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区2023年城区小学春季学期中途转学公告
索引号 | 640302044/2023-00040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3-02-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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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教育局 | 责任部门 |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促进义务教育普惠公平,根据《利通区2022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转学工作方案》要求,为切实保障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利通区城区小学学位实际,现就利通区2023年城区小学春季学期中途转学事宜公告如下。
一、转学对象
1.目前在外县区或利通区内农村学校就读的,并在城区购房有固定住所的二至五年级学生可以申请转学;
2.利通区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区内有固定住所的二至五年级学生可以申请转学可以申请转学。
备注:已在利通区城区内学校就读的学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小学起始年级(一年级)和毕业年级(六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根据中考综合素质评价标准及中考网上报名要求,九年级学生第二学期原则上不办理转学。
二、转学时间
平台登记时间:2023年2月6日8:00至2月8日24:00。(凡错过网上登记报名的一律不受理转学。)
核验证件时间、地点:以短信通知为准。(温馨提示:报名手机号能正常接收短信,现场审核地点学校并非转入学校。)
转入分配时间:2023年2月15日前
三、转学所需材料
1.购房户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卡(或学籍证明)、户口本(户口不在一起的还需提供监护人结婚证,转学学生出生证)、近3个月采暖或水、电、气等生活票据至少两种,并提供以下房产证明中的一项:
(1)已办证的商品房:提供应入学学生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名下持有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房产证或不动产证;
(2)未办证的商品房:提供应入学学生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名下持有不动产登记中心备案的购房合同;
(3)分配的安置房:提供应入学学生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名下持有的拆迁安置协议;
(4)购买的安置房:提供应入学学生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名下购置的安置房公证书;
(5)公租房、廉租房:提供应入学学生监护人名下由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的公租房、廉租房证;
(6)遗产房:提供应入学学生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名下持有祖辈去世遗产房屋的公证书;
(7)自建房:提供应入学学生监护人或学生本人名下持有宅基地证。
2.无购房户需提供:原就读学校学籍卡(或学籍证明)、户口本(户口不在一起的还需提供监护人结婚证、转学学生出生证)、租房合同(正式签订合同),近3个月采暖或水、电、气等生活票据至少两种。
四、办理流程
1.网上登记
2023年2月6日至8日期间登陆电脑端:吴忠市利通区中小学入转学服务平台(网址为www.wzrxbm.cn,选择中小学中途转学登记)填报。手机端:扫描如愿入学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并关注后填报。选择“中小学”—“吴忠市中小学入学”—“中小学转学”—“利通区”。
2.现场核验
信息登记完成后,按短信通知时间到指定地点复核转学材料。逾期不核验的,视为放弃。没有在网上完成登记的,不予复核和办理转学。
3.转学分配
转学不分片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各年级空余学位情况,综合学生住址、户籍、交通情况及填报志愿顺序统筹安排,调剂分配学校。转学学生应服从教育局统一调配,如不到分配学校就读,将不再重新受理转学申请。
五、相关要求
1.转学不得变更就读年级或变相留级,凡发现报名登记转入年级与全国学籍网不一致的转学生,核查确认后取消转学资格。
2.现场核验时,须监护人携带“如愿入学服务平台”注册手机到指定地点,全程佩戴口罩。
3.教育局将分批分阶段发送核验证件短信,请耐心等待通知。
4.转学学生或监护人持转学分配就读学校短信通知,到就读学校报到,转入学校通过转学平台核查无误后,接收转入学生,并及时办理转学手续。
5.转入到我区各校就读的学生均须依据此公告流程办理转学手续,各学校不得私自接收转入学生。
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局
2023年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