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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 整改情况的公示(第八批)
索引号 | 640302001/2022-00409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22-05-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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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关于第二轮中央
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
整改情况的公示(第八批)
根据《吴忠市利通区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信访投诉案件整改销号方案》要求,现对已完成验收销号的转办件进行公示。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由利通区牵头办理转办信访投诉件共63件,截止目前已销号公示六批次共60件,其中第一批23件于2月24日完成销号公示,第二批16件于3月6日完成公示销号,第三批3件于3月28日完成销号公示,第四批7件于4月6日完成销号公示,第五批5件于4月21日完成销号公示,第六批1件于5月5日完成销号公示,第七批5件于5月13日完成销号公示。
现将第八批3件转办件的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分局进行反馈。
公示时间:2022年5月20日至2022年5月26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分局
联系电话:0953---2039352
联系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北街360号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0日
附:利通区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办案件清单(第八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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