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2-2023年度全区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 640302001/2022-00780 | 文号 | 吴利应急指办发〔2022〕29号 | 生成日期 | 2022-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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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22-2023年度全区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吴忠林场:
今年,我区先后遭遇低温冷冻、干旱、风雹等灾害,部分地区重复受灾,造成经济损失较重。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严格执行中央、自治区、吴忠市及区委、 区政府关于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决策部署,扎实做好2022-2023年度全区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认真部署安排
冬春救助是自然灾害救灾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的关键举措之一,体现了党和政府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和对受灾群众的关心关怀。近期,将召开党的二十大,各乡镇要提高认识,把冬春救助工作作为当前工作重点任务,加强组织领导,抓紧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强化责任落实,确保冬春救助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二、全面摸排,精准救助对象
各乡镇要按照灾情统计制度和冬春救助操作规程要求,立即组织力量深入村组户、调查了解受灾困难群众家庭基本情况,灾害损失情况,受灾困难群众自救能力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要重点关注倒损房屋重建户和受灾的低保对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支出型困难家庭、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散居孤儿、留守老人、留守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救助需求。坚持“自下而上、程序规范、全面深入、应统尽统”原则,明确需冬春救助对象范围,掌握需救助人数、资金和物资需求等。全面掌握需救助人员数量,认真做好登记造册工作,以户为单位建立台账,规范填报《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览表》,确保底子清、情况明、对象准。
三、严格程序,按时完成任务
受灾群众冬春救助是一项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的民生大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受灾人员本人申请或村小组提名、村(居)民委员会民主评议公示、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审批的程序,精准确定冬春救助对象,建立需救助人员全部信息台账。要在10月27日前将本辖区《受灾人员冬春生活需救助人口一览表》上报至区应急管理局。乡镇、村要分级完善并留存户申请、村评议,乡镇审核相关过程资料。对不按时按要求上报,造成未列上级补助的,由各镇自行负责安排。
联系人:李清平,电话:2666634,邮箱:365057705@qq.com
附件:1.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