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组转办单举报受理编号为768-2号

索引号 640302012/2018-38264 文号 生成日期 2018-06-25
内容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区分局 责任部门

关于对宁党(环)督函〔2018〕21号督察组

转办单举报受理编号为768-2号

办理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党委督查室、自治区政府督查室:

现将自治区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第二十一批(宁党(环)督函〔2018〕21号)转办单,受理编号为768-2号投诉问题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投诉内容

关于“胜利西街宗教场所北侧西部建材城有2-3废品收购站散发异味”的问题。(受理编号为768-2号)

二、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委、利通区人民政府

人:马长军  利通区政府副区长

   利通区古城镇党委书记

闵国胜  利通区古城镇镇长

王占军  利通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马铁斌  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马利克  利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查处情况

(一)基本情况。群众举报的胜利西街宗教场所北侧西部建材城内无废品收购站,但在胜利西街宗教场所南侧东西方向道路沿线有5家旧厨具、家具收购点和1家废品收购站。分别是小白新旧家具店、杨生云诚信厨具店、万家乐商用厨具、荣康厨房设备商行、杨师傅出售收购新旧家具店和汉江废品收购店。

(二)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群众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利通区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由马长军副区长牵头,利通区古城镇人民政府、区综合执法局负责,于6月20日晚19时许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经调查,现场发现胜利西街宗教场所南侧东西方向道路沿线5家废旧厨具、家具收购站存在占道经营现象,但无异味产生。汉江废品收购站在整理、打包废旧物品时,喷洒水用于压缩,天热产生异味。

(三)查处情况。一是针对胜利西街宗教场所南侧东西向道路沿线5家旧厨具、家具收购点占道经营的问题,由区综合执法局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5家旧厨具、家具收购点于6月25日前停止占道经营行为。二是针对汉江废品收购站有异味的问题,要求其增加收购废品外运次数,定期保洁,不得有任何产生异味的作业行为,杜绝散发异味。

(四)下一步措施。一是限制废品收购站发展,规范经营,减少对城区市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二是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异地经营、一正多点的废品收购站和违章、扰民的废品收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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