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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吴忠市长卿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23家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到期换发办学许可证的公示
索引号 | 640302044/2022-00048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07-1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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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教育局 | 责任部门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宁夏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指导标准(试行)》(宁教基〔2019〕143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民办学校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宁教函〔2017〕268 号)等有关规定,吴忠市长卿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等23家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所交材料符合换发条件,经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局局党组办公会复核审批研究决定,同意给予换发办学许可证。
附件:23家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到期换发办学许可证名单
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局
2022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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