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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高闸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公示

索引号 640302015/2021-00070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11-12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利通区水务局 责任部门 吴忠市利通区水务局

一、立项批复情况

2010年9月,自治区发改委以宁发改审发[2010]458号《关于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高闸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进行批复。

2010年11月15日,自治区水利厅以宁水计发[2010] 84号就《利通区金积、高闸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文件批复实施。

二、供水范围、对象及保证率

  供水范围:本工程涉及利通区高闸镇、金积镇2个镇20个行政村195个自然村12559户共50955人的饮水安全问题。

供水对象:利通区农村居民生活用水。  

供水保证率:统一采用 95%。

三、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工期

  主要建设内容:  建设水源地送水泵房土建工程及装修工程48.15㎡,门房建筑面积19.7㎡,水厂茶浴炉房62.75㎡,水厂办公室工程土建及装修289.38㎡,水处理车间547㎡,变配电室187.38㎡,清水池2座800m³及水厂室外工程。  铺设干、支管道工程129.031km,其中:Φ280管 4037米、Φ250管5930米、Φ180管8974米、Φ140管230米、Φ125管3055米、Φ110管6624米、Φ90管10739米、Φ75管16834米、Φ63管22804米、Φ50管43865米、Φ40管5939米;Φ40入巷管道铺设安装62.3km;砌筑闸阀井95座,联户水表井839座;穿路、沟、渠58处;路面恢复16825㎡,镇墩66座。

  建设工期:2010年11月1日至2014年11月26日。

四、工程投资

  工程批复总投资2621万元,其中:国家补助资金901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资金240万元,县级配套资金698万元,受益群众自筹782万元。

  五、工程招投标情况及参建单位

1、工程招投标情况

2010年10月27日,我局委托宁夏荣昌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利通区金积高闸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一标水厂土建工程、二标管道安装及配套建筑物工程施工、监理单位进行了公开招投标。中标单位分别为宁夏跃进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吴忠市利水水利工程有限公司、宁夏兴水水利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28日,我局委托宁夏天雨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Ⅰ标PVC-U管材、Ⅱ标PVC-U管材、Ⅲ标PVC-U管材、Ⅳ标PVC-U管材、Ⅴ标PVC-U管件、Ⅶ净水工程及自动化控制系统进行了公开招投标。中标单位分别为宁夏青龙塑料管材有限公司、宁夏卓和信新型塑业有限公司、宁夏朗顿塑管有限责任公司、福建亚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吴忠市利通区山西水暖配件门市部、江苏花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2日,我局委托吴忠市工银工程招标代理中心对一标入户管材管件、二标PE管材进行了公开招投标。中标单位分别为吴忠市利通区泽丰塑料制品经销部、宁夏宁龙塑胶管业有限公司。

2011年3月17日,我局委托宁夏天雨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水泵阀门设备、变压器配电柜设备、水质检测设备进行了公开招投标。中标单位分别为上海吉水流体设备有限公司、上海西屋开关有限公司、北京东西分析仪器有限公司。

2、参建单位分别为:建设单位:吴忠市利通区水务局;设计单位:吴忠市水利工程勘测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宁夏跃进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吴忠市利水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宁夏兴水水利工程监理公司吴忠分公司;质量监督单位:宁夏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运行单位:吴忠市利民供水有限公司。

  六、工程验收

  1、分部工程验收

2012年4月20日2015年1月23日,各参建单位利通区金积高闸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土建工程一标段土建工程二标段进行了分部工程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2 单位工程验收

2014年1月27日、2015年115日,各参建单位利通区金积高闸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土建工程一标段土建工程二标段进行了单位工程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3、竣工验收

  2018年1月26日,自治区水利厅组织专家对利通区金积高闸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4、县级验收

2018年3月8日,由利通区水务局主持,利通区发展和改革局、利通区审计局、利通区财政局、利通区卫计局、利通区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吴忠市利民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组成验收委员会,依据《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工程》(SL176-2007)对合同文件、设计文件、图纸,通过现场外观质量检查及内业资料审阅,对该工程进行了县级验收。验收结论为合格。

  现将吴忠市利通区金积高闸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具体情况给予公示,公示期为10天(2021年1115-2021年1125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内提出意见和建议

投诉监督单位和地址:吴忠市利通区水务局

联系电话:0953-6521630

  

  

  

  吴忠市利通区水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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