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640302007/2021-00154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01-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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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 责任部门 |
关于加强2021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安全
监管工作的通知
各岗位、市场监管所:
在2021年元旦、春节(以下简称“两节”)来临之际,为切实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范市场秩序,严防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广大人民度过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做好利通区“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0年12月28日至2021年2月20日
二、整治范围
各市场监管所要结合本辖区食品安全现状,结合疫情防控实际,针对节日期间食品消费特点,抓住重点环节、重点品种、重点区域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加强冷链食品监管。进一步加大冷链食品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冷链食品报备制度的宣传落实,引导冷链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注册并正常使用“宁冷链”追溯系统,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时掌握冷链食品来源、数量、去向,确保“来源可查,去向可追”,确保冷链食品安全可控切实落实疫情防控责任。对不按规定报备进口冷链食品信息、进口冷链食品未能做到全程追溯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责令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严肃查处。对销售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的,要依法查处,要务必追根溯源,做到彻查彻办。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二)加强重点区域和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监管。要针对大型商场、超市、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高铁站、汽车站以及旅游景区、农村集会等人口聚集多、人员流动大的重点区域或场所,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持续组织开展“两节”食品市场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生产经营行为,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风险及时采取有效整改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三)加强节日热销食品监督检查。要对节日市场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群众日常生活必需的粮食制品、肉制品、食用油、乳制品、酒类、饮料、调味品和保健食品等重点食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经营者经营资质、经营条件、从业人员管理、经营过程控制、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整治规范,严格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和超范围经营食品的行为,打击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和扰乱食品市场秩序的行为。督促食品经营者认真落实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严把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确保食品可追溯,同时要监督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自律制度,坚决把假冒伪劣食品清除出市场。
(四)加强餐饮服务监督检查。要加大对承办年夜饭餐饮服务单位监督检查力度,突出以食品原料采购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及餐饮具清洗消毒管理、餐饮加工操作规范管理、从业人员健康体检管理等为重点监督内容,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强化过程控制,严防使用来源不明食品原料、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加工制作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违规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况的发生。建立完善聚餐和“年夜饭”备案管理、食品留样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牢固树立餐饮服务单位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食品安全意识,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保障餐饮食品安全。疫情防控期间,督促指导餐饮经营单位严格执行从业人员佩戴口罩、消费者进店测温、经营场所定时消毒、食品索证索票、配备“公筷公勺”等防控措施,严格控制聚餐活动。
(五)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要以食品批发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销售店、小餐饮、小摊点,农村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农贸市场、面向农村的食品批发市场等为重点,紧盯节令食品、肉及肉制品、乳制品、婴幼儿辅助食品、酒水饮料、方便食品、休闲食品、调味品等农村消费量大的食品,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持续治理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促进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有效落实。严厉打击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假冒伪劣食品、标注虚假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取缔 “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促进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规范有序和食品消费方式及习惯转变,不断改变农村食品生产经营小、散、乱的状况。
(六)加强网络食品经营等新业态的监督检查。要加强网络食品经营事中事后监管,强化餐饮单位入网资质审查、入网后检查、许可资质和量化分级管理等信息公示,落实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主体责任,要求网络食品经营主体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加大对网络食品经营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严厉打击。
(七)加大食品安全抽检力度。要以节日大宗消费品为重点,在食品安全问题多发、易发的区域和场所,加大监督抽检和快速检测力度。充分利用现有食品安全快速检测设施设备进行筛查,重点对蔬果农残、肉类瘦肉精、火锅底料罂粟壳等实施快速检测,对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食品,迅速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依法实施监督抽检。对抽检不合格或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产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置,严防问题食品再次流入市场。
(八)加强食品、保健食品包装及广告的监管力度。要加大对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食品、保健食品的包装材料、标识、广告等的集中检查,把关系人民群众健康安全的食品不良广告作为整治重点,加大对虚假违法食品广告的打击力度,一旦发现违法行为,迅速依法进行查处。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两节”期间食品消费集中,是食品安全风险易发多时段。特别是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平安过节,维护社会稳定,促进节日经济健康发展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各岗位、市场监管所要切实把元旦、春节期间食品监管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强化组织领导,进行周密部署,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分解任务,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依法行政,狠抓落实。要本着依法、及时、从严的原则,对排查出的重点区域、重点对象进行集中整治,逐一落实整改措施,对于一些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要立案查处,严厉打击食品制假售假、“两超一非”、食品欺诈和标签标识虚假夸大、不符合法律法规等违法行为,以案促查,切实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强化宣传,互通信息。利用年货市场、农村大集、民俗活动等“两节”特色场所以及“两微一端”等互联网渠道,利用广大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科普宣教,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引导科学合理消费,拒绝餐饮浪费,营造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要加强节日应急值守,畅通投诉举报渠道,确保节日期间消费者投诉举报得到及时处理。要做好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应急处置准备工作,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实施舆情监测,全面收集各类食品突发事件信息,并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上报,不得瞒报、迟报。
各市场监管所要对整治情况及时进行总结,于2021年2月20日前将整治行动工作总结、信息、检查照片及年夜饭备案登记表和承诺书等工作资料报送分局食品安全监管室。
附件:1.吴忠市利通区2021年“年夜饭”备案登记表
2.吴忠市利通区2021年“年夜饭”登记表
3.“年夜饭”食品安全承诺书
吴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区分局
2020年12月28日
附件1
吴忠市利通区2021年“年夜饭”备案登记表
年夜饭承办单位 | |||
经营地址 | |||
食品经营许可证编号 | 经营项目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联系方式 | ||
食品安全管理员 | 联系方式 | ||
最大接待能力(桌)/天 | 年夜饭预定桌数 | ||
年夜饭主要菜单:(可另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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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吴忠市利通区2021年“年夜饭”登记表
承办单位:
序号 | 订餐人 | 桌数 | 用餐时间 | 联系电话 | 主要菜品 |
附件3 “年夜饭”食品安全承诺书
为确保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切实加强年夜饭管理,避免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本餐饮单位郑重承诺:
一、严格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严格执行从业人员佩戴口罩、消费者进店测温、经营场所定时消毒、食品索证索票、配备“公筷公勺”等防控措施,严格控制聚餐活动。
二、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诚信待客。
三、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四、严把食品原辅料采购索证关、验收关。不采购、使用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不采购、使用病死畜禽肉,严格执行食品原料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五、严格遵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加工烹调过程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制作冷荤凉菜做到“专人、专间、专用工具、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消毒设施”;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清洁。保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
六、认真落实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体检制度,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证并保持个人卫生。
七、引导消费者养成适度点餐、理性消费、餐后打包的习惯,标配“公筷公勺”,为文明用餐、节俭消费提供便利,杜绝“舌尖上的浪费”。
以上承诺,我们将认真履行,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届的监督。
承诺单位(盖章) :
负 责 人(签名) :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