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存在问题

索引号 640302012/2018-87474 文号 吴利环委办发﹝2018﹞12号 生成日期 2018-09-10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区分局 责任部门

吴忠市利通区

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吴利环委办发﹝201812

 

关于做好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存在问题

整改工作的通知

 

郭家桥乡人民政府:

根据生态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通报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有关情况的函》(环办水体函〔2018〕759号),在国家黑臭水体整治专项督查中,发现清水沟存在两个问题,为认真落实整改,及时处理存在的问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河岸存在垃圾。清水沟下游河岸原炼油厂废弃沥青未清理,附近存在1处生活垃圾堆积。

整改要求:对废弃沥青及垃圾堆积垃圾整改,全面落实河长制四级管理体系,加强沟道的日常管养,健全沟岸,沟面垃圾收集转运机制。

二、存在非法排污口。涝河桥处发现1处已封堵的非法排污口有渗漏现象。

整改要求:加强沟道污水直排管理,对此处非法排污口进行封堵、拆除,杜绝偷排、不达标排放。

针对以上问题,认真排查整改并举一反三,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确保水体黑臭现象不反弹。并将处理结果(电子版、纸质版盖章)于2018年9月12日下午6点之前报利通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利通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局)。

 

 

 

 

 

吴忠市利通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委员会办公室(代章)

             2018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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