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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三家隐形变异学科培训机构的处罚通报

索引号 640302044/2022-00014 文号 生成日期 2022-05-31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教育局 责任部门

根据《自治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宁疫指办〔2022〕147号)要求,利通区所有校外培训机构已全部临时关停,复课时间根据上级文件另行通知,任何校外培训机构不得擅自营业。利通区教育局联合区文体局成立督查组对全区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例行检查工作中发现,仍有部分已注销办学许可的学科类培训机构利用教育咨询和文化传播做幌子,打“擦边球”公然违反相关要求,经利通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专班研究决定,对三家变异型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行为进行处罚:

一、吴忠市乐学培训中心有限公司,法人:陈翠,办学许可已注销,其营业执照变更为吴忠市乐翠学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朝阳东街金沙商业城13-2号房。违规组织学生开展线下辅导,经现场查处后对机构法人提出严重警告,要求立即遣散学生,退还违法所得。

二、吴忠市忆博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法人:杨帅,办学许可已注销,其营业执照变更为吴忠市忆博文化交流有限公司,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文卫路西侧友谊路北侧华印康城二号商网124号商业房(即文卫南街549号),违组织学生开展线下辅导经现场查处后对机构法人提出严重警告,要求立即遣散学生,退还违法所得。

三、吴忠市勤智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法人:马学勤,办学许可和营业执照均已注销,由于房租尚未到期,原该校教师马龙,为营利违反主管部门疫情停课要求组织20多名学生私自违规进行线下培训,被联合督查组当场查处,经现场查处后对机构法人提出严重警告,要求立即遣散学生,退还违法所得。

以上三家变异及黑机构负责人和当事人,如对本次警告置若罔闻并继续违规行为,我局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对法人和其公司采取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根据规定罚没违规所得),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列入严重违法实行名单(黑名单)的处罚,当事人无法人身份和公司的会报相关部门将其征信拉黑并吊销其教师资格证,希望各机构引以为戒,并严格落实国家“双减”文件精神,贯彻落实《吴忠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标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促进校外培训机构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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