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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关于健全完善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640302001/2022-00554 文号 吴利应急指办发〔2022〕13号 生成日期 2022-06-10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关于印发《关于健全完善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现将《关于健全完善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关于健全完善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的实施方案》


  

  

  

  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202269


  

关于健全完善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地方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的意见》国震发〔20212、《宁夏回族自治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关于健全完善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宁应急指(震)发〔20212号)精神和吴忠市委、市政府及利通区委政府防震减灾救灾的决策部署,着力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防震减灾救灾工作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区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防震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中央、自治区吴忠市和利通区委政府防震减灾救灾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按照优化协同高效原则,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健全组织体系,完善工作机制,夯实工作基础,不断提高防震减灾救灾能力水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人民至上。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力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增强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提升公众减灾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坚持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防灾抗灾救灾过程有机统一,高度重视减轻地震灾害风险的重要性,采取综合防范措施,将常态减灾作为基础性工作常抓不懈,增强全社会抵御和应对灾害能力。

(三)坚持综合减灾,统筹抵御各种自然灾害。全面分析灾害发生和演变特点,准确把握灾害衍生次生规律,综合运用政府和社会等一切可利用资源,采取多种有效手段,科学应对各类自然灾害。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力量和市场机制广泛参与各级党委、政府发挥组织领导、统筹协调、综合保障等作用,引导和组织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加强政府与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的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三、主要任务和要求

(一)健全完善防震减灾救灾责任体系

1.坚决落实乡镇党政主体责任。各乡镇人民政府利通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负责、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原则组织实施利通区防震减灾救灾工作。各乡镇要履行防震减灾救灾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各方资源,完善治理体系,健全防震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体系。建立本级防震减灾救灾工作职责清单,进一步理清职责分工,形成决策科学、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的工作体系,确保各项工作领导到位、责任到位、督促到位、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2.明确抗震救灾指挥部职责。利通区委、区政府领导和上级指挥部指导下,利通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负责统筹、组织、协调、督促落实本地区防震减灾救灾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及吴忠市有关抗震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利通区委、区政府工作要求,负责分析研判地震灾害形势,明确应急处置工作方案,组织指挥全地震应急救援工作。进一步优化完善指挥部成员单位及职责,衔接好“防”和“救”的责任链条,形成统一指挥、高效顺畅的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及运行机制。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本级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履行本行政辖区内的防震减灾救灾工作。利通区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加强对各乡镇指挥机构的督促指导,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乡镇指挥机构要认真贯彻落实利通区抗震救灾指挥部的工作部署,做到上下贯通。(责任单位: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乡镇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

3.压实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责。应急管理局(地震局)要切实履行好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职能职责,在利通区委政府领导下组织做好抗震救灾具体工作,协调推动成员单位和乡镇政府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委、区政府关于防震减灾、抗震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研究制定防震减灾救灾政策和措施,推动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协调解决重大事项。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从严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督促相关企业、单位落实防震减灾救灾主体责任,加强对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和学校、医院、福利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隐患排查治理,消除地震次生灾害风险。扎实推进农村居民、居民小区、学校、医院,以及重要交通生命线、电力和电信网络、危险化学品厂库、水库大坝、重要军事设施等房屋设施加固工程,提高房屋设施抗震设防能力。把震害防御责任落实到工程建设、巡查排查、监测预警、转移安置、避险抢险、信息报送等各个环节密切协同联动,形成整体合力,确保“防”“抗”“救”各项工作举措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大力提升地震灾害预警机制

4.强化震情跟踪研判。完善震情会商机制,加强与吴忠市地震局开展震情会商,组织应急管理局(地震局)、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务局、气象等部门开展灾情分析研判,配合推进全年度震情监视跟踪。做好重大活动和特殊时段的震情信息服务工作,科学研判震情趋势。(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地震局)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务局、气象

5.提升地震监测预警能力。配合完成自治区地震监测站网和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建设,提升震后地震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和地震烈度速报能力。应急管理(地震局)依法加强地震监测设施和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地震局)、自然资源局,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

(三)全面提高地震灾害防御能力建设

6.全面推进地震风险隐患排查。有关部门要结合工作职责,建立风险普查常态化工作机制,结合灾害风险普查工程全面查明城乡住宅、学校、  医院和电力、水利、交通、危化品厂库等重大建设工程生命线工程设施抗震设防基本情况,系统梳理出地震灾害风险源和危险源清单,动态评估地震灾害风险,精准识别地震灾害风险隐患。建立地震灾害风险基础数据共享和协调联动机制,实现各行业部门间数据、成果共享和动态更新。推进地震巨灾保险,逐步建立起灾害救助和恢复重建的多元保险机制。(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地震局)、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发展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综合执法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7.全面提升抗震设防能力。按照自治区、吴忠市和利通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加快推进实施房屋设施抗震加固工程,建立加固工作机制、落实加固资金、强化工作保障,加大对重要交通、电力和电信网络、水库、学校、医院、危险化学品厂库、城乡住宅进行排查、鉴定评估和抗震加固。对达不到抗震设防要求的房屋设施采取拆除、加固等措施,确保做到“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推动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对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和可能产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以及病险水库要加快除险加固,切实加强相关区域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新建、改建房屋应严格执行抗震设防要求,明确监管责任,加强监管。(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地震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发展改革、教育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水务局、卫局、综合执法,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积极推动地震灾害应急准备机制

8.加强预案建设和应急演练。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各乡镇、各部门进一步健全地震应急预案体系,持续推进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等地震应急预案的制修订。抗震救灾指挥部每年对本级预案修订及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区应急管理局(地震局)每年至少开展1次地震综合应急演练,指导推动各行业部门每年至少开展1次地震专项应急演练。乡镇每年至少开展1次地震灾害自救互救演练。指导推动村(社区)、学校、医院、福利机构、企事业单位、车站、大型商超、景点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每年至少开展1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重点强化以人员转移安置为背景的演练。(责任单位:区应急管理局(地震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局、民政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9.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建立健全以消防救援力量为骨干,各有关行业救援队和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地震紧急救援队伍体系。乡镇要组建由乡镇干部、民兵、村(社区干部组成的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制订不同规模的地震应急力量调动和编组方案,指导协调各级各行业救援队伍按照“加强战备,主动预防,严格训练,积极戒备”的要求,常态化开展生命搜救、医疗救护、抢险救援、抢通保通等专业技能训练演练,强化区域联动机制,确保地震现场应急救援不“慢”不“乱”。地震发生后,根据震情灾情协调消防救援、驻利部队、民兵、社会救灾力量,科学调配、规范精准实施应急救灾。抗震救灾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对口协调本行业救援力量参与抗震救灾行动。各救灾力量进入灾区后由抗震救灾指挥部统一调配任务。(责任单位:区人武部、应急管理局(地震局)、消防救援,各乡镇人民政府

10.健全完善应急避难场所。根据建标180-2017《城市社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标准》、GB/T356242017《城镇应急避难场所通用技术要求》等规范,结合利通区城乡划建设要求,统筹各乡镇政府整合现有资源,充分利用广场、绿地、公园设置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通道,完善相关设施,优先提高学校、文化广场作为应急避难场所的效能,组织开展应急避难演练,确保关键时候能充分发挥应急避险作用。(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地震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财政局、教育局、综合执法局、消防救援乡镇人民政府

11.加强应急物资储备。健全、乡(镇)、村(社区)三级救灾物资储备体系,统筹采用集中与分散的方式,优先在重点领域、重点乡镇以及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的乡镇建立物资储备点,确保就近存储,全力保障受灾群众紧急转移安置需求。各乡镇、各部门要全面掌握救灾物资装备底数,加强基层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和调运能力建设。不断完善跨部门、跨区域、军地间应急联动合作模式,确保地震灾害发生后,救灾物资能够12小时内运达灾区,切实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对现有应急救援储备的帐篷、衣被、药品、设备等救灾物资进行清理,按发生重大地震灾害需安置转移人员数量安排相应经费采购补充应急物资,保障救灾物资充足。各部门、各单位“抗大震、防大灾”的要求,保障灾后供电、通讯、交通不中断。(责任单位:区人武部、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发展和改革局、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乡镇人民政府

(五)建立快速高效地震灾害响应机制

12.进一步明确地震灾害响应流程。地震发生后,抗震救灾指挥部按照《利通区地震应急预案》启动响应,有序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发生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时,启动Ⅰ级响应。发生重大地震灾害时,启动Ⅱ级响应。发生较大地震灾害时,启动Ⅲ级响应。抗震救灾指挥部在上级政府领导下,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根据灾害应急处置需要,开展相关工作。发生一般地震灾害时,启动Ⅳ级响应。抗震救灾指挥部在利通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灾区的地震应急工作。(责任单位:各级抗震救灾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

(六)不断完善防震减灾救灾宣传教育和培训机制

13.实施防震减灾全域科普。抓好5.12”防灾减灾日、防震减灾宣传活动周和“7.28”唐山地震纪念日等重点时段的科普集中宣传活动;积极开展防震减灾救灾科普“六进”活动,确保每年不少于2次;积极参与自治区防震减灾科普系列赛事强化科普阵地建设。探索疫情防控下的常态化防震减灾科普新途径新方法。(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地震局)、教育局、科技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14.加强防震减灾培训工作。应急管理局(地震局)每年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科普讲座不少于2次。重点将防震减灾救灾法律法规纳入各级领导和公务员培训教育内容。针对抗震救灾指挥部指挥长和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关键少数”,加强防震减灾救灾知识和指挥技能培训。进一步明确乡镇灾情信息员岗位职责,加强对乡镇分管领导、灾情信息员、基层应急救援人员培训力度,不断拓展地震救援“第一响应人”培训的广度和深度。(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地震局)、教育局、科技局,区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15.正确引导网络舆情。委宣传部、网信办、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公安局分局卫生健康局、教育等有关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加强涉震舆情风险防控,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公开透明回应群众关切,做好重点时段和应急状态下的舆论引导。(责任单位:委宣传部、网信办、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公安局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抗震救灾指挥部要强化防震减灾、抗震救灾工作组织领导,切实发挥抗震救灾指挥机构和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要制定落实本级年度防震减灾救灾工作实施方案,定期研究和解决防震减灾工作重大问题,切实将防震减灾救灾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确保利通区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各项目标任务、重大工程落到实处。按照“内紧外松”的原则,严明工作纪律,切实维护好社会稳定。(责任单位:发展改革、财政局、应急管理局(地震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加大资金投入。区财政局要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原则落实好利通区本级防震减灾救灾工作经费将防震减灾救灾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各乡镇落实好本单位防震减灾救灾工作经费,加大投入力度,拓宽资金投入渠道。加强防灾减灾救灾资金统筹,合理调整资金投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防震减灾救灾基础设施建设、重大工程建设、基层减灾能力建设、物资装备、科普宣传等方面的经费投入。(责任单位:财政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提高部门联动应急(地震)、住建交通、自然资源、水务、气象、消防等有关部门要切实统筹发展和安全,在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各自职责,密切配合,进一步健全完善震情灾情会商研判、应急力量调配等工作机制,共同做好防震减灾救灾工作。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保持沟通联络,加强信息资源共享。(责任单位:应急管理局(地震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气象局、区消防救援,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加强监督检查。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要加强乡镇防震减灾救灾工作定期督导,把各项工作措施和要求落细落实。各乡镇于每年12月将本年度工作总结报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附件1吴忠市利通区防震减灾救灾工作成员单位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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