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宁党(环)督函〔2018〕21号督察组
转办单举报受理编号为768-2号
办理情况的报告
自治区党委督查室、自治区政府督查室:
现将自治区党委督查室、政府督查室第二十一批(宁党(环)督函〔2018〕21号)转办单,受理编号为768-2号投诉问题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举报投诉内容
关于“胜利西街宗教场所北侧西部建材城有2-3废品收购站散发异味”的问题。(受理编号为768-2号)
二、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中共吴忠市利通区委、利通区人民政府
责 任 人:马长军 利通区政府副区长
陈 勇 利通区古城镇党委书记
闵国胜 利通区古城镇镇长
王占军 利通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马铁斌 利通区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局长
马利克 利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三、查处情况
(一)基本情况。群众举报的胜利西街宗教场所北侧西部建材城内无废品收购站,但在胜利西街宗教场所南侧东西方向道路沿线有5家旧厨具、家具收购点和1家废品收购站。分别是小白新旧家具店、杨生云诚信厨具店、万家乐商用厨具、荣康厨房设备商行、杨师傅出售收购新旧家具店和汉江废品收购店。
(二)调查核实情况。经核实,群众举报情况基本属实。利通区委、政府高度重视,迅速部署,由马长军副区长牵头,利通区古城镇人民政府、区综合执法局负责,于6月20日晚19时许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经调查,现场发现胜利西街宗教场所南侧东西方向道路沿线5家废旧厨具、家具收购站存在占道经营现象,但无异味产生。汉江废品收购站在整理、打包废旧物品时,喷洒水用于压缩,天热产生异味。
(三)查处情况。一是针对胜利西街宗教场所南侧东西向道路沿线5家旧厨具、家具收购点占道经营的问题,由区综合执法局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5家旧厨具、家具收购点于6月25日前停止占道经营行为。二是针对汉江废品收购站有异味的问题,要求其增加收购废品外运次数,定期保洁,不得有任何产生异味的作业行为,杜绝散发异味。
(四)下一步措施。一是限制废品收购站发展,规范经营,减少对城区市容环境和居民的影响。二是坚决取缔无证经营、异地经营、一正多点的废品收购站和违章、扰民的废品收购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