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利通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的通知
索引号 | 640302044/2021-00095 | 文号 | 吴利政办发〔2021〕3号 | 生成日期 | 2021-07-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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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教育局 | 责任部门 | 利通区教育局 |
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教育督导事业发展,更好地落实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要求,根据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宁党办〔2021〕3号)精神,充分发挥教育督导在我区教育改革和发展中的指导、监督、检查、评估作用,经研究决定对利通区教育督导委员会成员单位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人员名单如下:
一、主 任
杨晓娟 区政府副区长
二、副主任
徐建军 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周 茂 区教育局局长
曹永忠 区教育局督导室负责人
三、委 员
谭学军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直机关工委副书记
宁晓宇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
马建云 区委统战部副部长、区民族宗教局局长
聂俊花 区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杨卫军 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马克勤 区科学技术局局长
王大为 市公安局利通公安分局副局长
马学军 区民政局局长(残联理事长)
马 衍 区司法局局长
张庆华 区财政局局长
任少军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牛旭升 区自然资源局局长
区住房城乡建设和交通局局长
马英明 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涂 娜 区文化旅游体育广电局局长
马小林 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马利克 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张晓萍 区审计局局长
焦志敏 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芝兰 团区委书记
莫 鹏 金积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柏永宏 高闸镇党委书记
王 瑛 金银滩镇党委书记
周立峰 扁担沟镇党委书记
陈 勇 古城镇党委书记
辛建平 上桥镇党委书记
丁爱华 胜利镇党委书记
张广军 金星镇党委书记
尤 韬 东塔寺乡党委书记
郝学忠 板桥乡党委书记
马忠国 马莲渠乡党委书记
白学军 郭家桥乡党委书记
孙尚杰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利通分局局长
张 甲 区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
王耀林 区教育局副局长
利通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教育局,周茂同志兼办公室主任,曹永忠同志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负责对全区贯彻执行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离任后新任负责人自动增补,不在另行发文调整。
教育督导委员会对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履行教育工作职责,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加强教育领导和管理,保障教育经费投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