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 > 卫生医疗

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卫生院 2021 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640302020/2021-00015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2-04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卫生健康局 责任部门
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卫生院2021 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1 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六、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七、部门收入预算表
八、部门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1 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利通区郭家桥乡卫生院 2021 年部门预算——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卫生院是财政补助全额事业单位,始建于1962 年,下设 9 家村卫生室,直接服务人口 2.2 万,间接服务人口约8 万,服务半径约 5 公里。现有乡村两级医疗专业技术人员 46 名,卫生院设有基本医疗部和基本公共卫生部两大职能部门。基本医疗部设有临床全科、内儿科、外科、妇科、口腔科、中医科、康复理疗科、药剂科、护理科、放射科、检验科、B 超心电图等临床科室;拥有 500毫安 DR、麦迪逊彩色 B 超、奥华电子胃镜、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血球分析仪、尿十项分析仪、各种中西医理疗仪等先进医疗设备。基本公共卫生部设有慢性病管理科、妇幼儿保科、健康教育科、预防保健科、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科等科室。其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治、护理等基本医疗工作;负责辖区内卫生防疫、妇幼保健、健康教育、计划免疫等服务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卫生院部门预算包括本级预算单位 1 个。

利通区郭家桥乡卫生院 2021 年部门预算——预算表

注:支出预算功能科目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据实填写,其他科目删除。

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卫生院2021 年部门预算

——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卫生院 2021 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卫生院 2021 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330.23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330.23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 330.23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 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 万元。支出预算 330.23 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0 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6.97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 31.77 万元、卫生健康支出 271.49 万元。
 二、关于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卫生院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卫生院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330.23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 330.23 万元,上年结转资金安排支出 0 万元。比 2020 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28.67 万元,上升 9.5%。人员经费 328.57 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 78.4 万元、津贴补贴 75.56 万元、奖金 65.1 万元万元、社会保障缴费 22.17万元、事业单位医疗 12.2 万元、住房公积金 16.63 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0.23 万元、伙食补助费 0 万元、绩效工资 51.6 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0 万元、离休费 0 万元、退休费 6.68 万元、抚恤金 0 万元、生活补助 0 万元、医疗费 0 万元、助学金 0万元、奖励金 0 万元、提租补贴 0 万元、购房补贴 0 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0 万元;公用经费 1.66 万元,主要包括:按部门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分项说明。如,办公费 0 万元、印刷费 0 万元、咨询费 0 万元、手续费 0 万元、水费 0 万元、电费 0 万元、邮电费 0 万元、取暖费0 万元、物业管理费 0 万元、差旅费 0 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 万元、维修(护)费 0 万元、租赁费 0 万元、会议费 0 万元、培训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专用材料费 0 万元、劳务费0 万元、委托业务费 0 万元、工会经费 1.66 万元、福利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 万元、其他交通费 0 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0 万元、办公设备购置 0 万元、专用设备购置 0 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卫生院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 0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安排支出 0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安排支出 0 万元。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1 年预算 0 万元,比 2020 年执行数(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
 三、关于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卫生院 2021 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卫生院 2021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 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 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 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 0 万元,公务接待费 0 万元。2021 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比 2020 年增加(减少)0 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增加(减少)0 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增加(减少)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增加(减少)0 万元,公务接待费增加(减少)0 万元。
 四、关于吴忠市利通区 2021 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情况说明
 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单位: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卫生院 2021 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五、关于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卫生院 2021 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卫生院 2021 年收入总预算 330.23 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330.23 万元,上年结转结余 0 万元;支出总预算 330.23 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330.23 万元,年末结转结余 0 万元。

本年收入包括:财政拨款预算收入 330.23 万元,占 100 %;事业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上级补助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 %;附属单位上缴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经营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债务预算收入 0 万元,占 0%;非同级财政拨款预算收入0 万元,占 0%;投资预算收益 0 万元,占 0 %;其他预算收入 0万元,占 0%。

本年支出包括:行政支出 0 万元,占 0%;事业支出 330.23万元,占 0 %;经营支出 0 万元,占 0 %;上缴上级支出 0 万元,占 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0 万元,占 0 %;投资支出 0 万元,占 0 %;债务还本支出 0 万元,占 0%;其他支出 0 万元,占 0 %。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 年,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卫生院本级 1 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 0 万元,比 2020 年预算增加 0 万元,增长 0%。主要原因是:无。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1 年,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卫生院政府采购预算 0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0 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卫生院占用使用国有资产总体情况为房屋 900 平方米,价值 105.5 万元;土地 0 平方米,价值 0 万元;车辆 2 辆,价值 19.4 万元;办公家具价值 6.4 万元;其他资产价值 135.67 万元。国有资产分布情况为:本级部门房屋 900 平方米,价值 105.5 万元;土地 0 平方米,价值 0 万元;车辆 2 辆,价值 19.4 万元;办公家具价值 6.4 万元;其他资产价值 135.67 万元。所属单位房屋 0 平方米,价值 0 万元;土地 0 平方米,价值0 万元;车辆 0 辆,价值 0 万元;办公家具价值 0 万元;其他资产价值 0 万元。(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1 年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卫生院无重点项目绩效评价。
(五)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吴忠市利通区郭家桥乡卫生院 2021 年部门预算

——名词解释

 部门预算:是指政府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及其履行职能需要,编制的反映政府各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情况的年度财政收入预算。部门预算由本部门及其所属各单位预算组成,由基层预算单位开始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后执行。
 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按照财政部规定的统一科目和口径统计的收入,包括地方固定收入以及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中地方所得部分。地方各级财政总收入减去上划中央、省收入即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宁ICP备19000976号-1宁公网安备64030202000186号

 主办单位: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版权所有 联系方式:0953-2666555 网站标识码:6403020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