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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号关于对各乡镇环境治理情况的督查通报

索引号 640302012/2018-38887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7-10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区分局 责任部门

吴忠市利通区

农村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

 

吴利农环治办发﹝201841

 

 

关于对利通区农村环境集中整治情况的

督查通报

 

各乡镇、吴忠林场:

按照《利通区2018年度农村环境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吴利农环治办发〔20185号)《关于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的通知》(吴利农环治办发〔201817号)的要求,为全面掌握各乡镇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情况,利通区农村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73日至8日对各乡镇和吴忠林场开展的环境集中整治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本次督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开展城乡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下发后,大部分乡镇都能够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落实责任、认真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通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治,乡村面貌焕然一新,集中整治效果明显。 但各别乡镇在环境整治中动作迟缓,只是整治主干道及镇区沿线较为明显的地方,对各巷道、庄前屋后、各沟渠路并没有进行整治,给农村环卫保洁市场化整治移交工作带来困难。

二、存在问题

1、工作开展不平衡。扁担沟镇、东塔寺乡、郭家桥乡、板桥乡、金积镇、马莲渠乡等乡镇行动迟缓,整治积极性不高,差距比较明显。归根结底在于领导重视程度不够、环境整治工作开展力度不大,整治进展工作不平衡。

2、整治效果不明显。在督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乡镇已整治过的主干道、路沟渠及庄前屋后的砖块、石头、树枝、大堆建筑垃圾等依然存在,周边空场地乱倒垃圾现象仍然整治不够彻底,整治工作只限于村庄主街道和已硬化街道,未硬化巷道环境卫生状况依旧,乱堆乱放问题未整治。

3、整治标准不一。乡镇集镇区,主干道沿线整治成效明显,但各村庄整治力度不大,整治不细,村道沿线、巷道、庄前屋后及周边空场地的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墙面乱贴乱画,残墙断壁现象未进行彻底整治。

三、整改要求

1、各乡镇要高度重视,要紧抓问题导向,按照年初确定的专项整治要求,重点整治乱堆乱放。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做为当前重点工作来进行,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强化措施、成效明显。确保尽快扩大环境集中整治的成果。

2、结合当前开展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有利契机,严格贯彻自治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会议精神和按照利通区农村环境卫生整治活动要求,广泛发动群众、加大舆论宣传氛围,切实提高群众的认同感和参与的积极性。

3、组织人员对辖区内各村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进行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处理,实现农村环境卫生整洁有序常态化。

按照利通区农村环境治理相关标准和要求,各乡镇于718 日下午5点前将问题整改情况(附整改效果图片)以文件形式报送至区农村环境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利通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局)

 

附件:各乡镇及林场督查问题清单及图片

 

 

 

吴忠市利通区农村环境治理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代章)

2018710

 

抄送:李玉山区长、赖学荣副区长、区委、人大、政协、政府办市农环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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