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水务局 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河湖管理的通 知
索引号 | 640302015/2019-00005 | 文号 | 吴利水发〔2019〕61号 | 生成日期 | 2019-03-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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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水务局 | 责任部门 |
吴忠市利通区水务局
关于印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河湖管理的通 知
局属各科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集中整治农村河湖“脏乱差”突出问题,着力改善农村河湖环境面貌,根据《吴忠市利通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强农村河湖管理的通知》(吴利河湖长办〔2019〕12号)文件精神,现就加强我局农村河湖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现代化总体目标,构建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相适应的农村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和配套政策,打造干净整洁、生态宜居、管理有序的农村河湖,不断提升农村居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实施范围。黄河(利通区段)。
(三)工作目标。结合利通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全面摸清黄河(利通区段)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突出问题,以问题为导向,“清”“管”并举,标本兼治,全面加强黄河(利通区段)保护管理。2019年底前,黄河(利通区段)“脏乱差”面貌明显改善;2022年底前,基本建立黄河(利通区段)管理长效机制和政策保障体系。在此基础上,采用现代化的管理理念和手段,推动农村河湖系统治理,推进沿黄地区面貌持续好转,全面提升农村生态环境、人居环境、发展环境质量。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农村河湖长体系。局河湖长办要进一步完善黄河(利通区段)河湖长体系,查漏补缺,实现河湖长制管理全覆盖,确保黄河利通区过境段涉及每个乡镇都有乡镇级河湖长。村级河湖长作为农村河湖管护的直接责任人,承担巡河护河职责,解决农村河湖管理主体“缺位”问题,构建责任明确、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农村河湖保护机制。
1.确保河湖长人员到位。黄河(利通区段)确定区级河湖长1名,部门河湖长1名,乡镇级河湖长3名,村级河湖长8名,落实巡河保洁员8名。
牵头部门:河湖长办
配合部门:局党政办公室、水利站、防汛办、水保站、建管中心、安饮办、总工办、质监站、扁担沟扬水站、五里坡扬水站、二四支渠管理所、五里坡生态移民供水站、五里坡万亩开发区供水站
2.压实河湖长职责,规范公示牌。全面落实河湖长责任,进一步压实各级河湖长对河湖管理保护组织领导职责,创新工作方法,完善管理制度,提升工作效能,强化督导检查、跟踪问效、监测通报、评估考核,落实每月暗访机制,构建目标统一、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合力攻坚工作机制。通过下级河长向上级河长述职等方式,督促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及时调整因工作变动的河湖长并上报吴忠市利通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备案,确保工作不断档、不缺位。进一步规范河湖长制公示牌,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牵头部门:河湖长办
配合部门:局党政办公室、水利站、防汛办、水保站、建管中心、安饮办、总工办、质监站、扁担沟扬水站、五里坡扬水站、二四支渠管理所、五里坡生态移民供水站、五里坡万亩开发区供水站
3.落实河湖保洁责任。落实河湖日常保洁巡查主体责任,推行管养分离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落实水域岸线巡查、保洁、管养责任,配套完善沿河湖垃圾收集设施,强化重点地段监控,及时组织开展水面漂浮物清理和水草打捞收割,借助无人机巡查等现代化手段,对垃圾偷倒等问题实施严管。
牵头部门:河湖长办
配合部门:局党政办公室、水利站、防汛办、水保站、建管中心、安饮办、总工办、质监站、扁担沟扬水站、五里坡扬水站、二四支渠管理所、五里坡生态移民供水站、五里坡万亩开发区供水站
(二)深入开展农村河湖“清四乱”。按照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要求,结合利通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安排,摸排查清涉黄河“四乱”问题,建立问题台账,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对于河岸垃圾、水面漂浮物清理、河道清障等能够立竿见影的工作,集中力量打好歼灭战。
4.清理整治“乱占”问题。
全面清理整治非法围垦河道滩地的行为。对于私自占有黄河(利通区段)滩地等问题,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防洪标准予以清除。限期拆除违法占用河道滩地建设的围堤、护岸、阻水道路、拦河坝等,铲平抬高的滩地,恢复河道原状。全面清理整治非法侵占水域、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等行为。及时清除河湖管理范围内违法挖筑的鱼塘、种植的碍洪林木及高杆作物,恢复河道行洪能力。
牵头部门:防汛办
配合部门:局党政办公室、水利站、水保站、建管中心、安饮办、总工办、质监站、扁担沟扬水站、五里坡扬水站、二四支渠管理所、五里坡生态移民供水站、五里坡万亩开发区供水站
5.清理整治“乱采”问题。巩固河道采砂整治成果,全面取缔非法采砂行为,清理非法采砂设备、堆场,恢复采砂区生态环境。
牵头部门:防汛办
配合部门:局党政办公室、水利站、水保站、建管中心、安饮办、总工办、质监站、扁担沟扬水站、五里坡扬水站、二四支渠管理所、五里坡生态移民供水站、五里坡万亩开发区供水站
6.清除整治“乱堆”问题。全面摸排沿黄河(利通区段)涉水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协助沿线乡村安放垃圾箱,建立滚动销号制度,限期完成清理。
牵头部门:水保站
配合部门:局党政办公室、水利站、防汛办、建管中心、安饮办、总工办、质监站、扁担沟扬水站、五里坡扬水站、二四支渠管理所、五里坡生态移民供水站、五里坡万亩开发区供水站
7.清理整治“乱建”问题。对黄河(利通区段)标准堤防内、河湖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分类整治,对涉河违法项目,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难以立即整改的,提出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间,限期整改到位。
牵头部门:建管中心
配合部门:局党政办公室、水利站、防汛办、水保站、安饮办、总工办、质监站、扁担沟扬水站、五里坡扬水站、二四支渠管理所、五里坡生态移民供水站、五里坡万亩开发区供水站
8.深入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加快建立河湖环境治理与司法保护协作协同新机制,不断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通力协作摸查清理整治黄河(利通区段)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严厉打击涉河湖“四乱”现象。2019年7月前全面完成黄河流域“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任务。
牵头部门:河湖长办
配合部门:局党政办公室、水利站、防汛办、水保站、建管中心、安饮办、总工办、质监站、扁担沟扬水站、五里坡扬水站、二四支渠管理所、五里坡生态移民供水站、五里坡万亩开发区供水站
(三)科学编制农村河湖“一河一档”“一河一策”。全面摸清黄河(利通区段)基本情况,建立健全部门“黄河(利通区段)一河(湖)一档”。结合黄河(利通区段)实际管理需要,修订完善“一河(湖)一策”。
牵头部门:河湖长办
配合部门:局党政办公室、水利站、防汛办、水保站、建管中心、安饮办、总工办、质监站、扁担沟扬水站、五里坡扬水站、二四支渠管理所、五里坡生态移民供水站、五里坡万亩开发区供水站
(四)全面划定农村河湖管理范围。区分乡镇和村庄、无人区等不同情况,依法依规、科学合理划定黄河(利通区段)河湖管理范围,按照利通区河湖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总体安排,黄河(利通区段)流域岸线划界确权工作由水利站配合自然资源局完成。
牵头部门:水利站
配合部门:局党政办公室、防汛办、水保站、建管中心、安饮办、总工办、质监站、扁担沟扬水站、五里坡扬水站、二四支渠管理所、五里坡生态移民供水站、五里坡万亩开发区供水站
(五)落实农村河湖巡河护河保洁人员。以乡或村为单元明确巡河保洁员、巡湖保洁员,建立日常巡查保洁制度,开展河湖日常巡查、水面和堤岸保洁等工作,及时发现的河湖问题提交上级河长制办公室处置。结合脱贫攻坚工作,积极吸纳农村贫困劳动力,探索和推广“公益岗位+河湖长制”模式,鼓励当地群众特别是贫困农民参与河湖管护工作。
牵头部门:河湖长办
配合部门:局党政办公室、水利站、防汛办、水保站、建管中心、安饮办、总工办、质监站、扁担沟扬水站、五里坡扬水站、二四支渠管理所、五里坡生态移民供水站、五里坡万亩开发区供水站
(六)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积极推广低成本、低能耗、易维护、高效率的污水处理技术,实现污水处理系统安全、经济、持续、健康运行。以农村房前屋后排水沟为重点实施清淤疏浚,采取综合措施恢复水生态,逐步消除农村黑臭水体。加快治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周边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畜禽养殖和农业面源污染。引导农民树立节水意识。深化农村“厕所革命”,合理选择改厕模式,推进乡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实施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牵头部门:河湖长办
配合部门:局党政办公室、水利站、防汛办、水保站、建管中心、安饮办、总工办、质监站、扁担沟扬水站、五里坡扬水站、二四支渠管理所、五里坡生态移民供水站、五里坡万亩开发区供水站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站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把加强农村河湖管理保护作为推进河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的重要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全力推进农村河湖面貌显著改善。要主动提请相关河长湖长巡河履职,积极协调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落实农村河湖管理责任主体。
(二)建立黄河(利通区段)河湖管护长效机制。要在“清四乱”专项行动基础上,建立健全农村河湖管理维护、清洁保洁、巡河护河等制度,明确管理主体、人员,落实经费来源,完善农村河湖水行政执法机制,确保黄河(利通区段)河湖有人管、管得住、管得好。
(三)加强培训和宣传引导。要加大对黄河(利通区段)区级河湖长及牵头部门河湖长、涉及乡镇村河湖管理人员、巡查员、保洁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河湖管理业务技能。健全公众举报制度,畅通黄河(利通区段)河湖管理群众百姓参与渠道。提高全民保护水环境的意识,营造全社会珍爱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河湖长制和农村河湖管理宣传工作进村入户,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舆论引导,营造农村河湖保护的良好氛围。
吴忠市利通区水务局
2019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