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汛前安全检查暨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工作的通报
索引号 | 640302001/2022-00464 | 文号 | 吴利应急指办发〔2022〕8号 | 生成日期 | 2022-0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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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关于2022年汛前安全检查暨春季森林草原防灭火督查工作的通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防灾救灾工作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我区防灾救灾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利通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部署,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组织区应急管理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农业农村局和气象局等部门对各乡镇落实《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汛前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的安排部署和“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督查组自3月28日-30日,对辖区12乡镇及有关部门的汛前隐患排查治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进行了督查。总的来看,各乡镇及相关部门能够按照《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汛前安全隐患排查的通知》要求,对汛前安全隐患进行了排查,安排部署“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开展了防灾减灾宣传和培训,灾情预警信息能及时发布,调整了应急救援队伍;金积镇、扁担沟镇、金银滩镇、金星镇及区水务局、自然资源局对辖区蓄水池、泵站、在建涉水工程、地质灾害点、乡村道路、地下空间(地下车库、地下超市)等重点领域进行了汛前安全检查工作;各乡镇对清明节期间违规农事用火、祭祀用火、生产性用火,通过制作防火警示旗、宣传标语、发放防火宣传单等形式进行了宣传。
二、存在的问题
一是体制机制运行不够顺畅。部分乡镇在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上没有理顺“统”与“分”的关系,站所间的防灾减灾救灾协作意识薄弱,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在统筹、协调职能上发挥不到位,存在单打独斗现象,没有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防灾减灾应急管理体制机制。
二是防汛备汛工作不够充分。部分乡镇对防灾减灾救灾重视程度不够,应急预案编制没有结合自身实际,质量不高,操作性不强;应急物资储备种类单一、数量不足,应急队伍组建结构不合理;部分干部防灾减灾救灾意识不强,缺乏防范意识。
三是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滞后。大部分乡镇应急救援队伍缺乏相关救援知识培训和演练,当灾害事故一旦发生,全靠临时应变,不能发挥应急救援队伍的应有作用。应急救援队伍人员信息更新不及时,存在人册不符,如果发生重特大灾害事故时,会出现人员队伍无法及时集结到位现象。
三、工作要求
(一)夯实基层防灾减灾体制机制。各乡镇及有关部门要以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为着力点,明确理顺防灾减灾救灾权责关系、优化机构设置、健全运行机制,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形成安全生产和防灾减灾救灾的工作合力。
(二)扎实筑牢防汛防火安全堤。各乡镇要健全完善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强化灾害防范责任意识,常态化开展防汛抗旱和森林草原防灭火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编制防汛抗旱等防灾减灾应急预案。认真落实队伍物资、防汛抢险、预警转移、巡查值班、应急演练等各项工作措施,做到人员充足、物资齐备、调动灵活,做好应对突发险情灾情以及极端天气灾害的各项应对准备。
(三)完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体系。各乡镇要不断夯实完善基层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体系,要建立以基干民兵应急队伍、辖区企业救援队伍、乡镇应急救援队伍等为主,以社会救援力量、村级网格员、村级灾情信息员等为辅助的三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统筹好各支应急力量,在救援理念、训练、装备等方面加强队伍规范化建设,组织各方力量进行实战化拉练,实现统一指挥、分级响应、运转顺畅、处置高效的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体系。
吴忠市利通区应急管理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