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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640302001/2018-93003 文号 吴利应急办发〔2018〕3号 生成日期 2018-04-10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责任部门
  

关于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值守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部门,各直属事业单位

清明节放假期间,自治区应急办对我区突发事件应急值守工作进行了多次抽查,总体来看,我区突发事件应急值守工作平稳有序,无一般以上应急突发事件发生。结合我区实际,为有效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准确预警和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确保应急值守工作正常有序开展,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现就进一步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值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不断健全应急管理工作机制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突发事件应急值守工作的重要性,工作必须有制度、有方案,明确工作目标,细化工作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确保任何一个环节都不出疏漏。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应急值守责任重于泰山的观念,经常检查应急值守工作,针对本单位工作中存在的制度执行不严格、职责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主动解决,认真加以整改;分管负责人要积极配合主要负责人做好跟踪落实、监督检查等具体工作,积极“领着干”;值班人员要熟悉值班工作各项流程,知道自己“干什么”,懂得自己“怎么干”,确保应急工作干在实处、落在细处,为快速、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明确职责,严格落实应急值班值守制度

各单位要细化突发事件应急值守值班制度和应急工作处置流程,规范应急值班室设置,全面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干部无缝隙在岗值班等制度,保持固定应急值班电话不离人且通讯畅通,坚决杜绝固话呼转,各种理由离岗、脱岗,以门房保安或4050人员代替应急值班等突出问题发生,确保突发事件电话信息“零漏接、零漏报”。对于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和重要敏感事件,应迅速向主要负责人汇报,主要负责人应及时协调赶往现场抢抓时间开展先期处置工作,防止次生、衍生灾害发生。区政府应急办将不定期采取实地检查或电话抽查的方式,对领导带班、值班人员在岗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应急值守制度不健全、不履行值守岗位制度的单位和个人,如值班人员离岗、脱岗,值班电话呼转、其他人员顶替值班等情况,将按照相关规定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三、强化纪律,有效规范应急信息报送要求

各单位节假日及重大时期应急值守工作安排表必须提前2个工作日上报,对于较大以上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类突发事件和重要敏感事件,必须严格保密纪律,切实履行报送职责、规范管理,保证报送渠道畅通,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应在事发并接到信息后立即核查信息真实性及相关内容,30分钟内向区政府应急办和相关部门电话报告,然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再补报书面材料。必须实事求是上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对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的,或因通讯联系不畅,造成政令无法下达、贻误时机的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区政府将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其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由纪委、监委对相关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触犯刑法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法律责任。

 

 

 

 

吴忠市利通区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18410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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