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住宅小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索引号 | 640302012/2017-71242 | 文号 | 生成日期 | 2017-12-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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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分类 | 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 | 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利通区分局 | 责任部门 |
关于住宅小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
为贯彻落实吴忠市人民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我区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具体安排部署,自2017年10月以来为住宅小区配备降尘喷雾器336台,小区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出勤人次达4000余名,铺设防尘网12000平方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具体措施
一、要求各物业公司高度重视,召开大气污染防治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大气污染防治具体方案。落实好此项任务,在宣传栏、告示栏、楼道宣传牌上张贴告示,宣传防治大气污染的相关知识,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及时上报整治信息。
二、各个物业公司对楼顶进行清理,平顶的楼顶,进行打扫和拖洗。楼顶是斜屋面的,用毛巾、毛布等裹在杆顶对楼顶能触及的地方进行擦洗。
三、对小区绿化带有土地裸露的地方,必须用防尘网将裸露土地铺盖,并用水浇湿浇透。及时对小区内所有绿化带浇灌,保持土地湿润。
四、要求物业小区内清扫垃圾时,湿扫轻扫,先使用喷雾器将地面打湿,再进行清扫工作,防止扬尘污染空气。
五、各小区每天九点前完成小区清扫和保洁工作,并使用近日发放的喷雾器和拖把,不得闲置于库房。笤帚头和扫帚头上用毛巾缝制,在清扫时将毛巾打湿,防止扬尘。
六、装修垃圾不得直接倾倒,要将装修垃圾打扫装包,按照物业公司指定的位置倾倒,防止装修垃圾扬尘。
利通区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综合管理局
2017年12月5日