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利通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
索引号 | 640302001/2017-66622 | 文号 | 吴利政办发〔2017〕131号 | 生成日期 | 2017-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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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利通区政府办公室 | 责任部门 |
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自治区政府12月5日召开的第二次环保调度会议精神,根据吴忠市工信局、环保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2017年全市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吴工信发〔2017〕129号)精神,进一步做好利通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完成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现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根据利通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安排部署:一是全区水泥行业立即执行错峰停产的决定。全区水泥企业从2017年12月6日至2018年3月10日执行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决定,全面停止生产。二是电石、铁合金企业在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期实行阶段性停产措施。电石、铁合金企业限产减产措施升级为自2017年12月6日至12月31日实行阶段性停产。2018年1月1日起执行的区政府办下发的《利通区2017-2018年采暖期部分工业行业开展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吴利政办发〔2017〕号)规定。三是2017年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期间小散污企业实行停产措施。自2017年12月6日至12月31日,全区“小散乱污”企业全面停产。四是全力抓好工业园区环境整治工作。现代纺织产业园、特色装备园、失地农民创业园、古城工业园区等要按照城市建成区环境整治标准,做好园区道路洒水,绿地冬水灌溉,绿化区域裸露空地及建设场地渣土防护网覆盖浇水等工作。
二、工作要求
1.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园区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周密部署、迅速行动,全力抓好错峰停产及“小散乱污”企业停产工作,坚决杜绝明停暗开、昼停夜开等现象发生。
2.12月11日起,区政府效能办、工业和信息化局、环保环卫局、安监局、综合执法局将组成联合督查组,对各乡镇、各工业园区错峰停产及“小散乱污”企业停产工作进行实地督查,第一时间将督查结果报2017年利通区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并列入年度效能目标考核。
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