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利通区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吴利环委办发﹝2018﹞14号
关于做好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存在问题
整改工作的通知
东塔寺乡人民政府:
根据生态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通报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有关情况的函》(环办水体函〔2018〕759号),在国家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中,发现清水沟存在一个问题,为认真落实整改,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河岸存在垃圾。清水沟下游河岸原炼油厂废弃沥青未清理,附近存在1处生活垃圾堆积。
整改要求:对废弃沥青及堆积垃圾整改,全面落实河长制四级管理体系,加强沟道的日常管养,健全沟岸,沟面垃圾收集转运机制。
针对以上问题,认真排查整改并举一反三,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确保水体黑臭现象不反弹。并将处理结果(电子版、纸质版盖章)于2018年9月14日下午6点之前报利通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利通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局)。
吴忠市利通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18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