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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利通区农村黑臭水体信息核实确认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 640302012/2021-00015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1-01-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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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区分局 | 责任部门 |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区分局 |
根据《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9〕826号)文件要求,我区组织开展了农村黑臭水体排查工作,经过现场踏勘、乡村干部评议、专家评审,区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会议研究,确定利通区农村黑臭水体共15处26条,综合考虑建议将高糜子湾村北侧排水沟、黄沙窝学校北侧排水沟等12条沟道(详见附件1)纳入国家农村黑臭水体采集监管平台,将同利村南侧排水沟、渔光湖村排水沟等14条沟道(详见附件2)纳入自治区黑臭水体治理管理系统。
附件:1.建议纳入国家农村黑臭水体采集监管平台黑臭水体清单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2日
下载:附件1:建议纳入国家农村黑臭水体采集监管平台黑臭水体清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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