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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忠市利通区关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自治区整改措施清单第13项暨吴忠市“回头看”整改措施清单第4项整改销号情况公示

索引号 640302012/2021-00012 文号 生成日期 2021-01-11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区分局 责任部门

一、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自治区整改措施清单第13项暨吴忠市“回头看”整改措施清单第4项:水专项督察发现问题的原因,有工作基础薄弱、生态基流少、治理资金紧缺等因素,但根本还在于思想认识不到位,治理责任不落实,考核问责不严格,特别是自治区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经济和信息化、环境保护等部门协调推进不力,指导督促不够,检查考核不严,导致相关治理工作没有达到预期目标,存在拖拉散漫,前松后紧的情况,水污染防治工作总体比较被动。

二、整改目标及措施

    1.牢固树立“两山”理念,坚持“五水共治”,统筹推进河道整治、滩区治理、生态修复,推进城乡污水集中收集处理,全面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快形成“水清、岸绿、河畅、景美”的河湖生态保护格局。健全完善河湖长制工作机制,进一步梳理辖区内湖泊、水库基本信息,编制完善河湖“一河(湖)一策”方案,严厉打击侵占水域、乱占岸线、非法采砂等行为。

    2.持续完善水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机制,严格落实河湖长制,统筹协调全区水污染防治工作,推动有关部门和乡镇形成水污染治理工作合力。强化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加快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探索第三方运营维护模式,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管理规范化。加强水源地保护,排查整治水源地保护区环境保护问题,开展饮用水源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

三、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河湖长制,将全区29条河道、8个湖泊全部纳入河湖长制管理,落实167名河长、25名湖长、24名部门河湖长,实现区乡村三级河湖长制责任链全覆盖。完成水域岸线划界确权。坚持问题导向,编制完成“29河8湖”“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二是常态化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等五大行动,累计排查处置各类河湖问题224个,依法拆除神龙岛、柳溪湖、柳园等违章建筑,取缔黄河采砂点2个。持续深化美丽河湖建设,重点实施清水沟流域综合整治项目。三是持续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改造农村卫生厕所1.7万户,建成污水处理站24座,社会化运营污水处理站9座,将10个乡镇18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51%。四是深入实施水源地保护工程,制定印发《金积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监督管理巡查办法(试行)》,落实水源地长效巡查制度,集中式饮用水水质全部达标。

四、信息公开情况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吴忠市利通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5日,共5个工作日。

 受理部门:吴忠市利通区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953---2039352

 联系地址:吴忠市利通区利宁北街360号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分局

                                        2021年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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