惜资源、“减盐、减油、减糖”的要求融入校园开学第一课和学校食堂的管理中。加强学生节约美德教育,在校园食堂醒目位置张贴节约标识、在菜单上标明食材份量,引导学生养成厉行节约、反对食物浪费的良好习惯,大力营造校园节约粮食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思想高度重视,切实履行职责。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隐患,守护校园食品安全行动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各岗位、市场监管所要按照各自职责,细化责任分工,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秋季开学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宁夏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十项规定》等规范和办法的要求,从各方面进行严格检查规范。加强对设有卫生室(保健室)的寄宿制学校、幼儿园药品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隐患,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所要切实提高智慧监管平台的使用频次,加大“线上巡查”力度,促进校园食堂监管水平提升。

(二)强化宣传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各岗位、市场监管所要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手段,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科普宣教活动,广泛宣传《食品安全法》《反食品浪费法》等法律法规,科学饮食、预防食物中毒等食品安全知识及疫情防控知识,提升广大师生的自我防范和消费维权意识,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食品。鼓励学校利用LED电子屏、悬挂横幅、开展主题班会等方式广泛开展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宣传,切实提升创建工作的知晓率、支持率。

(三)加强抽检检测,严查违法行为。要加大学校食堂食品快速检测力度,把学校食堂列为食品快检重点单位,不定期对大宗食品原料、加工制作环境、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煎炸过程用油、自制饮料、餐用具清洗消毒等进行检验检测,及时排查校园食堂风险隐患。在日常监督检查、监督抽检和举报投诉中对发现的学校食品安全问题,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四)加强工作督查,严格信息报送。各岗位、市场监管所要认真抓好秋季开学的关键时段,督促学校自觉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切实排查风险隐患堵塞食品安全漏洞。要完善更新辖区内学校食堂及“小饭桌”的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加强监管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实现检查结果痕迹化,监管档案规范化。各市场监管所要认真总结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原因、对策措施等,于1012日前将工作总结、检查要点表、《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书》复印件、小饭桌档案(台账、登记表、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健康证复印件、门头照片、后厨照片等)、工作图片等报送分局食品安全监管岗。

  

附件:1.吴忠市利通区校园(学校、幼儿园)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

2.校园周边、小饭桌食品安全检查情况统计表

3.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经营责任书

4.校园食品安全隐患自查表

5.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参考要点表

(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6.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参考要点表(学校食堂)

7.吴忠市利通区校园食堂(含0-3岁婴幼儿照护)登记台账

      8.吴忠市利通区小饭桌登记台账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2021830  


  
  


  
  

  

附件1吴忠市利通区校园(学校、幼儿园)

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时间:

项目

数量

基本情况  

一、辖区内持证校园食堂数(家)


  实施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的单位数(家)


  通过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的单位数(家)


  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数(家)


二、辖区内持证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数(家)


  供应的学校数(个)


  通过HACCP或ISO22000管理体系认证的单位数(家)


  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数(家)


督促整改

情况

学校食堂整改问题数量

原料进货查验把关不严格(家)


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不规范(家)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家)


加工制作环境不清洁(家)


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家)


供餐单位整改问题数量

原料进货查验把关不严格(家)


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不规范(家)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家)


加工制作环境不清洁(家)


食品分餐配送过程不合规(家)


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家)


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情况

监督检查数(户次)


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份)


行政处罚立案数(起)


罚没金额(万元)


吊销许可证(家)


取缔无证经营(家)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数(起)


刑事立案数(起)



  
  

附件2      

校园周边、小饭桌食品安全检查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                              时间:

  

项目

数量

校园周边  

监督检查数(家


发现问题(家)


没收“三无”、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袋、瓶)


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份)


立案数(件)


罚没金额(万元)


吊销许可证(张)


取缔无证经营(家)


小饭桌

辖区小饭桌经营主体数(家)


监督检查数(家


原料进货查验把关不严格(家)


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不规范(家)


餐具用具清洗消毒不彻底(家)


加工制作环境不清洁(家)


其他食品安全问题(家)


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份)


立案数(件)


没收问题食品(公斤)


罚没金额(万元)


吊销许可证(张)


取缔无证经营(家)



  
  

  

附件3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经营责任书

  

为有效保障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确保辖区内用餐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食堂负责人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防控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特与各校签订本责任书:

一、责任对象

本责任书对象为辖区各大中小学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托幼机构食堂、小饭桌。

二、责任人责任

  (一)要加强对《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牢固树立校长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意识,全面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二)要严格执行《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必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按许可范围从事经营活动。

  (三)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安全管理工作,并坚持每日进行检查,督促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按规定对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做好培训记录。

  (四)食堂从业人员必须100%持有效健康证明,穿戴规定工作衣帽上岗,并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必须严格落实后厨从业人员晨检制度,禁止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的人员接触食品,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要确保食品及原料采购渠道符合食品安全要求,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认真做好进货台账记录,做好进货验收工作。不得采购或制售带有异味和腐败变质食品,不得使用销售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半成品等,不得使用“三无”食品(无生产日期、无生产厂家、无保质期)。

  (六)要严格落实食品添加剂使用和管理制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并进行公示。要认真做到专柜(位)存放,并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使用容器盛放拆包后的食品添加剂的,应在存放容器上标明食品添加剂的名称,并保留原包装,专册记录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名称、生产批号、品种、添加量、操作人员等信息。

  (七)食堂后厨必须生熟分开,荤素分开,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并设置足够的保鲜柜,冷藏柜。使用的刀具、案板等都也要进行生熟、荤素标识,不得混用。

  (八)要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洁消毒记录制度,餐饮具、刀具、案板等使用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存放于消毒保洁设施内,并严格记录消毒记录台账。

  (九)要严格落实“三防”设施,做好防蝇、防鼠防虫工作。保持加工场所内外必须保持环境整洁,垃圾桶应密闭加盖,并做到日产日清,杜绝污染源的产生。

  (十)坚决不得向师生提供发芽土豆、野生蘑菇、未煮熟四季豆及腐烂变质食品,不得将回收的食品(含辅料)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给师生食用(包括剩饭剩菜)。

  (十一)食堂设立相对独立的粗加工区域、配菜区域、烹调区域、凉菜间、洗消间和面点加工间,各操作间要专人负责,卫生要清洁,设施设备要符合《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规的要求。

  (十二)饮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十三)必须严格落实食品留样制度,设立留样专柜,每餐、每样食品留样不得少于125g,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贴好封签,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并严格记录留样台账。

  (十四)随时维护维修卫生设施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转使用。

  (十五)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时执行,按时整改。

  (十六)建立食品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应立即如实上报、保留现场,不得瞒报、误报,采取有效控制措施,并组织抢救工作,防止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

  (十七)将“明厨亮灶”作为食堂工作重点,并认真落实。

三、责任追究

对各校食堂滥用食品添加剂、加工有毒有害食品、使用过期变质调料及使用“三无”原料等违法行为将依据《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从严处罚。情节严重者吊销其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利通区分局市场监管所:(盖章)                    责任单位:(盖章)

  所长:                      

  管片干部:                             责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件4

校园食品安全隐患自查表

学校名称(公章):                       食堂名称:                        自查时间:    年   月   日

食堂类型:□大学 □高职高专 □中学 □小学   □幼儿园   □小饭桌  □集体配送单位   □民办非学历培训机构

检查项目

检查内容

印证资料

存在问题

组织、机

构制度建设

是否建立了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校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

见学校正式文件


是否配备专职食堂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其职责

见学校正式文件


食品安全制度是否修订完善,各岗位职责是否明确,是否建立有相应的奖惩措施

见学校正式文件


学校是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安排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见学校会议记录或纪要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是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问题查找是否全面准确,整改措施是否得力有效,责任人是否得到惩戒。

见检查记录或登记,处理情况有书面资料


对外承包食堂是否明确准入要求,并把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落实到位。

见承包合同


许可证

有无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

现场查看


学校校长是否是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项目与许可范围是否相符,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现象

现场查看


有无擅自改变或变更许可条件

现场查看


食堂环境

食堂是否保持良好卫生环境、并能保持现场清洁

现场查看


“三防”措施是否健全

见消杀公司签订合同(或协议),现场查看“三防”设施


是否具有足够的通风和排烟装置并能正常运转

现场查看


是否与旱厕、垃圾站等污染源保持一定的距离(25米以上)

现场查看


墙面、房顶有无脱落,地面、台面是否存在卫生死角

现场查看


健康管理

是否建立了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健康档案

见档案资料


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明是否真实有效

见档案资料,逐一查看


从业人员工作衣、帽、口罩等是否干净整洁

逐一查看


晨检制度落实是否到位,从事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时,是否及时将其调整工作岗位

见晨检记录


落实索证

索票制度

查看供货商资质是否齐全,有无加盖供货商红印章

见档案资料,逐一查看


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进货验收台账登记是否及时,记录是否完整,是否按要求存档备查

查看进货查验台账


进货凭证索票是否齐全,肉品“两证、两章”是否齐全,粘贴是否整齐,保管是否完好

查看资料


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原料贮存是否符合管理要求

现场查看


是否存在国家禁止使用或来源不明的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

现场查看


饮水安全

饮用水是否来自管网供水

现场查看


设施设备

冷藏柜、冷冻柜、留样柜、洗手水龙头等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数量是否能满足实际需求

现场查看


清洗消毒

食堂是否配备有效洗涤消毒设施,且数量满足实际需要

现场查看


是否具有餐饮具专用保洁设施,且数量满足实际需要

现场查看


消毒池(盆)是否与其它水池混用

现场查看


清洁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消毒知识

现场查看


餐饮具、用具消毒效果是否符合相关要求

现场查看


洗涤和消杀用品是否设置专门的区域贮存并妥善保管

现场查看


食品加工制作管理

食品贮存(冷藏)、加工过程、加工工具、清洗水池等是否做到荤素、生熟分开,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现场查看


盛装食品半成品、成品的器皿是否从形状或颜色上进行区分

现场查看


食品处理区是否保持干净整洁,物品摆放是否整齐有序

现场查看


从业人员操作是否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

现场查看


各功能间是否存在混放、混用的情形

现场查看


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是否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情况

现场查看


留样品种是否齐全,留样管理是否规范,

现场查看


餐厨垃圾处理是否及时,是否给师生提供隔餐食品

查看餐厨垃圾集中回收协义签定情况,现场查看


专间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现场查看


使用食品添加剂

情况

食品添加剂使用是否符合相关标准,是否落实“四专”和“一准确”要求(四专:专柜存放、专人使用、专账购进记录、专账使用记录,称量准确)

现场查看


网络厨房和4D厨房建设

情况

明厨亮灶监控设备是否接入明厨亮灶智慧监管系统,设备运转是否正常,是否每天将本单位所采购食材、食品留样、餐饮具消毒、餐厨垃圾处理情况如实录入至智慧监管系统。4D厨房建设是否符合标准,从业人员规范操作习惯是否养成。

现场查看


学校负责人:                    食堂负责人:                 食品安全管理员:

  


  
  

附件5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告知页

  

被检查单位:   地址:  

检查人员及执法证件名称、编号:1.  2.  

检查时间:      日    检查地点:    

告知事项:

我们是   监督检查人员,现出示执法证件。我们依法对你(单位)进行日常检查,请予以配合。

依照法律规定,监督检查人员少于两人或者所出示的执法证件与其身份不符的,你(单位)有权拒绝检查;对于监督检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你(单位)有权申请回避:(1)系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2)与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3)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共执法的。

问:你(单位)是否申请回避?

答:

  

被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参考要点表

(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推荐的重点检查点位

项目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备注

信息公示区

1

信息公示

101

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上一次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

□是□否


2

食品经营许可

201

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经营地址、许可项目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是□否


原料贮存区

3

原料贮存

301

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类别的食品和非食品(如食品包装材料等),分设存放区域,不同区域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是□否


302

冷冻(藏)设施正常运转,有正确显示设施内部温度的温度计或温度显示装置,设施内部温度符合规定。冷冻(藏)库使用防爆灯。

□是□否


303

设有存放食品添加剂的专柜(位),并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的标签上标注有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等内容。

□是□否


4

原料质量检查

401

食品具有正常的感官性状,无超过保质期、无腐败变质等异常情形。

□是□否


402

对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回收的食品进行显著标示或者单独存放在有明确标志的场所,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如实记录。

□是□否


粗加工区

5

场所卫生

501

场所内无污染源和活禽,地面、墙壁、门窗、天花板等无霉斑、污垢、积油、积水等情形。

□是□否


6

粗加工与切配

601

盛放或加工制作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等食品原料的工用具和容器分开使用,并有明显区分标识。

□是□否


专间烹饪区

7

场所布局

701

各专间有标明用途的明显标识。

□是□否


702

专间的门能自动闭合,窗户为封闭式(用于传递食品的除外),专间的门和食品传递窗口及时关闭。

□是□否


8

设施设备

801

专间内设有空气消毒、冷冻(藏)、独立的空调等设施,专间内温度不高于25℃。

□是□否


9

人员

901

专间内由专人加工制作。加工人员穿戴专用的工作衣帽、佩戴口罩并严格清洗消毒手部后进入专间。

□是□否


10

加工制作

1001

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冷食类食品等的加工在专间内进行(可不在专间加工的情形除外)。

□是□否


1002

食品的冷却、分装等在专间内进行。

□是□否


11

废弃物要求

1101

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的盖子为非手动开启式。

□是□否



12

工具容器

1201

盛放调味料的容器表面清洁,加盖存放。

□是□否


1202

用于加工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等食品原料的容器、工用具分开使用,并有明显区分标识。

□是□否


13

防尘、防有害生物设施

1301

配备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施设备,能够出具有害生物消杀记录。

□是□否


14

照明、通风排烟设施

1401

配备通风、排烟、充足的自然光或人工照明设施,定期清洁,光源不改变食品的感官颜色。

□是□否


15

加工制作

1501

未在餐饮加工场所贮存和添加由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等部门发布的非食品用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是□否


1502

油炸类食品、烧烤类食品、糕点类食品、自制饮品等加工过程符合要求。

□是□否


1503

未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准确称量和记录有“最大使用量”规定的食品添加剂。

□是□否


1504

未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是□否


16

食品留样

1601

对加工制作的每餐次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并有留样记录。

□是□否


17

人员卫生

1701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从业人员,加工制作食品前对手部进行清洗消毒。

□是□否


餐用具清洗消毒区

18

清洗

1801

具有专用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

□是□否


1802

洗涤剂、消毒剂的包装上标识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等内容。

□是□否


19

消毒

1901

采用物理消毒的,消毒设备正常运转,消毒温度和时间符合相关要求。

□是□否


1902

采用化学消毒的,配有含氯等消毒剂和水池等消毒设施设备,消毒液配制行为和消毒液浓度符合相关要求。

□是□否


餐用具保洁区

20

保洁设施

2001

消毒后的餐饮具存放在清洁、专用、密闭的保洁设施中,并有明显区分标识。

□是□否


2002

使用敞开式的货架存放餐饮具,采取防护措施。

□是□否


配送

21

设施设备

2101

贮存、运输对温度、湿度等有特殊要求的食品,具备保温、冷藏或者冷冻等设备设施,并保持有效运行。

□是□否


2102

使用专用的密闭容器和车辆配送食品。配送食品的车辆未与运输杀虫剂、杀鼠剂等有毒有害物品的车辆混用。

□是□否


2103

配送前,清洗消毒盛放食品成品的容器(一次性容器除外)。

□是□否


2104

中央厨房配送的食品应有包装(如密封塑袋包装)或使用密闭容器(如加盖周转箱)盛放。容器材料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

□是□否


2105

中央厨房配送食品的包装或容器上标注有中央厨房的名称、地址、许可证号、联系方式、以及食品名称、加工制作时间、保存条件、保存期限、加工制作要求等。

□是□否


2106

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配送的食品有包装或使用密闭容器盛放,容器上标注食用时限和食用方法。

□是□否


22

配送条件要求

2201

食品的配送温度和湿度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高危易腐食品采取低温保存措施。

□是□否


23

人员卫生

2301

配送人员个人卫生良好。

□是□否


文件保存区

24

文件与记录

2401

具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随货证明文件、每笔购物或送货凭证。具有完整的进货查验记录。

□是□否


2402

采购畜禽肉类的,还具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采购猪肉的,还具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是□否


2403

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供货者评价和退出制度、加工操作规程、设施设备清洗维护校验记录、从业人员每日健康检查(晨检)记录、食品安全自查记录(每周一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记录(每半年一次)等。

□是□否


2404

设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是□否


2405

具有检验检测计划,定期对大宗食品原料、加工制作环境等自行或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检验检测。能够出具检验检测报告或记录。

□是□否



  
  

附件6

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

告知页

  

被检查单位:   地址:  

检查人员及执法证件名称、编号:1.  2.  

检查时间:      日    检查地点:    

告知事项:

我们是   监督检查人员,现出示执法证件。我们依法对你(单位)进行日常检查,请予以配合。

依照法律规定,监督检查人员少于两人或者所出示的执法证件与其身份不符的,你(单位)有权拒绝检查;对于监督检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你(单位)有权申请回避:(1)系当事人或当事人的近亲属;(2)与本人或本人近亲属有利害关系;(3)与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共执法的。

问:你(单位)是否申请回避?

答:

  

被检查单位:                                          检查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参考要点表(学校食堂)

推荐的重点检查点位

项目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备注

信息公示区

1

信息公示

101

在就餐区等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上一次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

□是□否


102

公示食品原料进货来源、供餐单位等信息。

□是□否


2

食品经营许可

201

食品经营许可证合法有效,实际经营地址、许可项目等事项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致。

□是□否


原料贮存区

3

原料贮存

301

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类别的食品和非食品(如食品包装材料等),分设存放区域,不同区域有明显的区分标识。

□是□否


302

冷冻(藏)设施正常运转,有正确显示设施内部温度的温度计或温度显示装置,设施内部温度符合规定。冷冻(藏)库使用防爆灯。

□是□否


303

设有存放食品添加剂的专柜(位),并标注“食品添加剂”字样。食品添加剂的标签上标注有使用范围、用量、使用方法等内容。

□是□否


304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未采购、贮存四季豆、鲜黄花菜、野生蘑菇、发芽土豆等高风险食品原料。

□是□否


4

原料质量检查

401

食品具有正常的感官性状,无超过保质期、无腐败变质等异常情形。

□是□否


402

对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回收的食品进行显著标示或者单独存放在有明确标志的场所,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如实记录。

□是□否


粗加工区

5

场所卫生

501

场所内无污染源和活禽,地面、墙壁、门窗、天花板等无霉斑、污垢、积油、积水等情形。

□是□否


6

粗加工
  
与切配

601

盛放或加工制作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等食品原料的工用具和容器分开,使用并有明显区分标识。

□是□否


专间

7

场所布局

701

各专间有标明用途的明显标识。

□是□否


702

专间的门能自动闭合,窗户为封闭式(用于传递食品的除外),专间的门和食品传递窗口及时关闭。

□是□否


8

设施设备

801

专间内设有空气消毒、冷冻(藏)、独立的空调等设施,专间内温度不高于25℃。

□是□否


9

人员

901

专间内由专人加工制作。加工人员穿戴专用的工作衣帽、佩戴口罩并严格清洗消毒手部后进入专间。

□是□否


10

加工制作

1001

中小学、幼儿园食堂未制售冷荤类食品、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

□是□否


11

废弃物要求

1101

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的盖子为非手动开启式。

□是□否


专用操作区

12

加工制作

1201

在专用操作区内进行预包装食品的拆封、装盘、调味等加工制作。

□是□否


1202

设置专用的备餐间或者备餐操作区。

□是□否


1203

制定并在显著位置公示加工制作规范。

□是□否


13

人员

1301

加工制作人员穿戴专用的工作衣帽并按规定佩戴口罩,加工制作前严格清洗消毒手部。

□是□否


烹饪区

14

工具容器

1401

盛放调味料的容器表面清洁,加盖存放。

□是□否


1402

用于加工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等食品原料的容器、工用具分开使用,并有明显区分标识。

□是□否


15

防尘、防有害生物设施

1501

配备防尘、防蝇、防鼠、防虫等设施设备,能够出具有害生物消杀记录。

□是□否


16

照明、通风排烟设施

1601

配备通风、排烟、充足的自然光或人工照明设施,定期清洁,光源不改变食品的感官颜色。

□是□否


17

加工制作

1701

未在餐饮加工场所贮存和添加由国务院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等部门发布的非食品用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是□否


1702

油炸类食品、烧烤类食品、糕点类食品、自制饮品等加工过程符合要求。

□是□否


1703

未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准确称量和记录有“最大使用量”规定的食品添加剂。

□是□否


1704

未采购、贮存、使用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

□是□否


18

食品留样

1801

对每餐次加工制作的每种食品成品进行留样,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25克,并有留样记录。

□是□否


19

废弃物要求

1901

餐厨废弃物存放容器与食品加工制作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并及时清理,餐厨废弃物未溢出存放容器。存放废弃物的容器设有盖子。

□是□否


20

人员卫生

2001

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的从业人员,加工制作食品前对手部进行清洗消毒。

□是□否


就餐区

21

场所卫生

2101

就餐场所卫生清洁。

□是□否


2102

从业人员未有在食堂内吸烟等行为。

□是□否


22

设施

2201

根据就餐区布局、面积合理使用防虫、防鼠等设施,场所无苍蝇、老鼠、蟑螂等。

□是□否


2202

就餐区或就餐区附近设有供用餐者清洗手部以及餐具、饮具的用水设施。

□是□否


餐用具清洗消毒区

23

清洗

2301

具有专用的餐用具清洗消毒水池,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

□是□否


2302

洗涤剂、消毒剂的包装上标识有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等内容。

□是□否


24

消毒

2401

采用物理消毒的,消毒设备能正常运转,消毒温度和时间符合相关要求。

□是□否


2402

采用化学消毒的,配有含氯等消毒剂和水池等消毒设施设备,消毒液配制行为和消毒液浓度符合相关要求。

□是□否


餐用具保洁区

25

保洁设施

2501

消毒后的餐饮具存放在清洁、专用、密闭的保洁设施中,并有明显区分标识。

□是□否


2502

使用敞开式的货架存放餐饮具,采取防护措施。

□是□否


文件保存区

26

文件与记录

2601

具有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随货证明文件、每笔购物或送货凭证。具有完整的进货查验记录。

□是□否


2602

采购畜禽肉类的,还具有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采购猪肉的,还具有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

□是□否


2603

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供货者评价和退出制度、加工操作规程、设施设备清洗维护校验记录、从业人员每日健康检查(晨检)记录、食品安全自查记录(每周一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考核记录(每半年一次)等。

□是□否


  

  

  

  


  
  

附件7

吴忠市利通区校园食堂(含0-3岁婴幼儿照护)登记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序号

学校名称

经营地址

许可证编号

负责人(校长)

食品安全管理员
   (含联系电话)

食堂经营形式
   (自营、承包、集体配送)

明厨亮灶形式
   (透明、视频、网络)

量化等级

学生就餐人数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备注






















































































  
  

附件8

吴忠市利通区小饭桌登记台账

填报单位:                                填报人:                               填报时间:

  

序号

名称

经营地址

许可证

编号

负责人(校长)

食品安全管理员
   (含联系电话)

食堂经营形式
   (自营、承包、集体配送)

明厨亮灶形式
   (透明、视频、网络)

量化等级

学生就餐人数

面积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情况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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